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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1 14:39:09瀏覽281|回應0|推薦0 | |
傀儡的正義(9-1) 原刊載於推理雜誌第83期 吳明錦 一進入辦公室,我的夥伴----趙龍檢察官,就面色凝重地遞給我一包牛皮紙信封。 我一抖,裏面就掉落幾張照片,都是慘不忍睹動物被殘殺的鏡頭。 仔細一瞧,竟是野生動物被殘殺的照片。哦!還好!不是人的屍體。 其中一幀是台灣長鬃山羊的頭,三個並列一起吊掛著。身軀全不見了,烏黑燒焦的頭皮,及死不瞑目凸出的眼睛,令人心驚肉跳;另一幀則是腐爛的山羌,屍體上爬滿白白的蛆蟲,骨骼、內臟赫然可見。牠的腳仍被鐵夾緊緊扣住。 看到這裡,剛吃的豆漿油條,差一點嘔出來。 趙龍則神情肅穆,不停地抽煙。 我坐在辦公椅,把這些慘不忍睹的照片,攤在桌上。一時之間,竟覺得野生動物的陰魂,縈繞在辦公室內,悲戚地哀號鳴叫,彷彿在向檢查官訴冤。 「怎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事?」我忍不住驚叫。 我攤開信封附的信,上面寫著: 趙檢察官您好: 你不認識我,但是我在電視上常常看到你,知道你是一位富有道德勇氣的檢察官。對見過各式各樣殘酷屍體的你,看了這幾張照片,不知有什麼感想? 也許你會認為,動物本來就是提供人類蛋白質的主要來源,吃牠,乃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您可曾想像五年、十年後,臺灣山地再也看不到任何珍奇野獸的蹤跡。 每次,我看到國外對野生動物保護的措施,及對瀕臨絕種動物挽救的努力與心血,都會為臺灣的野生動物哀慟不已。同樣是野生動物,生長在臺灣的卻面臨趕盡殺絕的濫捕、追殺;同樣有野生動物保育法,在臺灣卻不能成為牠們生存安全的保護網。 在「金錢淹腳目」的土地上,出現這些殘忍、粗暴的照片,是我們國民的污點,更是司法人員的奇恥大辱。因為你們忽視野生動物生存的權利,沒有克盡職責、發揮正義之力,以致動物販子視法令如無物,謀取暴利,堂堂皇皇地追殺無辜的野生動物,只為了滿足少部份消費者的口腹之慾。 真希望看了這些殘忍照片仍無動於衷的人,下輩子都變成野生動物,而且生長在臺灣,體驗被獵捕宰殺的滋味。 祝 安 伍仁德敬上 閱畢,我有如椎心之痛,呆呆地望著趙龍。 「很明顯,他要我偵辦這個案子。這問題,在野生動物保育法公佈後,比較好處理。」 我點點頭。「從這封信可以看出伍先生是位古道熱腸、熱心公益的人。在物慾橫流的今天,像他這種人還真少見。」 「所以假如不支持他,這個社會真的就變得自私自利,毫無公理與正義。我考慮再三,決定偵辦這個案件。我已經寫簽呈上去了,相信檢察署長很快就會批准。在這之前,你先和他聯繫,我需要取得更多的資料和證據。」 「好的!」我興奮地說。 我打電話聯絡伍仁德。 「喂----請問是伍仁德先生在不在?」 「我就是啊!」 「我是趙龍檢察官的的書記,我叫吳昇陽。你寄給趙檢察官的信和照片,他都收到了,他決定偵辦這件案子。」 「哦!真的!」從對方略帶興奮的聲音,判斷大約四十幾歲。 「我這邊還有很多的資料,我迫不及待想拿給你們看。看過後,你們更會發現台灣的野生動物生態被破壞得慘不忍睹。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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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