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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15:06:10瀏覽3223|回應0|推薦8 | ||
台灣的社會現在不知道生了什麼病,令人憤慨的各種虐待、性侵小孩的案件層出不窮(請你一定要看中國時報焦點》台灣孤雛 牆角噙淚)。還有,台灣近日常常發生,令人聞之落淚的[攜子自殺]案件(請你也一定要看中國時報的企劃》孩子是人,不是財產)。 與這些兒少事件相關的社會救助機構、檢警處分及司法裁判,也常受[漠視兒童人權]的傳統觀念影響而有所偏差,我也寫過幾篇文章批判,請參看寄養父性侵案 小玲兩度遭親長性侵 最令人憂,評論:[拒絕吸膠離婚爸探視 小三模範生:法官罵我壞小孩 ],評論:菸燙刀割虐女 求重刑卻判拘役。 如同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在接受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專訪時指出,"台灣父母傳統的觀念是把孩子當作自己的財產,自己可以隨意處置,以致於兒童常常會變成父母發洩情緒的對象。很多父母走投無路,想要結束生命時,往往也認為丟下孩子很殘忍,因此總會帶著孩子一起自殺。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都是因為孩子的主體性在台灣社會一直未被彰顯。" 個人非常認同陳長文教授在[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一書所說的:"什麼叫好的判決呢?平等、無偏、堅守正義,蘊有對弱勢人民關心的判決,如是而已!",但個人並不太認同陳長文教授文中對判決兩位攜子自殺、子亡而己活的父母十一年有期徒刑的各級審的法官的批評。 這對父母第一審就被判十一年有期徒刑,上訴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均被駁回而定讞。個人認為如果其犯罪情狀真的有殊可憫恕之處,各審法官早就動用刑法第59條而加以減輕了,沒有動用此法條,就是因為其犯罪情狀並無可憫恕之處,事後亦無悔悟行為。他們事後有錢、有空來打這三審才能定讞的官司,當時怎麼沒有勇氣讓自己的孩子活下去?當時怎麼有勇氣殺死自己的小孩?怎麼小孩都死了,自己卻活得好好的? 陳教授只看到其父母的[喪子之痛],而沒有看到數條[無辜小生命的消逝]。就因為父母的經濟困頓,就給于他們殺害自己親生兒女的自由嗎?自己不想活就算了,小孩子何辜?為什麼要殺死他們?他們怎麼下得了手?各位還記不記得那個全家小孩子都被自己父母綑綁殺害的新聞?這對狠心父母到現在還逍遙法外耶!這對禽獸不如的狗男女哪裡會有所謂[喪子之痛]?GIVE ME A BREAK! 不要誤會,我當然贊同陳長文教授對所謂好的判決的觀點,我只是對他所舉的所謂不關懷弱勢的判決例子,感到不以為然罷了。我反而認為該判決才是"平等、無偏、堅守正義,真正關懷弱勢中的弱勢(就是那些受其父母侵害的兒童)"且可嚇阻他人仿效的好判決。 如同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在接受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專訪時指出,焦點》台灣孤雛 牆角噙淚: "郭:根據兒福聯盟最新調查報告,二○○六年台灣地區有六十四起攜子自殺及重大虐兒事件,導致五十名兒童死亡、二十九名兒童重傷。對這些還沒有長大的孩子,父母有權利決定他們的生死嗎? 