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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2 17:22:41瀏覽959|回應4|推薦41 | |
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歌劇魅影 / Sarah Brightman & Michael Crawford
我很喜歡歌劇魅影這齣音樂劇的音樂,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這首曲目由女主角Christine和 Phantom 男女對唱,一開始的前奏神秘又華麗,那股詭異又迫人的音樂,產生一種無法令人抗拒的魔力,讓女主角不由自主的朝黑暗裡走去,Phantom的歌聲忽遠忽近,在漆黑中如鬼魅般傳來,就像招魂的手,引誘Christine一步一步踏入險境…… 網路,彷彿是人類製造出來的黑洞,無邊無際,深不可見底。網路的力量,就像歌劇院裡徘徊的幽靈,令人害怕又身不由己。 對科技和網路態度冷漠的我,仍舊避免不了擁有臉書帳號。坦白講,個人覺得臉書的功能和介面邏輯其實沒有多大創意,跟以前接觸過的社交網站差不多,如果要說出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在臉書上可以玩遊戲。 對!就是遊戲。誘使我使用臉書的就是遊戲。 N年前的某一天,在上網收信後,透過朋友的邀請信連結到臉書,因為只要填入名字和電子信箱帳號就可以申請,從此我就在臉書裡佔了小小的地方。一開始我沒有天天登入臉書的習慣,更遑論是使用了。 直到有一次,滑鼠按到朋友遊戲邀請的連結,我開始玩那時非常熱門的開心農場,接下來透過朋友的推薦,加了幾個朋友的朋友為朋友,這幾個朋友的朋友,都在玩開心農場,大家因此成為虛擬農場遊戲裡面的鄰居。現實中,我們從來沒見過面,不曾通過MSN,也沒有彼此的電子信箱帳號,加朋友的朋友為朋友,只是因為朋友的推薦,也只是希望遊戲中有更多鄰居。 這些朋友的朋友,我們沒有因為遊戲彼此開始交談或認識,更遑論是真實生活中的互動了。 (↑以上證明,說網路可以擴大交友圈是錯誤的!這些網路上的虛擬朋友能算是真正的朋友嗎?這些虛擬朋友在你生病時可以來照顧妳嗎?這些虛擬朋友在你家水電壞掉時可以飛奔過來幫你換燈泡嗎?甚至我們不知道這些虛擬朋友的手機號碼和真實姓名,也沒有E-mail信箱,這樣能算是朋友嗎?) 很多父母家長一聽到遊戲都會皺眉頭,因為遊戲確實容易讓人沉迷。我雖然症狀沒有那麼嚴重,但為了替虛擬農場的作物除草澆水收成,我天天登入臉書,甚至一天可以來來回回進入臉書幾次。玩遊戲變成登入臉書的目的,有個朋友甚至在臉書的自我介紹裡直白的寫道:她是來臉書玩遊戲的! 除了玩開心農場外,陸陸續續又收到朋友其他遊戲的邀請,當時,農場遊戲除了開心農場外,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版本,連架構更複雜的英文版都有。剛開始覺得滿新奇的,後來就越來越感到困擾:可能是電腦等級不夠,下載某些遊戲老是不順利,甚至導致電腦當機。 只玩一種遊戲,即使來回登入花的是零碎時間,可是伴隨著玩的遊戲種類越多,慢慢就覺得疲累不堪了。更可怕的是,臉書其他各式各樣的遊戲越來越多,有些朋友又開始熱衷水族箱的遊戲…… 可是不加入不行,不玩也不行。跟朋友在MSN上交談時,朋友會哀求,就只差我一個,我加入後她鄰居數就達到升級標準了,我只要加入就好了,不要玩也可以,她這樣就可以賺錢和增加經驗值了~~~ 加入,只是滑鼠按個鈕,舉手之勞,這種小小的動作都不願意,也太不夠意思了!只好勉為其難加入! 有個加入農場的朋友可以感覺很少上去玩,在線上碰到了,好心提醒他農場裡的作物該收成了,他說是故意不收成,為了要讓朋友偷!於是,上臉書玩遊戲變成了義務!是人情,也是因為同儕壓力! 臉書上的很多遊戲都有個共通點,就是都可以去拜訪、幫助鄰居,藉此增加經驗值,朋友越多,能邀請的鄰居越多,拜訪的鄰居越多累積的經驗值就越多,升級速度就越快,只是隨著鄰居數量的增加,逗留在一個遊戲的時間就會越多。