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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抵權_最高限額抵押權_02_生意人的好夥伴
2009/04/14 10:30:18瀏覽913|回應0|推薦1

最高限額抵押權也可以是消費者的好工具,舉例有天老王退休了,但退而不休,想作點小生意。假設老王的房子早已經還清貸款,這時就可以把房子拿去抵押,向銀行辦理所謂的「理財型房貸」,這時就有一筆可以隨時提領,隨時可還的貸款金額,方便作生意。這種「理財型房貸」設定的,就是「最高限額抵押權」。

理財型房貸的用意是讓老王仍可使用房子(請參考前幾篇,"押抵權_01_什麼是「押抵」?"一文),又可以"支用"房屋的價值(透過房貸的方式,將部分房屋價值轉成可用的現金)。

如此一來,老王每次要進一批貨時需要用錢時,可以直接就在銀行「理財型帳戶」中提領;另一方面,若生意有成把錢還清了,只要沒塗銷,日後再借領帳戶中的錢,也毋需每次辦理抵押權的設定,大大的節省時間、金錢!這就是為什麼銀行發展出所謂「最高限額抵押權」這樣的概念。最高限額抵押權把房子用來擔保過去、現在,乃至於未來所發生數額不特定的債務(不過當然要在「最高限額」內,超過部分對銀行來說就沒有保障了)

不過要注意的就是,要看清楚貸款時簽定的契約內容,有什麼但書、附加條款,不懂的地方要問,避免日後的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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