王:我想父母絕對沒有權利帶著孩子自殺,一個孩子從初生起,他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的生命屬於自己,任何人都不能剝奪。聯合國訂有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重視孩子的人權,更何況台灣還訂有更細緻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更清楚的規範孩子的權益和大人的責任。 過去大家都會認為父母親帶小孩走是不得已的,叫做「慈悲殺人」。事實上這就是殺人,沒有慈悲兩個字。會發生這種現象是因為台灣不夠重視孩子的主體性,我們一直都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是屬於我的,是我生命的一部份,所以我有決定權。決定孩子的生命、決定要讓孩子過的快不快樂、決定自己是否把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 "
說實在的,這種沒人性、漠視兒童及婦女人權的所謂[傳統文化]、[本土意識],不要也罷! 千年酷刑 婆媳不合 遷怒孩子 3胞胎老大 被媽打到骨折血尿
幼稚園老師看他全身都是新、舊的瘀青,背後還有藤條抽打的痕跡,當場不捨的掉下淚來,男童神智慌張的說是「都是媽媽打的」;老師立即連絡最疼他的「阿嬤」,並通報社會局前來協助處理。 最疼他的阿嬤看到孫老淚縱橫 男童的阿嬤趕到時,心疼的老淚縱橫,她說被打的愛孫是三胞胎的長孫,剛出生時曾照顧他六個月,後來被她媽媽強行帶走;後又因受傷住院一星期,出院後又照顧他一年多,後來他媽媽利用她出外買菜,強行從沙鹿帶回梧棲鎮。阿嬤心痛的說,他兒子和媳婦帶四個孫子租屋在外,三年多來未曾帶他們回家,連過年也未曾回家團圓;過年時男童叔叔曾帶紅包去給姪子,就看到男童疑似被打得頭部腫脹。她十多天前才打聽到他們讀清水某幼稚園。 男童的父親說,他看到孩子身上有傷痕,知道是太太打他,他曾警告太太不可以再打他,太太說孩子不乖才管教。前天晚上他回家時,男童已經睡著了,並不知道孩子又被打。 男童的父親作完筆錄要跑回家時,卻意外的冒出一句說「這個孩子也太白目了!」在學校活蹦亂跳,回到家就什麼話也不說;他打算要跟太太離婚,可是對孩子施暴,他不提傷害告訴。男童的母親偵訊時說,老師在聯絡簿寫孩子在校不乖,前晚約七時許,孩子洗澡前後用藤條打他兩次。 社會局曾輔導竟未發現遭家暴 急診室外科主任林明聖說,王姓男童到急診時,神智慌張、面露恐懼,經安撫後做全身檢查,發現他全身多處瘀傷,佈滿新舊傷痕,分佈四肢瘀腫、臂部、背部,及頭部外傷、右側熊貓眼與頭骨線性骨折,伴有血尿,懷疑橫紋肌溶解症,密切觀察是否會演變成腎衰竭。社會局長廖宗侯表示,去年男童鄰居看到他被打曾報案,社會局就介入輔導,到今年三月間曾輔導十餘次,未發現他遭家暴;目前社會局為男童申請暫時保護令,出院將徵詢阿嬤或有能力家屬代照顧。 曾秀英/中縣報導 五歲王小弟被媽媽打到頭骨線性骨折,伴有血尿,且多處瘀青案,縣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後查證,是遭母親過度管教及疏忽所致,除為男童聲請緊急保護令,限制母親接近外,待男童出院後,將請家屬親友協助照顧。 對自己親生的子女怎麼下得了如此重手?王小弟遭受家暴消息傳出後,很多人都無法理解。社會局調查指出,王小弟父母育有四名子女,姊姊已就讀國小,他與二名弟弟則是三胞胎,管教過當的問題只有出現在王小弟一人身上。 去年九月間,縣府一一三專線就已接獲托兒所通報,指王小弟疑似被媽媽虐待,查證結果發現媽媽對這個孩子確有疏忽及管教不當問題,社工進一步了解媽媽是不是對這個孩子有偏見?基於已有管教過當情形,縣府展開輔導作業。 