倘若拜訪一個鄰居要花2分鐘,拜訪100個鄰居就要200分鐘。如果不只玩一個遊戲,那花在臉書的時間就要更多。 某個朋友說,她晚上回家把臉書有玩的遊戲完成一輪要花3個小時,如果她上班前還登入臉書玩遊戲的話,那耗在臉書上的時間又更可觀了! 假設一個人玩某個遊戲,他去拉兩個人加入遊戲,另外兩個人又各自拉了兩個人來玩遊戲,下面的人再各自去找兩個人……理論上,這樣玩遊戲的人就會成等比級數的方式增加,有臉書帳號的人就會越來越多,不管是臉書,YouTube,還是其他社交網站或其他網路,都是根據這種人脈網絡的建立基礎理論而來的,而網路上龐大的輿論力量就是如此引發的。 這種途徑,說穿了,講得更難聽一點,跟老鼠會和傳銷的模式是一樣的。網路的人際力量等於是老鼠會,個人是這麼認為的。 臉書最被人詬病的是隱私不保和個資外洩的疑慮。 臉書號稱最大的特色是:使用帳號的人需要使用真實姓名,必須是現實中存在的個人。我覺得這種強調很好笑,因為一個人在網路上想要隱藏身分的話,還是有規避的辦法。我臉書上朋友的名單中,很多人用的中文名字,都類似:王小玲、小小張、或是綽號,很明顯的這些都不是真名。 覺得填中文真名沒有安全感,也太過招搖,又不想騙人,就會有人跟我一樣,填上外文名字。使用外文名字,對某些有國際朋友的人可以省掉一些麻煩,因為中文名字的顯示在外國朋友使用的網頁上可能會變成亂碼,造成辨識上的問題,如果使用英文字母拼音的名字就不會給對方造成困擾了。 使用中文名字都已經無法昭告大家真實身份了,更不要說使用外文名字了。尤其是東方社會,每個人求學的各個階段中使用過的外文名字都不一樣,還有各式各樣的法文、德文名字等等,再加上中文拼音名字等等,這些名字根本讓過去認識的人無法辨識。 臉書雖然會要求使用者上傳照片當大頭貼,但是我從來沒看過有人PO自己的大頭照,甚至很多人用的都不是有自己的照片,有樣學樣,我也不會張貼個人的照片出來。在網路上,除非是非常自戀自信,或對自己照片滿意得不得了,會拿個人照當大頭貼外,像我這種自覺不上相的人,就不願意PO個人照片,免得嚇人,自己看了也不舒心。 總之,對某些想低調的人,如果不想被找到,還是有辦法避免身分曝露。 關於個資外洩,臉書並沒有要求使用者用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登入,而其他電話、手機號碼、地址、公司、就讀過的學校、自我介紹等等,也沒絕對要求登入者必須完成。表面上臉書會審核網友上傳的照片和資料,但是畢竟不是嚴格要求網友出示身分證明,如果臉書篩檢很嚴謹的話,恐怕網友都不會想用了!臉書也不會有這麼多會員了! 對網路態度冷靜的我,臉書也不過是茫茫網海中的一個網站而已,不過,臉書的邏輯有時候真的很讓人抓狂。 很久很久以前,台灣有一個很受歡迎的綜藝節目,創造了一個很有名的Slogan: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話真是經典中的經典。 個人覺得臉書最可怕的就是這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你今天更新了大頭貼,臉書幫你記上一筆;跟誰誰變成朋友了,記一筆;在誰那裡留言講過什麼話,幫你記一筆;回應誰的留言,記一筆;上傳了照片,記一筆;按一個讚,記一筆;再按一個讚,再記一筆;按分享,記一筆;再按一個分享,又再記一筆;如果你按過一百遍分享,臉書會幫你記一百遍;玩遊戲升級,記一筆;玩遊戲獲得虛擬獎勵,記你一筆;玩心理測驗,也要幫你記一筆…… 你登入臉書後上過哪裡,看過什麼,所有幹過的芝麻綠豆小事,臉書通通幫你記錄下來。 更可恨的是,臉書居然把你幹過的事情傳給所有朋友。我為了避免大量垃圾訊息去洗朋友的版,造成大家的困擾,發布訊息前都得謹慎,甚至即使登入臉書了,乾脆都處於按兵不動的狀態。 你以為這樣就能保有個人的隱私嗎? 沒想到,朋友來你板上一逛,這些被臉書記下來的瑣瑣碎碎,完全一覽無遺,全都露!全都露!真是可惱可恨啊! 