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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 09:27:02瀏覽1026|回應1|推薦18 | |
今天報載文學 這些三字經、五字經粗話,用國語比較文雅,用閩南語或廣州話則十分傳神粗俗。不過,那是許多國民的口頭禪、語助詞,我想口出粗話者並未聯想到對方的「娘」,這些粗話還比不上「沒家教」傷人。如果這樣也要定罪判罰,則全台灣每天不知道會有多少萬件這樣的官司,到時候,檢察官、法官都不用辦其他案件了,光辦這些粗話案就辦不完。跟著,要大量增加事務官的人力、法院的空間,連公佈欄和電腦網站都不夠用了。受益者可能是法律系學生,到時候,那些不服者,一定得聘請律師上訴,全台灣法律系的畢業生全數保送律師高考及格都不夠用了。 我在鄉下長大,口出髒話習以為常,不單日常講,上課講,連小學演講台上都會說溜了嘴。有一回跟小朋友爭執,順口就問候了對方的娘親,好死不死,對方的娘恰好在我背後,糗大!當然,過了幾年,不知道甚麼原因,髒話絕不出我口,有時候反而會覺得太離群,不夠「土直」了。 我敬佩春 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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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