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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學生證何須將人作廢?
2010/08/20 09:25:58瀏覽2942|回應0|推薦21

圖片來源:某報分類廣告

 

實在不明白,只不過是遺失學生證,為什麼就要把人給作廢了呢?

我們看到這則啟事,其實大致都還能理解刊登者要表達的意思,但這是經由我們的大腦根據關鍵字重組「自動校正」的結果,所以我們不能因此而將錯誤的語文表達合理化。

姑不論國語文教學如何陶冶心性、提升涵養,單就這麼基本的日常應用語文,一個大學生都還無法準確表述,這是否意味著我們的國語文基礎教學出了甚麼問題呢?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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