為什麼跟某個人成為朋友,必須讓所有朋友知道?為什麼玩個心理測驗也要告訴其他人?幹麻玩個遊戲要讓其他人看到?明明想低調,不想讓大家知道我在玩遊戲,總覺得到某一個年紀還喜歡玩遊戲很丟臉,而且心裡面覺得玩遊戲挺墮落的,不希望自己墮落的小秘密讓其他人知道……但是這些我不想讓別人知道的小事,臉書卻通通幫你昭告世人!(臉上三條黑線……) 臉書幫你全都露的功能,讓我恨得牙癢癢的! 而朋友所有幹過的細瑣事件也通通出現在我的動態訊息上,有一陣子,某些朋友每看到照片就按讚,看過的文章就分享,就這樣讚個不停,分享個不停,不到半小時的工夫,動態版面上被同一個人成千上百的相似訊息充斥著,實在令人惱火!而真正關於個人切身的重要訊息就被這些浮濫的訊息所淹沒了。 某些人只要看過的照片和文章就不斷的按讚或分享,我會覺得這個人沒有品味,才會缺乏篩選能力;如果有人老是看到帥哥美女的照片就按讚或分享,我就會以為這個人是花痴,正在call for spring(思春),或是想要討好某人,拍某人馬屁……自己覺得有趣的訊息對別人可能是垃圾,逼不得已,我只好隱藏這些人的動態訊息~~~ 將心比心,為了避免造成大家的困擾,我在臉書上按讚時,就會很謹慎,想分享的音樂或訊息,也會多思考一下,會提醒自己不要太頻繁的分享。或許是這樣,有些朋友覺得我的版面上幾乎是靜止如水,還有人懷疑我很久沒上臉書了。在各種方面評估起來,我私底下比較喜歡使用部落格,自己想要表達什麼,分享什麼內容都在自己的版面上,別人要不要觀看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臉書其實我還是天天登入,但是遊戲已經很少在玩,只是想到每天上網還是會去臉書報到,就覺得這種被制約的力量很恐怖! 惡夢Nightmares / 倪安東(Anthony Neely)演唱 詞‧倪安東(Anthony Neely)、施人誠、葛大為 曲‧仔仔 (Will Peng)
滿喜歡聽倪安東唱的這首惡夢,近幾年來很難聽到可以令人記住的歌曲,惡夢這首歌的歌詞簡直可以形容使用臉書的人,那些隱藏在背後不為人知的寂寞。 「也許每個人的心裡面,都有個黑暗的房間,每當自己一個人時,就有什麼出來作祟,於是不斷找尋方法度過每一夜,打敗寂寞,對抗那些鬼~~~」 那些在臉書拼命上傳照片、拼命發出個人近況的人,可能喜歡享受被圍繞的感覺,不然就是內心裡面太過寂寞,一直想要被人發現、被人注意,希望被認同,渴望被讚賞,就算現實中被責罵,遇到挫折,起碼網路上還有另一種發洩和寄託。 「漸漸我們開始習慣它們存在我們的世界」 「想要改變,卻無力改變,我們救不了自己,在惡夢裡……解救不了自己,原諒不了自己,找不到自己,在惡夢裡面……」 不要臉,(不要上臉書),找到自己,我們都得對抗網路這個鬼,其實是對抗自己內心寂寞的鬼,黑洞般的網路,讓人很難找到自己,所以誰都救不了自己。 過去,人與人之間訊息的傳遞都靠魚雁往返,一封信轉到另一個人手裡可能要花個把月甚至更久的時間,最後進步到幾天內、一天內收到信,可是有人嫌寫信慢,手寫信不方便,有了E-mail後,一封信馬上寄到,收到的人也能立刻回覆,但是我相信認認真真寫e-mail的人越來越少了,因為很多e-mail幾乎都是轉寄信,不然就是制式的廣告信。 科技越進步, 我想多數人,尤其是年輕人就是喜歡臉書上那種即時互動,利用這種功能可以一呼百諾,很容易起鬨,一下子就營造出熱鬧的氛圍。 人際之間因為科技得以互動頻繁,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更堅實嗎?彼此的感情會更濃稠嗎?答案很肯定:不會。 古代的人相見不易,所以格外珍惜相聚的緣分,古老的聯繫方式固然緩慢,如此,反而讓人有時間沉澱自己,那份感情才能反覆咀嚼玩味,才有機會深入體內,進入骨子裡,醃漬入心。 現代人生活的步調如此快速,究竟有多少人懂得深情?我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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