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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審判黃世銘還是審判馬英九?1227洩密案紀實
2013/12/29 17:15:54瀏覽2059|回應14|推薦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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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柯建銘關說司法,讓貪贓枉法A了1200萬元無罪定讞,這種人神共憤的無法無天,沒受到司法制裁,抓出小偷的警察反倒先上法院被小偷告洩密罪了。12月27日審理庭開始第一砲就找行政院長江宜樺當證人。

江宜樺的證詞媒體已經有寫了,我就從其他角度來說這次的庭審。先來談民眾旁聽吧。

第一次準備程序庭,近乎一半抽到籤的民眾沒有出席,讓後補民眾可以直接登記就進場旁聽,但這12月27日的網路登記,卻超過64人以上去登記,當天領了旁聽證的人達17人,只有3位沒來,幸好我有抽中籤,不用排後補,許大姐就沒那好運,後補也晚來一步,無法進場,只好在二樓管制線外的沙發椅上坐著等我們開庭結束。

旁聽的民眾屬性完全跟扁迷那一批不同,年齡上大多較年輕,但也不全是年輕人,我旁邊座位的人還來領旁聽證,但是卻沒進來,這跟學生簽到後翹課一樣,浪費位置還不給人機會後補,真是無恥,大概有兩、三空位是這樣。審理全程,許多人都很用功做筆記,看來進來的人也有認真旁聽的,不知道是其他媒體還是學生。媒體因為座位有限,這行政院長當證人的新聞價值,或許有其他國內外媒體無法參與媒體座位抽籤,用民眾身份登記。

旁聽結束,所有人都安靜離場,沒人吵鬧。我走出法庭,看到許大姐正跟一位年輕人聊天,年輕人還在扯全世界都有在關說,關說是被允許的,無法認定是犯罪。但是監聽...我一聽就立刻打斷那位年輕人,跟許大姐說不用多廢話跟他說道理了,沒啥好說的,然後對著那學生直接嗆回去:全世界都有關說,但沒哪個國家可以司法關說的,其他國家還有妨礙司法公正罪。司法關說就是不對,這是基本的道德是非,懂不懂。

那位年輕人很尷尬,看到朋友來了,就跟許大姐告辭,許大姐告訴我是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同學有抽到旁聽,他沒抽到,所以在外面等同學。原本很生氣東吳老師是怎麼教學生的,這樣扭曲道德是非,誤導學生偏差觀念,但是想想,不能全怪老師,一堆蠢學生在網路上被網龜洗腦得更厲害,台灣有那些無恥政客養出的走狗網龜在網路上到處散播謠言、顛倒黑白,老師在課堂上根本就教不動學生,能到校趴著睡覺、吃便當、滑手機已經比不去上課好多了。如果老師有叫學生去登記旁聽,來現場實務學習,或許還該說老師有用心呢。就讓學生上真正的法庭課程,學習判斷是非吧。

再來說這次的庭審,果然正人君子就是跟畏縮膽怯的小人不同。聽了法庭五年扁案的審理,像吳淑珍那些貪污官員、扁家人,講話吱吱嗚嗚,聽不懂他們在說甚麼,問的問題都不敢回答,顧左右而言他,鬼扯瞎掰一堆,不管是口氣、態度都是一副見不得光的小人嘴臉。反觀江宜樺院長,口齒清晰,回答條理分明,就著問題回覆詳細清楚,反倒是審判長跟受命法官,讓人聽不懂他們在問甚麼問題,審判長不斷扯問馬總統有沒有拿文件給江院長看(沒有)、有沒有照著書面資料唸出內容(沒有)、有沒有告知通訊監察譯文的具體內容(沒有),好像當天是在辦馬總統洩密罪一樣。