社會局表示,王小弟外婆等親友都住在住家附近,社工員曾多次前往托兒所,並與家屬訪談,了解媽媽後續教養問題,雖然發現媽媽的教養態度已有改善,但仍不斷抱怨孩子很難管教,而孩子在托兒所十分活潑,回家就變得畏畏縮縮。 據了解,王小弟的父母都是上班族,可能三胞胎出生時,一下子多出三名嬰兒要照顧,分身乏術,其他親屬曾照顧王小弟一段時間,後來才帶回家,不排除是管教態度前後出現歧異,造成親子溝通不易。 社會局除持續關懷外,也將案子轉給家扶中心,請家扶中心做後續輔導,社工員三月曾與王小弟大舅懇談,請家屬親友多關心,不料仍發生母親管教過度情事。 所謂女性割禮: 在非洲不少國家,判定少男少女是否成年,不是根據其年齡,而是看其是否舉行過成年禮。所謂成年禮,就是割禮。 長到一定年齡,男子必須割除陰莖的包皮,而女子則必須部分或全部割除陰核和小陰唇,甚至將陰道口部分縫合。 女性割禮只是一種委婉的說法,另一種委婉的措辭是女性生殖器官毀損。女子割禮歷來都是私下個別進行。 除少數人到醫院去做之外,大多數人一如既往,都由民間巫醫、助產婦或親友操持。 傳統的切割工具是鐵刀或小刀片,縫合使用的是一般針線,有的地方甚至使用荊棘。用這樣落後、原始的器具切割身體的敏感部位,而經常又不使用麻醉劑,肉體上的痛苦是難以言喻的。 www.39.net/eden/xwh/xdxwh/wgxwh/57822.html 許多傳統、文化只是因為處於封閉狀態才得以維持。 當與其他傳統、文化接觸時,身居此傳統、文化中的人自會比較、選擇,漸漸引起傳統和文化的變異、發展。 2003 年 12 月,肯尼亞西部一個村莊有 23 名姑娘為了逃避割禮冒險逃亡,“踏上了逃向自由的征程”。 媒體報道說,歷經種種艱險之後,她們終於逃到西部一座城市的教堂,在那裡受到庇護。 她們此舉實際是向一個有著四千多年悠久、強大的傳統挑戰,因為女性割禮 ( 陰蒂切除 ) 是非洲不少國家盛行已四千多年的習俗。 世界衛生組織 2002 年的一份報告表明,世界每年大約有 200 萬女孩面臨被實施割禮的危險。 割禮師骯髒的“手術刀”每年都會造成多起事故,包括傷口潰瘍、破傷風、大出血、傳播艾滋病乃至死亡,這對婦女特別是少女的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 雖有不少有識之士努力廢絕這一惡習,但至今未能斷絕。 肯尼亞這 23 名姑娘們的舉動被認為是“太大膽了,這在她們家鄉的歷史上是極其罕見的,甚至讓成年人都膽戰心驚。她們的家長害怕受到殘酷的報復,也擔心她們遭到惡毒的詛咒,而對於部落的長老們來說,她們的舉動則會對團結和傳統構成巨大的威脅。”而一些村民則認為既然傳統一向如此,就不應改變。 近年來向女性割禮宣戰的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應是出生於索馬裏的世界名模瓦利斯·迪裏。 她在 5 歲時被行割禮,當時痛昏過去。 13 歲那年她來到英國倫敦打工,後被數家世界著名的服裝公司聘為專門模特,成為世界公認的名模。 直到成為名模後,她才知道原來世界上多數婦女並不行割禮。 此前,她一直認為割禮是天經地義之事,世界上所有女人都要經受割禮。經過一番思想鬥爭後, 1998 年,她下定決心向割禮宣戰。由於“名模”知名度高,她的行為受到廣泛的注意、重視和支持,聯合國有關機構現在任命她為特使,到非洲各國做同胞的工作。她向同胞宣講說,割禮是一種犯罪,勸說女性珍愛自己的身體,呼籲男青年去愛那些沒有接受割禮的女性。以前聯合國也派人去做過同樣呼籲,但因為是外來的“他者”,所以非洲人並不願聽,而話出自她之口,效果就大不一樣。 不過,在家鄉她並不完全受歡迎,被不少頑固維護傳統的人罵為民族的“叛徒”。 