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股東紀念品的陷阱
2008/05/29 16:14:14瀏覽7424|回應1|推薦15

一般老百姓都希望在死薪水外再發掘其他的財源,因此多數人或多或少都買過股票,買股票講好聽一點是投資,但是在全民瘋股的這種時代,買股票是玩股票,是另一種方式的賭博。

 

因為六月快到了,就是股東會的月份了,因此我家那個已經「出嫁」的哥哥收到許多張股東開會通知書,還有些「服務周到」的紀念品兌換處寄來明信片,「提醒」擁有某些公司股票的股民趕快拿著開會通知書前去換紀念品。

 

被套牢的鬱卒股民不管自己用得著用不著,一窩蜂拿著通知書去換紀念品,只是這樣的貪小便宜卻是後患無窮的。以前這種兌換紀念品的服務處只有在台北火車站商圈才看得見,但是這兩三年來,我們台北縣這種非主流地區居然也出現了,出現紀念品兌換處不打緊,還積極地寄發明信片要大家去換紀念品,這些人多好心啊!

 

真的有那麼好心嗎?其實他們是藉著紀念品來換取眾多股民寶貴的委託書,講好聽一點是換取,難聽一點就好像選舉時,候選人拿著物品要選民選他那樣,是一種賄賂,講賄賂還好聽,選舉賄賂起碼選民知道該把票投給誰。但是這種委託書徵求方式,股民只知道可以拿紀念品,但是大家可不知道徵求委託書的人是誰。大家在股東開會通知書上蓋章,然後其他部分空白的交出去,服務處的人再被委託人地方寫下一個名字,他們這樣有經過股民同意嗎?講難聽點,這算不算也是偽造文書?

 

幹嘛有人大費周章來徵求委託書?當然了,咱們精明的台灣人哪有笨蛋啊!徵求委託書的人收集一大堆委託書,就好像他在那家公司擁有相同比率的持股,他在股東大會上就可以大聲說話,有可能他就可以進入董事會董監會,然後呢?甚至當上董事長,不但操控公司經營的運作和決策,每年白白拿到為數不少的董監事董事出席酬勞,要是撈到董事長職位,也許還可以拿到薪水。不僅如此,他也可以趁職務之便搞公司淘空之實,興風作浪作威作福,股民被蒙在鼓裡,等到事情爆發,公司已經岌岌可危,他人已經逃到國外,就像那個力霸集團的王又曾家族。

 

據說國內這種實際擁有極少公司股票,卻可以實際獲得公司經營權的董事長還為數不少,就是他們搞委託書搞來的。講起來,隨便換紀念品的後遺症真的很大。

 

因此請提醒家人和周遭的朋友,不要隨便換紀念品,換之前最好問清楚徵求委託書的人是誰。

 

媒體上寫的都要抱著懷疑的態度,報導企業的週刊雜誌也不要太過相信,從以前看過太多前後不一的報導了,尤其是太過樂觀的文章。記者媒體從來沒告訴過我們這中間的名堂,那些記者只會在哪些董事長還風光時寫些歌功頌德的文章,只會在全民踩了地雷股時,才會開始批判。花時間看這些東西好像是菁英份子,其實根本就是浪費時間,對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根本沒用。

(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here2005&aid=1911882

 回應文章

蕃茄余小薰薰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蕃茄之前公司的董監事,一年可以領500萬以上之車馬費
2008/05/29 17:02

不過依公司法規定,要有持股占總股本的4%以上的董事委員會成員才有資格提名董監事人員名單!且經過股東會議投票超過60%讚成才能當任!

所以光有股東大會的投票單並不能夠被提名為董事會成員,也不太可能沒有達到持股比列過半就能接掌公司的事,所以不用太擔心了.

大部份在外面收開會通知單的,都是母公司的大股東成員,或公司派的高階主管,主要是為了讓股東會順利開會結束,有些海蟑螂頂多只能拿著收集來的投票單去鬧會場或和有企圖的大股東議價買個好價錢.

Where繪兒(where2005) 於 2008-05-31 13:12 回覆:

你講的在臺灣往往變成「參考」用的,不然就是只是純「理論」。咱們臺灣人厲害的地步連老外都傻眼~

上演好幾年的中華開發委託書徵求戰就是一例,辜家二少和陳敏薰他們兩個如果只憑他們家族持有的股票,也根本沒多大資格說話,可是他們還是可以當上董事長哩~~~

某部分人拿著收集來的股票去鬧場,這種人其實挺可惡的,你想想看,拿著大家的委託書,然後收到好處最後都進自己口袋裡~~~但是,公司花的這筆開銷,不還是要由全部的股東買單嗎?說真的,就只有我們這些一般的股民是笨蛋吧!

﹝這種情形好像政府金援經營不善的銀行,最後由全民買單的結果還真像哩﹞

還是一句話,要換紀念品沒關係,但是要搞清楚是誰徵求委託書,不要變成別人利用的工具,被當成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