受命法官更扯,上次對柯建銘客客氣氣,讓柯建銘在法庭上長篇大論羞辱黃總長。這次對待江院長卻很不客氣地指控江院長逃避問題,不敢正面回答,為何書面資料寫的跟黃總長講的不一樣?(黃總長9月4日交給江院長的書面資料,在「陸、後語」部分,有說要傳喚王、柯等相關人,但8/31馬總統口頭告訴江院長,及9/4黃總長也說考量有行政責任無刑事責任,所以不再傳喚相關人。)。江院長在前面檢察官問時,就很清楚說了,黃總長在9月4日已經說不再傳喚,所以那書面資料他認為會再修正,不是最後定稿,而後來江院長在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後,也請幕僚把新聞稿更清楚的內容印下來了解,而把9月4日的書面資料碎紙掉。

受命法官還問江院長除了這案外,有沒有其他官員涉及不法的報告案,江院長說有另外三件,除了調查結果發現報告者內容與事實不符外,其他都還在後續調查中,這些報告案也都是拿著書面資料或口頭報告,也沒做成正式公文,需要存檔紀錄。受命法官還問那三件跟黃世銘處理有無不同,江院長說都一樣,只差在王金平關說案是檢察總長親自來報告。

在做筆記時,最容易知道哪些人光明磊落、哪些人心術不正,因為光明磊落的人講出來的話,我很容易紀錄,但是心術不正的人,不管是問問題還是回答問題,都聽不懂他們要表達甚麼,讓人難以紀錄。手寫不比打字快,要紀錄有時得聽懂說話人的意思,才好快速紀錄。以往遇到扁家人跟同流合污的貪官回答,都很難懂他們在鬼扯的內容。這次反倒是聽不懂檢察官、法官的問話了。

檢察官的跳針也不遑多讓,被告把特偵組檢察官偵訊林秀濤法官時的監視器錄影畫面做成照片,證明黃世銘報告總統時,林秀濤筆錄早已做完,只剩看印出來的書面資料而已。檢察官卻說監視器畫面印的照片不能當作證據能力,要看筆錄上打的時間,讓林秀濤看完簽字壓的時間才行。有這種不看事實的證據,硬坳只接受筆錄最後壓的日期,這種檢察官還真讓人傻眼。最後審判長裁決找一天審理期播放監視錄影的畫面看時間,來判斷「是否已經偵訊結束」。

從江院長清楚的說明,可以把特偵組的行動及總統、院長的決定很清晰地解釋說明:

8月31日找林秀濤檢察官偵訊時,林秀濤已經展現激動的情緒,特偵組擔心林秀濤一旦回去,會跟其他扯入關說案的人如陳守煌檢察長洩漏,到時候相關人就會先行一步下手了(看王金平早一步溜出國還鬼扯嫁女兒兩年後才補請含隨護17人小婚宴的鬼話就證明果然風聲洩漏了。)。為了趕時效處理,特偵組檢察官報告黃世銘,黃總長立刻到總統官邸去告訴馬總統(要不然一堆網龜蠢蛋又要笑總統是看報紙才知道。),這事涉立法院長及立委的司法關說案,檢察總長的直屬長官法務部長曾勇夫也涉案,當然要找涉案相關人階層的「上級」來報告才行,比立法院長更大的是總統,找總統哪裡錯了?

黃世銘報告馬總統,晚上10點多馬總統隨扈通知江院長隨扈,馬總統請江院長立刻到官邸,10:30PM左右江院長跟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與馬總統在官邸見面,馬總統口頭上告知兩人王金平、柯建銘關說司法,曾勇夫、陳守煌涉案的事實,因為沒有具體的監聽譯文,所以大家都不知道這關說的事實細節,只針對後續行政院該如何處理,討論結論:1.尊重特偵組專業,不對特偵組下任何指令。2.萬一曾勇夫真有涉案,等特偵組開記者會向社會公布,曾部長若無法提出解釋澄清,就要請他辭職或接受辭職。因為只有馬總統的口頭說明,無法判斷是否屬實,所以當天總統及院長只能針對內閣閣員涉案,來討論後續政府該如何處理。為了王金平、柯建銘的無恥做為,忙死其他人,當天凌晨零時半,江院長才離開總統官邸。

