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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常識】文字的正俗與繁簡(一)──「正體字」的由來
2015/04/30 13:30:28瀏覽2853|回應0|推薦12

語言文字的基本功能就是人際溝通的工具,無論口語或書面語,都是在語文使用者普遍接受的框架之下持續進展。這種「約定俗成」的力量,就彷彿是供給生物成長的養分一般。語文一旦脫離了社會現實,就必將面臨乾涸死亡的命運,最終只能成為文史學家的紙上考古材料。

舉凡文字的生成消長、形體的演變、筆畫的增減……這一切其實都是社會群體思惟的產物。當然,這裡所說的群體可大可小,倘若不同群體之間沒有共同的制約規範,那麼文字的樣貌就會趨向多元化發展,群體之間的語文溝通也很容易產生障礙。中國歷史上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戰國時代各國語文的「言語異聲,文字異形」,這在諸國各自獨立、彼此抗衡的時期,誰也不能強迫他國改變語文習慣。但在秦始皇建立統一政權之後,就不得不採納李斯的建議推行「書同文字」政策,藉由文字書寫系統的單一化,以順利推動政令,貫徹中央政府的統治意志。這種在不同群體之間建立更高階的共同語文規範,顯然也是大一統政權經營統治之必要手段。

從殷商甲骨文到戰國文字,漢字的形體從來不曾有過明確的標準化概念,是以李斯的「書同文字」之議在漢字發展史上確實具有重大的前瞻意義。然而秦代終究沒有訂出一套類似今日「標準字體表」的字形規範標準,因此直到漢代,文字形體仍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空間,些微的筆畫差異還是可以容許的。不過隨著兩漢學術發展,經學研究日趨細密,經師對於文字結構的探析也更加重視,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晉代呂忱《字林》等字書也就在這樣的學術環境之中應運而生。這些私修字書的編纂與流行,反映了當時讀書人治學研經的具體需求──漢字經過隸變(從篆書過渡到隸書)的過程之後,亟待建立一套文字結構規範與字形研析的理據。尤其是許慎的《說文解字》,直至今日仍是研究漢字必讀的經典著作。

至於同時期官方的作為,特別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東漢靈帝熹平四年詔令鐫刻的「熹平石經」。石經的目的本是為了考定群經用字,統一不同版本的異文以便學者有所遵循。但從字樣學的角度來看,也可視為文字書寫的官方標準,只是這項標準只侷限在儒家經典用字而已,也不能奢求進一步的形音義解析,格局上顯然不如私人修纂的字書。

南北朝時期,政權的頻繁更迭引致社會動盪不安,也促使秦漢大一統時代所建立的語文規範漸趨流失。與此同時,隨著社會文明的進展以及民族的遷徙交融,各種新詞新語也大量激增,並造出了不少新字,這雖然給當時的語文系統添加了不少活潑的動能,但因缺乏統一的造字規範,自然也就難免產生紛歧訛亂的現象。此外,草書、行書、楷書等新興書體漸次取代隸書,成為書法界的主流,書法家為了爭新鬥奇、追求美感,也喜歡在文字結構上大做文章,刻意變亂字形、增減筆畫或生造新字等現象不勝枚舉;也有些崇遠好古的書法家,故意將篆籀形體融入楷書,藉以標榜自我的脫俗超凡。以上諸多因素全部攪和在一起,也就注定了這段期間的漢字形體必然陷入極度混亂的局面。《顏氏家訓.雜藝》有一段相當生動的描述:

 

晉、宋以來,多能書者,故其時俗,遞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觀,不無俗字,非為大損。至梁天監之間,斯風未變;大同之末,訛替滋生。蕭子雲改易字體,邵陵王頗行偽字,朝野翕然,以為楷式,畫虎不成,多所傷敗,至為一字,唯見數點,或妄斟酌,逐便轉移,爾後墳籍,略不可看。北朝喪亂之餘,書迹鄙陋,加以專輒造字,猥拙甚於江南,乃以「百念」為憂、「言反」為變、「不用」為罷、「追來」為歸、「更生」為蘇、「先人」為老,如此非一,遍滿經傳。

 

這種訛誤叢生、異體紛呈的混亂局面,也只能期待政權統一、社會安定之後方可撥亂反正。唐代的正字運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發展起來的。

顏元孫的《干祿字書》是目前可見時代最早且體例清楚的正字著作。唐初,太宗曾命顏師古等人刊正經籍,顏師古「因錄字體數紙,以示讎挍楷書,當代共傳,号為《顏氏字樣》」(《干祿字書.序》)。顏師古的族孫顏元孫以之為藍本,進一步「參挍是非、較量同異」,編成《干祿字書》。顏元孫將文字概分為「俗、通、正」三體,並具體辨析其使用場合:

 

所謂者,例皆淺近,唯籍帳文案券契藥方,非涉雅言,用亦無爽,儻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謂者,相承久遠,可以施表奏牋啟尺牘判狀,固免詆訶。(原注:若須作文言,及選曹銓試,兼擇正體用之尤佳。)所謂者,並有憑據,可以施著述文章對策碑碣,將為允當。(原注:進士考試,理宜必遵正體;明經對策,貴合經注本文。)

 

顏氏認為,正式文書和進士考試等重要場合都必須使用正體字,而一般文書使用社會上普遍流行的通體但亦無妨,至於民間「非涉雅言」的用字,則可以使用俗體字。三種字體分別代表三個層次,使用場合各不相同,可見顏元孫重視正體字之餘,對於文字的使用心態仍是開闊的,他不要求任何場合都非用正體字不可,只是俗、通體字「儻能改革,善不可加」,「兼擇正體用之尤佳」。

顏氏心裡顯然相當明白,以當時的社會環境來說,真正識字的人其實只是少數,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屬於文盲或半文盲。對這些識字不多也不仰賴文字維生的廣大群眾而言,文字書寫是否合乎規範根本一點兒也不重要,只要足以應付日常生活之需,何必計較字怎麼寫才「正」呢?至於識字者多為官場中人,傳統社會認為這類人物具有移風易俗、為民表率之效,所以用字就必須謹慎斟酌合乎規範才行。顏元孫以「干祿」做為書名,也就是求取功名祿位的意思,其實正反映了編纂目的是在提醒官場中人及有意參加公職考試者務須留意正體字的規範寫法,避免出錯。

當「正體字」的觀念在唐代確立之後,歷來各代字書的編纂也都相當重視正俗字體的辨別釐析。明代梅膺祚《字彙》首創依筆畫數編排部首和部中文字之後,張自烈《正字通》和清代官修的《康熙字典》等重要字書率皆賡續此法,進而促使文字形體與筆順的確認更加嚴謹,而現代化字典的編纂以及標準字體表的訂定也由此奠定了基礎。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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