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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改革方案進展探討-奢侈稅的退場
2015/03/26 14:50:31瀏覽180|回應0|推薦0

預計105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上月財政部長張盛和揭露最新方案版本恐採最輕稅率。部分民眾對稅改結果大失所望。房地合一稅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於取代奢侈稅並讓其退場。這樣的立意引來縱放投資客、投機炒作將再起的疑慮。底下分為兩個層面探討:一、課稅效果 二、閉鎖期

一、課稅效果:奢侈稅與房地合一稅最大的不同點在於稅基,分析如下:

奢稅稅基:售屋總價為稅基,課徵10%~15%。售屋是賺錢或賠錢在所不問,有很大機會是繳稅超過獲利的,造成無利潤或必需倒貼的狀況。

房地合一稅稅基 (現在修法方向)

售屋所得為稅基,當出售不動產有所得時才繳稅。而當出售不動產沒有所得(指未獲利或是賠錢)則毋需繳稅。簡言之政府從售屋獲得的利潤中,拿走一部分。

二、閉鎖期:

一般講奢侈稅的兩年為閉鎖期,其實是指購入兩年內未符自用再出售會沒有利潤而不願出售。承一、所討論的稅基,過去奢侈稅是讓投資客痛到不敢碰,但在新的房地合一稅制下,精打細算一番也許還能小賺。

市場有交易,作莊家的才有稅可抽。大家不買賣房地產,國庫就少了這一塊的稅收。財政部的功能說穿了,暨不為滿足民眾的需求,也不在於滿足企業需求。財政部的功能在滿足政府財政的需求,扮演好開源的角色。如此一來就不難理解,財政部不願意把市場作死的立場。這和奢侈稅中“預售屋不屬奢侈稅課微範圍”的規定,完完全全是出於相同的邏輯思維。再者,若真的讓建商無生意可作,不可避免會波及銀行。屆時多少會引發經濟的動蕩,顯非政府所樂見。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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