而牽涉內閣閣員,所以馬總統請黃總長再跟江部長說明清楚,黃總長9月4日再與江部長見面,拿了一份書面資料,翻閱資料解釋給江部長了解,江部長則只提醒相關證據要確認清楚,以免外界質疑。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把所有細節包括電話錄音對話、通聯記錄全都公布,江院長就請幕僚列印新聞稿更清楚的內容,來取代原先黃總長的書面資料,而書面資料則碎紙處理。

因為特偵組在記者會上有說要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所以9月11日江院長再請黃總長過去行政院長辦公室,詢問清楚是特偵組要直接移送,還是呈報上級機關來移送。黃總長解釋當初怕曾勇夫部長擔任法務部長,會故意壓住案子,所以考慮直接移送,但9月6日曾部長當天即請辭,所以就呈報上級機關,由新任法務部長來處理。

再把話題拉回12月27日的審理庭。

很明顯地,因為特偵組沒將王、柯電話錄音譯文當書面資料給馬總統、江院長看,所以他們無法了解清楚細節,江院長還特別提醒黃總長證據要確認清楚,如果看過監聽譯文,江院長就不用多此一舉提醒了。只有蠢蛋看了王柯電話譯文還會說有沒有司法關說不能確定。而檢察官、法官還不斷問江院長,到底黃總長有沒有把監聽譯文放在書面資料中,逼江院長不斷確認書面資料的內容,真不知道這些司法人員的心態是如何?更搞不清楚審判長是要把洩密案辦到馬總統頭上是不是?

而檢察官更離譜,因為書面資料後語部份有寫「本案進入實質偵查作為後....」,所以認定黃總長去跟馬總統報告時,都還沒有偵查結束。拜託,難道聽不懂8月31日偵訊林秀濤時,林秀濤當場情緒失控認了關說,特偵組為了搶時效得加速作業嗎?難道還要去把書面資料都檢查修正、通知法院跟調查局把監聽林秀濤的時間修改停止,再去報告總統?

有沒有後續偵查,看8月31日以後相關王金平、柯建銘都沒通知偵訊,曾勇夫、陳守煌也沒傳喚不就清楚了。再說,那麼清楚的電話錄音譯文,還看不懂,需要問當事人甚麼?詢問到現在還無恥卸責的人承認自己說過那些話嗎?柯建銘還扯政治鬥爭,你柯建銘這麼聽話,跟王金平錄那些對話好讓人家有把柄來鬥爭你們?別把老百姓全當蠢蛋鬼扯好不好。

柯建銘無恥,找的三個律師也很無恥,那檢察官轉任律師的曾勁元,自己當了多久的公務員,竟然說江院長把沒公文號的書面資料碎紙掉是毀損公文罪;許瀞心拿著林秀濤的電話錄音時效還沒停止來當作證據說是馬江見過面才修正書面報告,可見8月31日時沒認定是行政不法。陳一銘更扯,說偵訊林秀濤的畫面是屬於個資法保障的內容,不能作為訴訟使用。這種學法律拿來扭曲硬坳,沒道德只見強辯耍嘴皮的律師,真是墮落的魔鬼代言人。

柯建銘還在法庭上鬼扯政治迫害,我看柯建銘才真是政治迫害的人,故意坐在審判長的正前方盯著審判長審理,自己無恥關說一點羞恥心都沒有,還好意思惡人在那囂張,提告勇於對抗貪腐的司法人還當庭壓陣監督,最後合議庭還讓這提告人可以在法庭上胡說八道一堆,台灣司法看黃世銘這洩密案的審理,就能知道司法正義還有沒有救了。

這只是審理庭的第一天,法官的司法獨立、公平中立能否做到仍待觀察,但光看問出來的問題,我就很不抱樂觀的想法,希望我的觀察不夠確實,再看後面庭期這些法官的表現吧。老百姓與其等待一審宣判,更該加速說服黃總長考慮選台北市長,台灣司法已經出現一堆沒帶肩膀、脊椎骨的爛咖了,不能光想靠司法而已,百姓也得幫助黃總長一把才行。公平正義還是得百姓去努力爭取才有。

有空旁聽的話,請繼續登記,到現場幫黃總長加油打氣:黃世銘、王金平一審庭期表

更請大家幫忙寫明信片給黃總長、馬總統、國民黨,一邊幫黃總長加油打氣、一邊請讓黃世銘參選台北市長,不能只讓挺關說的跟挺貪污的人給台北市民選擇而已。

1.馬總統: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總統辦公室收

內容:馬總統,為了國家的公平正義、選賢與能,請您三顧茅廬邀請黃世銘總長出來選台北市長,拜託您了!