在廢除割禮方面,坦桑尼亞先行一步,於 1998 年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凡對 18 歲以下少女施行割禮手術者,將視情節輕重處 5 至 15 年有期徒刑,或罰款 30 萬先令,或判刑與罰款並處,因手術造成死亡者將按刑法予以嚴懲。 近來多哥、塞內加爾和科特迪瓦等國也通過立法禁止女子割禮。 肯尼亞由於傳統力量過於強大,未能製定這種法令,但莫伊總統 其實就是在以國法形式禁止割禮的國家,傳統力量也很強大,一些家庭為逃避法律制裁,偷偷摸摸對新生女嬰進行“滿月割禮”。因為孩子長大以後再行割禮容易暴露,觸犯法律,給剛滿月的女嬰行割禮則神不知鬼不覺,孩子死了也容易掩蓋過去。 事實表明,非洲正在進行的“廢割禮”運動與跨國公司和一些國際組織關係密切,比如這些出逃少女就得到了教會庇護。 如果用現在學界頗為流行的“後殖民”理論分析,很可能得出以下結論:這一運動是以現代性的虛偽的啟蒙、理性為標準,將東方 / 第三世界的傳統和習俗斥之為蒙昧、野蠻、不衛生,實質仍是西方中心論。 是西方價值觀念的橫向移植,是一種現代性“迷思”,是“後殖民”的一種表現形式,是用“普遍價值”破壞“本土文化”,是“全球化”引起的“文化同質化”,名模迪裏已“他者化”,成為跨國公司的符碼,成為發達國家各大傳媒製造的一個符號,起到了外來的“他者”起不到的作用。 然而,學者的理論盡可以在紙上天花亂墜,但那些出逃的少女卻“用腳”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 其實,許多傳統、文化只是因為處於封閉狀態才得以維持,當與諸如“不割禮”的其他傳統、文化接觸時,身居此傳統、文化中的人自會比較、選擇,漸漸引起傳統和文化的變異、發展。 因此人們應該追問:什麼是傳統、習俗、本土文化? 農家童養媳遭追求者潑硫酸毀容 為了報答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給他們的二兒子陳強(化名)當媳婦,甯德市屏南縣路下鄉A村童養媳婷婷(化名)拒絕了同村男子陳力(化名)對她的追求。不料,陳力因此對她懷恨在心, 此事立即引起當地人的震驚。幾日後,陳力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屏南縣警方刑拘,警方正對此展開調查。 據悉,童養媳制度早在上世紀 50 年代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中被廢除,婷婷卻還是成了童養媳的犧牲品,婷婷如何為了報恩而放棄自己的婚姻自由,進而招來橫禍呢?昨日上午,記者在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病房裏採訪了婷婷等人,試圖對她的心理進行一次剖析。 深夜被潑硫酸毀容 婷婷躺在床上看電視時進入夢鄉,天亮後她就要到福州 突然,婷婷感覺臉上被水潑中了一樣,濕漉漉的,幾秒鐘後,一陣撕心的劇痛傳遍了她身上的神經,她猛地被驚醒,“天哪!怎麼會這麼濕?怎麼會這麼痛?”婷婷心裏砰砰直跳。她想睜開眼睛看,可無論她怎麼努力,也無法睜開,她的眼前漆黑一片。 “爸,不得了了,什麼東西蓋住我臉了?”婷婷大叫,一時間,她陷入了極度的恐慌。 叫喊期間,婷婷不知所措,她胡亂抓過身邊的被子,就往臉上擦,可她越擦越痛,直至從床上滾落到地上。她又從地上爬起來,踉蹌著向門外沖去,想找點水來清洗。 “媳婦”的臉竟然沒了 聽到叫喊聲,婷婷的養父老陳被嚇醒了。還沒來得及穿上衣服,他就和妻子沖到婷婷的房間,扶住了婷婷,這時,老陳聽到了有人從院子裏跑出大門的聲音,但他已無心去追趕,他想拉亮電燈,可奇怪的是燈怎麼拉都不亮了。一檢查,是電閘被關掉了。 