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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7:14:10瀏覽857|回應5|推薦24 | |
阿秀結婚約十年,生育一對兒女,先生作門市,生意不錯,阿秀是典型的賢內助,忙裹忙外的。日子因此過的很優渥。
小三可能在等著男主角離婚,再和她結婚;畢竟她是有名大學畢業的優秀生,她也不想如此不明不白地和他空耗下去。加上阿秀打電話給小三的哥哥,把情形告訴他,再由他對妹妹施壓,結果如何,阿秀當時不清楚,只是知道先生並沒有回心轉意,情勢沒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 丈夫想辦法刺激太太離婚,阿秀卻如何也不肯妥協,她使出殺手鐧,雇人跟蹤捉姦,果真在賓館捉姦在床,始料未及的是捉到的不是那位教書的小三,而是“小四”,原是先生的舊情人。 在警局作筆錄時先生千方百計向老婆求和,阿秀此時心裡清楚的很:敢做到捉姦就擺明了這個婚姻圓滿解決已無望。結果是以最好的離婚條件給了阿秀,畢竟她還要扶養兩個唸國小的孩子,條件是阿秀必須撤銷告訴。 但故事還沒完,阿秀使出婦人心最狠的手段,她打電話給小三的哥哥,表明自己對小三夠仁慈了,有小三住所的鑰匙,卻沒去捉姦,並把和解書內容傳真給小三的哥哥,讓他們知道這是什麼樣的男人。 你猜都可以猜到,沒多久阿秀老公打電話給阿秀,把她駡得狗血淋頭。原來小三等不到諾言的實現,加上兄長的壓力,就出國唸書去了。而在她走後才不到半個月,愛人就和舊情人打的火熱起來。阿秀將如此不堪的丈夫形象,直接攤開在小三的面前,讓他的顏面掃地。 阿秀的丈夫駡的兇猛,他可曾想想,當阿秀想挽回婚姻,百般討好他,見他從外頭回家時倒茶給他喝,他喝了一口,吐在阿秀臉上,並說:「你真是不要臉,人家都不要你了,你還不走。」,這句話夠絕情了吧! 阿秀要斷絕小三回頭,公主王子大圓滿的美夢,因為法律上明示,同時被捉姦的二者是不可結婚的。這位小三未曾被捉,僥倖避開。幸好,多年後,孩子都獨立了,阿秀和前夫成為朋友,孩子有事大家好商量,過去的恩恩怨怨都已經過去,不再重要了。有人說夫妻反目就不可能成為朋友,阿秀証明“反敵為友”對彼此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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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