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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7 11:56:45瀏覽2022|回應0|推薦0 | |
「啊~ 加一個車位要250萬,已經超過我們的預算了…可不可以不買車位?」 在買賣房屋時,有時會有上述的狀況。然而這些問題有時不一定是無法解決的。 看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範的原文: 真是有看沒有懂…簡言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這部分的規定,是為了使土地與建築物的所有權能單一化,讓其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以期將法律關係單純化。 所以說,套用開頭的例子,如果賣方(原屋主)在該棟只有這麼一間房子,而車位又是法定車位(登記在共同使用部分裏),那就無法單獨保留這個車位為自己所有。 但若賣方(原屋主)在同棟尚有其他戶,那就可以將車位登記在該其他戶之下。這時就可以切割這個車位而只賣原欲出售的那戶。 視狀況而定,車位是可以不必一起買的,記得向房屋公司了解清楚,若車位是一定要一起買的,那價格就要加上好幾百萬的車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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