燈亮後,老陳夫婦被眼前的一幕嚇得直發抖:婷婷滿頭亂髮,她的臉竟沒了,只看到紅通通一片,還在往下滴著汁液。“這是怎麼了?”驚嚇之余,老陳急忙倒來茶水,幫婷婷清洗面孔,可這並不止痛,他又找來一些冰塊,往她臉上抹。 隨後,老陳打電話報警,警方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婷婷被送進鄉衛生院,打了消炎針後,她被 120 急救車轉到屏南縣醫院救治。但縣醫院也無法為她進行治療, 2 天后,老陳又包車將婷婷送到了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 據婷婷的主治醫生李海暉介紹,婷婷正是被硫酸潑中燒傷的,全身燒傷面積達到 9 %,其中 6 %三度燒傷, 3 %深二度燒傷,目前已經動過一次手術,估計還要再做一到兩次的手術,三度燒傷屬燒傷中最嚴重的。 潑硫酸的竟是追求者 婷婷說,在事發當晚,當她知道自己是被硫酸潑傷時,就懷疑下毒手的是追求者陳力,因為當晚她臨時改睡在嫂子的房間裏,除了家人,這事只有陳力知道。 而當晚 7 時許,陳力來過婷婷家,還跟婷婷聊了一會天,問她是不是第二天要到福州,確認她要走了,他還說了一路順風之類的話,後來,他就離開了。 婷婷說,早在去年,陳力就追求過她,整日對她噓寒問暖的,非常關心,但她最終沒答應,她對他的解釋是,她從小就是陳家的童養媳,陳家把她養到這麼大,她不能有恩不報。婷婷說,事發十幾天前,她又跟陳力說了這話,“當時他顯得很不高興,很久都不說話”。 經過偵查,事發 3 天后,警方找到了涉嫌行兇者,並予以刑事拘留,他不是別人,正是婷婷的追求者陳力。得知這個消息,婷婷的心一下就涼了,她沒有想到,口口聲聲要給自己幸福的男人,會對自己下此毒手。 潑硫酸前斷電開好門 據婷婷的養父老陳介紹,事發後,接受屏南縣警方調查時,陳力交代了他向婷婷潑硫酸的過程。 陳力家就在老陳家十幾米遠處, 隨後,他從三樓挨間尋找,一直找到一樓,他看到婷婷嫂子的房間還亮著,木制窗戶並未關上,他掰開塑料簾子往裏看,發現婷婷正睡在裏面,而一把鑰匙正插在房門上未拔下。 陳力並未急著進門潑硫酸,而是憑著對老陳家的熟悉,跑到院子大門旁將兩個電閘關閉,並打開大門。之後,他才用鑰匙打開婷婷所睡的房間,將硫酸潑向熟睡中的婷婷,隨後從打開的大門逃走。 童養媳身份導致悲劇 昨日上午,記者在協和醫院燒傷科病房見到了婷婷,她的整張臉只有下嘴唇的一半及眼睛周圍很小的一圈是完好的,其餘部分大多已被硫酸腐蝕而糜爛,顯得觸目驚心。隨後,記者與她進行了對話: 記者(以下簡稱記):能不能問一下你在陳家是個什麼樣的身份? 婷婷(以下簡稱婷):童養媳。我是古田人, 7 歲時母親患了癌症,把我送到了屏南那裏,準備養大了給陳強當媳婦。 記:陳強知道你跟他的關係嗎?你們之間有沒有男女的感情? 婷:知道,我們從小就很少在一起說話,他很內向、害羞,我們在一起感覺特彆扭,我感覺更像是他妹妹。 記:那陳力呢?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婷:有一點感情,他追求過我,和我聊天時有說有笑的,很遷就我,對我很好。 婷:(沉默了幾分鐘,眼淚從眼角流下)有動過心,可我是人家的童養媳,父母把我養那麼大,我不能愧對他們。 記:現在呢?你希望他來看你嗎? 婷:不希望,現在我對他有一種恐懼感,他像個惡魔。 記:對自己的身份和這次遭遇你是怎麼看的?你覺得二者有聯繫嗎? 婷:(沉默)童養媳身份限制了我的愛情自由,如果我不是童養媳,我會答應跟他(陳力),也就沒事了。可現在,(長歎)認命吧,我多麼希望能像別人那樣自己談戀愛。 4 個童養媳同村不同命運 婷婷告訴記者,據她所知,僅在她們A村,就有 4 個童養媳,平常她們相互之間有聯繫,關係都很不錯,只是她們每個人的命運都各不相同。 