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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15:41:08瀏覽2782|回應0|推薦24 | |
圖片來源:3月26日某報
這位鄭小姐的善行絕對值得大力宣揚,但是這段報導卻是有些描錯了色彩。 「尤」是「肬」的古字,也就是贅疣的意思。沒有人喜歡身上長出這樣的東西,所以「尤」也就有了怪異、過失、罪過等義。「效尤」的意思是「仿效學習他人的過錯」,一般習慣用於負面表述,所以這篇報導用上這個詞是不適當的。如果不刻意追求詞彙的奇巧,用「效法」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拋磚引玉」也輪不到吳縣長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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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