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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養父性侵案 小玲兩度遭親長性侵 最令人憂
2007/03/15 11:46:22瀏覽1989|回應0|推薦4

你覺得這姓潘的XX(Trash)、XX(Scum)、XXX(Son Of Bitch),還有他的配偶(假如知情的話),應該要受到怎樣的制裁?

你覺得社會局在這些案件裡,有沒有很明顯的督導疏失、管理不善,還有縱容不法的責任?


中國時報 2007.03.15 
寄養父性侵案 小玲兩度遭親長性侵 最令人憂
夏念慈/高縣報導、黃馨儀/高縣報導 

    三名寄養少女先後遭潘姓寄養父親性侵,經高縣社會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結公訴,但三名受害少女原生家庭父母,卻無意願也無能力接回女兒照顧。社會局除尋求其他寄養家庭及機構妥善安置外,也將從嚴審查寄養家庭。

    社會局調查,涉嫌性侵的潘姓男子,自民國九十年起,連續五年申請通過加入寄養家庭行列,先後照顧共十名寄養孩童,除了男童及嬰幼兒外,還有被性侵的小如、小玲及小娟等三名女童。

    九十三年七月間,當時尚唸國小的小如,因父母離異,父親入獄,被強制安置交到潘家照顧。等父親出獄後,小如重返原生家庭,有時與父親同住,有時與再婚母親同住。但生活不安定的父親無能力照顧;與母親同住時,又不時遭繼父家暴受虐。

    經校方通知社會局小如的不幸遭遇時,社會局原本打算讓小如再至潘家安置,但小如哭著懇求老師她不願意再至潘家,潘姓寄養父親性侵事件才曝了光。

    社會局表示,如今唸國二的小如,去年底就安排到其他寄養家庭照顧,並委由精神科醫生及社工員共同心理輔導。

    另名受害少女小娟,現就讀國三,九十三年七、八月受託潘家寄養時,同樣遭性侵。因為本身智障,目前安置在機構照顧中。

    另名目前唸國小的小玲,原生家庭父母經濟能力非常弱勢。她在外公外婆家寄住時,卻遭同住的姨丈連續性侵,經老師向社會局舉發,並安置到潘家後,前年八月至去年九月間,不幸又遭潘姓寄養父親性侵。

    社會局說,小玲與小如遭性侵後產生的內心陰霾比較嚴重,尤其是小玲先後遭兩位親近長輩侵害,更是她揮之不去的惡夢。如何重建正常人格,很令專家學者擔憂。

    但令人意外的是,三名受害少女卻非常喜歡寄養母親潘太太,為何受害當時未向老師或社工申訴,異口同聲的回答竟是不想傷潘媽媽的心,還擔心潘媽媽會被警察抓起來關。

    檢方雖已依法將潘姓男子提起公訴,但高縣社會局卻非常氣餒及憂慮,因為檢方讓涉案人的住址曝光,導致媒體在潘家門前頻頻現身,這種社會壓力可能讓個性溫和的潘太太承受不起,萬一想不開又是一條人命。

    社會局表示,已撤銷潘家寄養家庭資格,並從今年元月起嚴格審核寄養家庭資格,貫徹寄養家庭父母職前與在職訓練,加強灌輸義務責任觀念。

    涉嫌連續性侵三名寄養少女或女童的潘姓男子,昨天不但避不見面,對於自己已被依加重強制性交及加重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也低調不予回應。

    住在高雄縣仁武鄉考潭村的潘姓男子,昨天幾乎整天都待在五樓的宅中,透天厝鐵門也終日緊閉,鄰居更沒有看見潘姓夫妻的身影。

    潘姓男子昨日不但避不見面,對於自己涉嫌性侵少女與被提起公訴,也低調不予回應,只是一味躲在家中毛玻璃門後觀察,即使記者一再詢問或按門鈴欲以對講機對話,仍不願出面說明一切。

    鄰居看到新聞後,雖然得知此事,卻表示潘姓男子個性溫和、喜愛小孩,看不出他會做出這樣的事。以前也常看見小女孩出入潘宅,但已有一段時間不見女孩身影。他們不清楚原因,也不方便詢問。


遭性侵7年…兩女控狼父 判決記苦楚

「一面說一面哭泣」。高雄高分院昨天在一件父親性侵兩名親生女兒的判決書上,數度用這句話呈顯被害人在法庭陳述時的苦楚。兩名被害女子從小遭父親性侵,母親還阻止她們對父親提出告訴,雖然官司拖了七年,她們仍執意告到底。

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子性侵兩名女兒的官司已打到最高法院,因被害人舉證不易,且提出告訴後,母親一度要求女兒撤回,以為可以換取丈夫改過自新,因此該案已第三次發回更審,昨天高雄高分院終於判被告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但被告還可以再提上訴。

這名亂倫的父親自民國八十二年起,利用妻子外出工作或夜深之際,睡在兩名女兒中間加以猥褻,甚至強迫女兒幫他口交,如有不從,即喝斥辱罵,拳打腳踢。這對姊妹從國小開始遭生父蹂躪,前後達七年之久,因母親也被毆打,母女求助於高雄市家暴中心,社工員才發現她們悲慘的命運。

已廿四歲的姊姊在法庭上說:「他(指被告)規定我們睡覺不能鎖門,我和妹妹睡一張床,那天晚上他躺在我和妹妹中間,伸手摸我的身體,我咬他的手,他很生氣,用眼睛瞪我,我很害怕。」

判決書中,廿歲的妹妹說:「我國小一年級時,父親就以撫摸、親吻的方式對我和姊姊性侵害,喝醉酒時就會這樣子。媽媽在家,我們也都不敢反抗,因為會被打(一面陳述一面哭泣)。」

法官問:「被父親性侵這麼久,為何直到母親提出保護令,妳們才說出被父親性侵害的事情?」妹妹回答:「我們都不敢講,因為會被打。(一面說一面哭泣)」。

被害人說:「媽媽叫我們不要告爸爸了,但我們心裡還是恨他,還是想要告爸爸。」

【2007/03/30 聯合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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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11:00 【老痞子在UDN的窩】 又見虐童案!
2007/03/17 11:27 【老痞子在UDN的窩】 這種沒人性的傳統文化,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