幾經努力,記者聯繫上了A村一名童養媳小花(化名)的姐夫 而躺在病床上的婷婷,等待她的又是什麼呢?養父老陳說,送婷婷進醫院時,他全家只有 1000 塊錢,如今治療費已花了 2 . 5 萬元,都是找親戚朋友借來的,醫院稱,婷婷的治療費共需近 5 萬元。 目前婷婷一家急需大家伸出援愛之手。 報恩不應犧牲終身幸福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福建社會科學院精神文明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悲劇,這是一個不應該發生的悲劇。”聞聽此事, 花季女孩鐵鏈鎖身放鴨喂豬 ■新快報記者 張亮 實習生 劉菲 侯玉曉 / 文 新快報記者 李小萌 / 攝 她時常遭養父母毒打,常食不果腹只有一雙塑料拖鞋…… 終日鐵鏈纏身,還被上了 3 把鐵鎖;放養著 45 只鴨子,為 300 頭肥豬煮食;從小到大沒穿過襪子,衣服沒幾件;常常食不果腹,飽受毒打卻如同家常便飯……增城石灘鎮上圍村 15 歲的女孩小郭,她在養父養母家中的悲慘生活引起了記者的關注。前日,本報記者和南方電視臺記者找到小郭並報警,在當地派出所民警的介入下,小郭身上 10 斤重的鐵鏈終於被取下了。有關專家表示,小郭受到了心靈和肉體上的雙重虐待,而其養父母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屬於違法行為甚至涉嫌犯罪。 目擊 放鴨女孩身纏 10 斤鐵鏈 前日上午 11 時許,記者趕到上圍村第四生產隊,在池塘旁找到正在放鴨的小郭。她蹲著發呆,手拿竹竿,身纏一條 面對記者,蹲在鴨子旁邊的小女孩站起身來顯得不知所措,長長的鐵鏈在她胸前晃蕩。她自稱今年 15 歲了,卻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我很小就被養父母收養。讀到小學三年級後,他們說為了讓哥哥讀書要我輟學在家裏趕鴨子、喂豬。”小郭說,她現在每天早上七八點鐘起床放鴨子,傍晚 6 點回家後煮豬食。記者問她左臉和手上的傷痕是怎麼來的,她說:“昨天晚上我媽媽讓我去豬棚那邊煮豬籠草喂豬,我怕黑不敢過去,她就打我。手也給打腫了,一天了我都沒吃過飯。” 看著她的黑乎乎、沾滿泥漿的腳,記者問她有沒有鞋子穿,她說只有一雙紅色塑料拖鞋,她從小到大都沒有穿過襪子,衣服也很少。 村民 連她家的豬都過得比她好 “她父母打她,有時候拿一條防盜網的鐵枝打,有時候用長木棍。”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一位知情的阿婆稱,小郭一歲多的時候被養父母收養。“他們很凶的,尤其是她媽。我們都不敢惹,誰勸她打誰。”阿婆說,“她長大一些後,他們就讓她輟學,抓了一群鴨子讓她放,後來還要她給 300 來頭豬煮豬食。她從早忙到晚,但他的哥哥卻衣著光鮮地上學、玩耍。” 村裏的小學生告訴記者:“中午她媽媽有時會用塑料袋裝一點飯給她吃,就是幾片椰菜葉子,沒有筷子也沒有勺子。她手上還沾著鴨糞,就直接抓起來往嘴裏填。有一次她肚子餓了偷了點東西吃,被她爸用鐵棍一頓毒打。現在她每天 24 小時都被鐵鏈鎖著,吃喝拉撒都要捧著它(鐵鏈),連她家的豬都過得比她好。” 當記者就這些情況詢問小郭時,捧著鐵鏈的她卻只是留著眼淚不斷點頭。 因果 離家出走歸來遭鐵鏈鎖身 對於為何遭鐵鎖加身,小郭說,三年前她輟學在家幹活,在她不聽話時父母就打她鎖她,今年年初三她曾離家出走,回家後便徹底被 10 斤重的鐵鏈鎖身了。“那次是我不對,我在村邊店鋪看上了一件紅色 T 恤,年前有一天我就偷了奶奶的錢,買了一塊錢的餅乾和那件紅 T 恤。父母發現後大發雷霆,拿鐵棍追著我不放。”一位阿伯說:“那一次她被她爸摁在地上揮鐵棍一頓猛抽,簡直往死裏打,太寒心了!”