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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13:33:33瀏覽28762|回應0|推薦21 | |
每回在中學國文課本的文白比例爭議中,主張減少文言文者最常見的論點,就是「文言文是古人說的話,白話文才是現代人說的話,所以沒有必要多學文言文。」 這個說法其實頗有商榷之處。
事實上,古人平時說話講的也是白話。所謂「白話」,就是淺白的話語,也就是應用於日常口語溝通的語言;使用這種語言寫成的文章,就是「白話文」。至於「文言」,可以說是寫文章使用的語言,也可以解釋成經過文飾的語言,而無論做何解釋,文言主要的使用場合,就是以書面語為主。 利瑪竇曾在晚年記述的筆記(今名《利瑪竇中國札記》)裡,以旁觀者的角度寫下他對中國語言現象的觀察: 在風格和結構上,他們的書面語言與日常談話中所用的語言差別很大,沒有一本書是用口語寫成的。一個作家用接近口語的體裁寫書,將被認為是把他自己和他的書置於普通老百姓的水平。然而,說起來很奇怪,盡管在寫作時所用的文言和日常生活中的白話很不相同,但所用的字詞卻是兩者通用的。因此兩種形式的區別,完全是個風格和結構的問題。 …… 事實上常常發生這樣的事:幾個人在一起談話,即使說得很清楚、很簡潔,彼此也不能全部準確地理解對方的意思。有時候不得不把所說過的話重覆一次或幾次,或甚至得把它寫出來才行。……這樣的情況更經常地發生在有文化的上流階級談話的時候,因為他們說的話更純正、更文謅謅並且更接近於文言。 這些記錄具體反映了當時的中國社會對於文言和白話的認知: 一、二者使用的字詞相同,但文言是雅正的書面語,白話是日常使用的通俗口語,所以讀書人會覺得寫文章理所當然要用文言,只有為尋常百姓而寫的作品才會使用白話。(再次強調:雅正和通俗相對的階級意識是古人的觀念而非現代的觀念,反文言人士毋須借題發揮。) 二、文言是一種適合書寫閱讀而不適合口語交際的語文形式,口語中的文言成分愈高,溝通的困難度也愈高,即使熟悉文言的人也是如此。
早在先秦時代,口語和書面語就已有一些差異。這主要是因為書寫載體──如甲骨、金石、簡牘、絲帛等──製作成本昂貴,為求儉省,就必須讓書面語比實際運用的口語簡約一些。我們所熟知的先秦典籍文獻,大多是用這種經過簡約的書面語寫成的。 後來這些先秦文獻被尊奉為讀書人必讀的經典,於是在士人階層就開始流行模仿先秦文獻的語法來寫作,並以此為「雅正」。這就使得文言文成為一種精鍊且凝滯化的書面語,即使歷朝歷代的作家各有不同的寫作風格,但文言文的基本樣貌卻沒有太多差異。 而白話則是一種口耳相傳、應用於日常生活的語言,相較於文言,白話所受的拘束少而活潑性強,所以詞彙語法的變化也較強烈。我們只消聽聽二、三十年前的廣播錄音,就能發現當時的習慣用語和現在的口語已有些不同。久而久之,古今白話的差異就更大了。比方說: 白莊於東嶺上驚覺,遂乃問左右曰:「西邊是甚聲音?」左右曰:「啟將軍,西邊是擄來者賤奴念經聲。」白莊聞語,大奴[怒]非常,遂喚遠公直至面前,高聲責曰:「你若在寺舍伽藍,要念即不可。今況是隨逐於我,爭合念經!」遠公曰:「將軍當日擄賤奴來時,許交[教]念經。」白莊曰:「我早晚許你念經?」遠公當即不語,被左右道:「將軍實是許他念經。」 這段對話出自敦煌變文〈廬山遠公話〉,反映的是唐代的白話,現在的讀者大概十之八九會以為是文言。但這問題是出自古人寫得不夠白話?還是現在的讀者不能理解呢? 再舉一例: 話說寶釵分明聽見林黛玉刻薄她,因記掛著母親、哥哥,並不回頭,一逕去了。這裏林黛玉還自立於花陰之下,遠遠的卻向怡紅院內望著,只見李宮裁、迎春、探春、惜春並各項人等都向怡紅院內去過之後,一起一起的散盡了,只不見鳳姐兒來,心裏自己盤算道:「如何她不來瞧寶玉﹖便是有事纏住了,她必定也是要來打個花胡哨,討老太太和太太的好兒才是。今兒這早晚不來,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頭再看時,只見花花簇簇的一群人又向怡紅院內來了。定眼看時,只見賈母搭著鳳姐兒的手,後頭邢夫人、王夫人跟著周姨娘並丫鬟、媳婦等人都進院去了。黛玉看了不覺點頭嘆氣,想起有父母的人的好處來,早又淚珠滿面。少頃,只見寶釵、薛姨娘等也進入去了。忽見紫鵑從背後走來說道:「姑娘吃藥去罷,開水又冷了。」黛玉道:「你到底要怎麼樣﹖只是催,我吃不吃,管你什麼相干!」紫鵑笑道:「咳嗽得才好了些,又不吃藥了。如今雖然是五月裏,天氣熱,到底也還該小心些。大清早起,在這個潮地方站了半日,也該回去歇息歇息了。」一句話提醒了黛玉,方覺得有點腿酸,呆了半日,方慢慢的同紫鵑回瀟湘館來。 放眼整部《紅樓夢》,幾乎都是像這樣的白話文。可現在不也有許多人以為《紅樓夢》是文言小說?
中學國文教材是否要教文言文,端看論者如何認知學習文言文的目的。如果只是把文言視為一種「語言」來學習,衡諸現實,今日除了少數漢學領域之外,幾已無人使用純粹的文言,那麼似乎就沒有學習文言的必要。但問題是,教材裡放文言文的目的不是為了教學生如何寫文言文,把文言文視為一種「語言」來學習,層次未免太低。這就好比英美等國的學生必讀莎翁名著,他們只是為了學習莎翁時代的古英語?還是為了領受文學經典的陶冶? 無可否認,先人所留下的文化遺產仍有不少值得後世學習借鑑之處。學習文言文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汲取先人的文化菁華,再則──從最切身實用的角度而論──也可以練筆,畢竟文言、白話用的都是漢字,而文言又是經過淬鍊琢磨的語文。同樣是書寫白話文,精鍊的文筆(不是文白夾雜之意)必定比蕪雜的絮叨來得高明一些。更甭說現在的白話,其實也含有許多承自文言的語法和語彙,這血脈關係要如何一刀兩斷呢? 隨手舉個例子:世界名著 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中文可譯為── (1) 愛麗絲的冒險在仙境裡 (2) 愛麗絲在仙境裡冒險 (3) 阿麗思漫遊奇境記 (4) 愛麗絲夢遊仙境 (1)是白話翻譯同時套用英文文法,最劣。(2)是符合漢語語法的白話文。(3)是民國初年趙元任先生譯介此書時,胡適先生擬定的書名,(4)是現今通行的譯名,二者都是文言結構,沒有一絲文言根柢者不能得之。以上諸譯之優劣如何,差別何在,相信讀者應能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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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