2.黃總長: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 黃世銘 檢察總長收

內容:黃總長,我們需要有道德操守、對抗貪腐、清廉執政的人才出來領導,請您出來選台北市長,拜託您了。

3.國民黨:地址:10492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國民黨中央黨部

內容:馬主席及所有國民黨公職人員及立委們:

讓賢能出線,老百姓要黃世銘當市長、不要挺關說、壓制司法的連勝文或其他黨籍立委。這是一場人品、公義、道德是非的選舉。請發揮國家大愛,不要硬派出庸才及爛才霸占市長候選人的位置,逼百姓投不下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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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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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9 23:03
因為這幾段特別精采,便引說一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0 01:14 回覆:

唉,我這吹毛求疵、完美主義者實在是看不下那些沒邏輯、沒是非的鬼扯。所以就忍不住要多說兩句啦。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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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9 21:29
讀到觀察細微,特別注意到這幾段:

"江宜樺院長,口齒清晰,回答條理分明,就著問題回覆詳細清楚,反倒是審判長跟受命法官,讓人聽不懂他們在問甚麼問題,審判長不斷扯問馬總統有沒有拿文件給江院長看(沒有)、有沒有照著書面資料唸出內容(沒有)、有沒有告知通訊監察譯文的具體內容(沒有),好像當天是在辦馬總統洩密罪一樣。"

"然後對著那學生直接嗆回去:全世界都有關說,但沒哪個國家可以司法關說的,其他國家還有妨礙司法公正罪。司法關說就是不對,這是基本的道德是非,懂不懂。"

"在做筆記時,最容易知道哪些人光明磊落、哪些人心術不正,因為光明磊落的人講出來的話,我很容易紀錄,但是心術不正的人,不管是問問題還是回答問題,都聽不懂他們要表達甚麼,讓人難以紀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0 01:07 回覆:

我一直覺得法院該開放讓人帶錄音機或筆電進去打字才對,講話速度那麼快,用手筆記根本無法一字字寫清楚,所以那些記者最後就是斷章取義的多。還常常把說話者的意思解讀錯誤,再由自己的想法紀錄下來,等社會大眾看到報紙,有時候跟在現場聽到的意思還相差十萬八千里呢。

我在旁聽,像江宜樺這種說話條理清楚,針對問題回答,很容易聽懂他們在說甚麼,要了解意思筆記下來就很容易,但是聽到吳淑珍那家人的鬼扯,說一堆都聽不懂他們要表達甚麼。常常反覆看書記官打的電腦紀錄,還是看不懂當事人要表達啥意思給大家了解。用手筆記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比較容易清楚誰在說謊瞎掰、誰在認真回答問題,沒有掩飾隱匿吧。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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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9 18:24
知道的話, 可否補上法官, 受命法官, 檢察官的名字, 留下歷史, 看看是哪些不肖司法人員替王柯關說黨掩飾, 構陷黃總長, 馬總統. 謝謝!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29 18:55 回覆:

審判長:彭慶文、受命法官:陳智暉、陪席法官:朱家毅

公訴檢察官:周慶華江貞諭

原告:柯建銘;律師:曾勁元、許瀞心、陳一銘

被告:黃世銘;律師:羅明通、王如玄、王清峰


公訴檢察官另一位還要再查一下。我把資料放在庭期表那一篇,方便以後查閱。

柯建銘無恥還很不要臉,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求賠償56萬多元。這些司法人員如果不能秉公處理,那台灣司法真的是甘願當貪官的看門狗了。

不過這才第一天,我們不能立刻下定論,再看其他證人出庭時,法官跟檢察官的表現吧。多觀察一些時日,才好了解司法人的心態。不過我對那江貞諭說話的樣子還真不喜歡,好像搞學校辯論社表演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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