阿伯稱,小郭去年過年期間逃跑了一回,“聽說她曾經找到了親生父母,但不知道為什麼那邊不肯收留。沒人要又回到這邊,她養父竟然把她塞到一大桶豬食裏,嚇唬她說把她拿去喂豬,又把她放到裝著熱水的大鍋裏,說燒火煮死她。” 養父 連她親生父母都同意鎖她 得知記者的到來後,小郭的養父從豬棚跑來沖記者大喊:“你們拍什麼啊?她親生父母都同意我們綁她!”女孩聞言後,蹲在地上雙手抱臉哭了起來。記者隨即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小郭的養父將她帶到豬圈盡頭後,將她推到臭水塘邊上。記者為防止小郭遭其養父毆打,將她帶到採訪車中等警察到來。 養母 她做點工就跑不綁怎麼行 警察到場後,小郭的養母對記者說:“誰說我們虐待她了?送她去讀書,她讀了三年還是讀一年級,大字都認不了一個,老師都說她是學校的負擔拖累,所以我們才不讓她讀書了。她要是肯讀書,我借錢都願意。”說到小郭身上的鐵鏈,她指著小郭說:“她做一點工就逃跑,不綁起來怎麼行?而且又是她自己願意的。你不信問問她。” 對話 心願:他們不要再打我了 記者:你睡覺的時候也戴著鐵鏈嗎? 小郭:嗯……有時洗澡他們會給我摘下來,洗完後馬上鎖上。 記者:你最大的心願是什麼? 小郭:他們(指她的養父母)不要再打我了。 記者:你最開心的事是什麼? 小郭:就是跟他打了一次麻將,很好玩!我的指甲油也是他姐姐幫我塗的!(說這話時她的臉上露出了笑容,望著田邊一個騎單車小男孩。) 解難 民警介入終於解開 3 把鐵鎖 多家媒體的記者跟隨警車一行到達沙莊街派出所,民警將小郭的養父母帶到調查室,向他們要解鎖的鑰匙。小郭的養母從腰間摸出一把鑰匙交給民警。民警試了三次都不能打開小郭身上的鐵鎖。最後在多位民警的嚴厲斥責下,小郭的養父和奶奶分別交出 3 把鑰匙,那條鎖住小郭的鐵鏈終於被解開了。經測量,鐵鏈長約 律師 小郭養父母的行為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對於小郭的養父母對待小郭的行為,法律專家周律師表示,“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小郭的養父母將其鎖住,嚴重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周律師說,“小郭的養父母在法律上對她有撫養義務,但是他們迫使女孩輟學,強迫她養鴨喂豬,並且經常毒打她。他們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多項條款,如果虐待情況特別嚴重,則可以說是犯罪行為,應給予刑事處罰。” 兒童心理專家: 她受到心靈和肉體上的雙重虐待 昨日,記者就小郭的遭遇咨詢了兒童心理專 “應該說,從小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對自己來說沒有價值感和存在感,更何況她出走後找到了親生父母卻沒有被收留,這對她是一種心靈上的虐待。在養父母這邊則受到了心靈和肉體上的雙重虐待。” “目前來講,生存下來、吃飽飯、不挨打是她的唯一信念,而上學已經擺在次要的位置。而對於她將來的人生,這種影響更加嚴重,如果社會沒有對她進行合理引導,她將成為社會的棄兒,她或許會通過攻擊社會的方式來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 “有 60% — 70% 的概率她會走上犯罪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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