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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10:57:50瀏覽3538|回應0|推薦21 | |
圖片來源:臺大正門前路口
這類禁制標語相當常見,所以大家大概也都不覺其怪了。 請比較下列幾個句子: (1)老師禁止學生上課時玩耍。 (2)學生禁止老師上課時玩耍。 (3)老師禁止上課時玩耍。 (4)學生禁止上課時玩耍。 (5)禁止老師上課時玩耍。 (6)禁止學生上課時玩耍。 以「禁止」造句,一般是以施制者在前、受制者在後為通則,其結構為── 施制者 + 禁止 + 受制者 + 做甚麼 所以例句(1)是正確且完整的敘述;例句(2)則是主客易位,把施制者和受制者弄顛倒了。例句(3)至(6)是將施制者或受制者省略其一,並分別放在「禁止」前後,請讀者揣摩文意,哪個例句才符合(1)的原意呢? 「行人禁止穿越」的「行人」是受制者,按理應放在「禁止」之後,但標語卻將之提到「禁止」之前,這顯然是受到洋文被動式語法的影響,造成語序結構的變異── (施制者) + 禁止 + 行人 + 穿越 ↓ 行人 + 被(施制者)禁止 + 穿越 但是在標語裡弄個被動式終究不符合漢語的習慣,所以又把「被」字省略,就生造出讓人搞不清楚行人到底是施制者還是受制者的「行人禁止穿越」了。 標語的準確說法,應該是「禁止行人穿越」。若要將「行人」提到句首,則可以用「行人不得穿越」表達。 這個路口兩側都有相片所見的標語牌,中央分隔島也豎立著行人跨越的罰則。但事實上仍有不少行人直接穿越,交警在現場似乎也只是袖手旁觀,彷彿從執法者到普羅大眾已然建立了共同的默契。筆者認為這個路口既然可以劃設自行車穿越道,不妨考慮後移停止線,挪出空間劃設行人穿越道,以便利行人──尤其是推著嬰兒車或拖拉行李者──的需求。同樣是花費公帑,何必豎立這種語焉不詳,既強迫行人當文盲,又讓法律尊嚴蕩然不存的看板呢!
【後記】本文發表後,有網友提到漢語賓語倒裝的句型,認為「行人禁止穿越」也可視為這類句型。將賓語提前確實是滿常見的用法,但前提是不能造成語意錯亂。比方說「飯吃了沒?」,人可以吃飯,而飯不會吃東西,所以將「飯」提到動詞前面還是可以明確表達語意。但若把句子改成「雞吃了沒?」「那孩子吃了沒?」這就讓人搞不清楚到底是誰吃誰了。遇到這種情況,就應避免賓語倒裝,以求明確表達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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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