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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照護之關鍵時刻 ---案例分析2
2007/11/29 15:01:13瀏覽758|回應0|推薦0

共同照護之關鍵時刻 ---案例分析2

      病人邱XX, 男性, 71歲, 因心絞痛入住心臟內科, 做完心導管後轉進加護病房觀察, 神智清楚, 右鼠蹊有一公斤沙袋壓迫止血中, 心臟科醫師P特別交代, 病人只歸他管, 加護病房任何醫師不得插手.

      加護病房醫師A走過, 拿起病歷觀看時, 護士哀鳴請他別插手, 否則她們很難為. 醫師A 聳聳肩走開.

      若是該病人臨時心肺停止, P醫師未能到場, 處置如何?

1.      袖手旁觀

2.      先急救, 再追究P醫師責任

3.      先急救, 再告知P醫師

4.      叫院長來

按照共同照護制度之原則, 以先急救, 再告知P醫師為宜, 以病人為中心是最高原則, 特別是緊急情況, 追究到底關係對立於事無補.

共同照護之關鍵時刻在於以病人為中心, 以各人專業自信, 學習尊重他人之意見, 以實證醫學為佐證, 多方評估各種方式, 作出最好的抉擇, 抉擇者必須負責, 發揮團隊精神來提供病人最好的照護.

然而有人之品格缺陷, 或是打死不合作者, 也只有放棄與其合作之期待, 另謀同道而任其因果自負也. 醫療界陋規很多, 怪人也不少,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故推動共同照護制度需要耐心, 訓練和時間,最終目標在於建立以病人為中心, 安全和效率的醫療體制. 1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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