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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蘊釀取消夫妻間贈與免稅規 定
2014/12/13 15:10:25瀏覽629|回應0|推薦0

日前(103年12月)立法院部分立委完成連署提案,擬刪除「遺產及贈與稅法」中,夫妻相互贈與免課贈與稅的規定。目前已送一讀通過,等待立院財政委員會排案審查。現行遺贈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換言之,夫、妻之一方贈與他方的財產不會被課徵贈與稅(僅需繳納契稅)
 

實務上「夫妻互贈」,是財產移轉時常用來節省贈與稅的方法之一。舉例來說:林先生夫妻倆決定將林先生名下房子過給女兒林小妹妹,於是林先生先贈與一半或部分與林太太,然後雙方再各自贈與林小妹妹。如此一來,兩人每年皆可利用各自一年220萬免稅額額度去作移轉。也就是一年中可移轉共價值440萬的房地持分給林小妹妹,而不會被課徵贈與稅。重要的環節在於夫→妻或妻→夫這一段的贈與是不用被課徵贈與稅的。草案的內容就是想對這一段修正。
 

如草案通過,勢必增加過戶成本。再加上近年房價飆漲,遺贈稅的低稅率也是推波助瀾的原因之一,已經開始有檢討遺贈稅稅率的聲音出現。可以預期的,原來就有意移轉財產與下一代的屋主勢必會加速處理,以免過戶成本節節升高。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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