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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能課稅」、「多得者多繳費」才公平與正義!
2010/12/13 10:16:54瀏覽1224|回應0|推薦0

台灣中產階級普遍的相對被剝奪感

引用文章: 二代健保應改為開徵國民健康捐 

我在前文已經說過了,"純粹的商業保險是危險共同團體的一種[分擔風險]之互助機制,自願參加保險者所需繳納的保費,其計算應該純然根據該項危險之可能發生機率來推算之,跟加入保險者之個人所得高低完全無關,而且商業保險應是自由參加,應無強制納保不得退出的規定。由此可見,全民健保不是商業保險,它的性質應是社會保險,也是一種由國家推出的社會福利措施,並強制國民加入之。它的保費計算與國民之所得有強烈關連性,其實與國民健康稅捐完全相同,且採取[多得者應替少得者負擔保費]的觀念,低收入者或無收入者的保費,其實是要靠向高所得者所溢收的保費來濟助之,而且是強制納保,沒有例外,所以是社會保險,也是社會福利制度。"

我也說過,"二代健保的健保費,如果是採家戶所得制,又設有各種扣除額及寬減額的話,又設有計費之所得級距,對於被列入較高收入級距的人,為符合公益目的,將對其收取較高的費率,則二代健保費率其實就是[量能收費](也就是說,多所得者要替少所得者付健保費,高收入者的費率將較少收入者的費率高)的實質稅賦制度,只要加上任何保險制度必須有的[使用者付費]之最低應繳保費額,再強制納保,就是典型之福利社會保障型的強制健康保險,而那些列冊的低收入戶應由國家編列預算來替其繳納健保費。 "

另外,我在引文中也指摘過國稅局效能不彰,財政部長李述德更是尸位素餐,"國稅局現在就有高達五千個人的稅務稽徵人員,李述德竟說他們人力不足開徵不了資本利得所得稅,也做不好土地交易查核,更拒絕替衛生署收取以稅捐稽徵機關取得的[家戶所得]為基準的二代健保費,太也誇張。乾脆直接裁撤掉算了,替國庫省點錢,把這些業務都叫健保局來作,人家現在只用四十餘人就可已做好健保費的稽徵,總數約一千人就可以做好全國各機關與個人的核保承保業務,把每個月的健保費收得好好的,再給它一千人,我認為一定也可以把國稅局的稅捐稽徵業務一併搞好,不管什麼資本利得所得稅,土地交易稅改為現值征收等等,通通可以一併開徵,讓稅賦稽徵公平化。"

所以,再次懇請馬英九及吳敦義兩位大人,聽一下我的良心建議,開徵國民健康捐。我強烈建議,"馬英九與吳敦義兩位大人,應該馬上叫李述德所領導的財政部國稅局來開徵國民健康捐(或繼續叫它全民健保費,也無所謂),而健保局現在在做健保費收費或稽徵的一千人,也可以撥給國稅局統籌運用,好好稽徵各種資本利得稅,查緝不動產暴利稅,兼及收取國民健康捐(全民健保費)等,這些本來就是國稅局的業務,怎麼會去要健保局來稽徵呢?

還有,我在引文裡也說過,"民國成立至今也就快一百年了,國父孫文先生說土地價值的增長是全民經濟勞動成果的反射效果,與土地所有人完全無關,所以土地價格必須[漲價歸公],國父他說這個理念也超過一百年了,但我國的土地交易到現在還是竟然不能照市價課稅,只能說,我國的國稅局實在太混了。馬英九先生,你是國民黨的黨主席,你可不要忘了 貴黨永久總理的遺訓呀,房產土地之[漲價必須歸公],可不能讓投機炒房者拿去。

底下中時社論說得更好,"我們要提醒馬總統,最近兩三年台灣人民對於貧富差距的惡化、都會豪宅價格的飆漲、財政當局拚命為富人降稅、國家建設與社福支出幾乎全由受薪階級負擔,都已經感到難以容忍。九成多的薪水階級收入僅占所有國民所得的六成,但卻要負擔絕大多數的政府財政,這種普遍的相對剝奪感,不但是社會怨憤的催化劑,恐怕也是此次執政黨選舉得票率下跌的主因。 "

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也讓人搖頭不止的,就是該社論文末所指摘的,"行政院對最關鍵、最能影響所得重分配的稅制結構不敢聞問,放任財政部的無所作為,卻期待衛生署在如此崎嶇顛簸的基礎上做所謂公平保費的健保改革。這樣子捨本逐末的做法,一則無法挽回選票、二則沒有觸及社會公平的問題核心,三則也縱容財政主管單位冷眼旁觀、伺機放箭的墮落。健保改革推不動事小,行政當局因為此事給人看破手腳,就事態嚴重了。"

人民的忍耐,真的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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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二代健保 別讓人看破行政團隊手腳
2010-12-1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二代健保修法議案在立法院闖關失敗,執政黨籍立委陣前倒戈,對法案提出若干批評。這些民意代表雖然事前不夠用功,事到臨頭才倉卒反應有失立場,但畢竟他們有選票壓力,深怕此案後座力影響到明年選舉,故其陣前倒戈應予譴責卻也可以理解。然而衛生署在立院受挫後,財政部也跳出來對修法草案指東道西,說新法窒礙難行云云,那就有悖行政倫理了。這件事,值得拿出來好好檢視一番。

     財政部對外表達了兩項反對意見,其一是諸如執行業務所得等非薪資所得不穩定,其前一年所得額財政部要到次年四月以後才能掌握,故若健保新法民國一百年元月上路,保費至少要到五月才能開徵,形成保費收入與支出之時間落差。若要避免此時間差,則只能取用兩年前(民國九十八年)的所得資料,但這樣又可能因個人工作轉換等變動因素,而喪失量能計費的意義。財政部另一項意見,則是明指健保局沒有足夠人力去認定家戶所得;健保局相關人力僅數十人,無論如何抵不上財政部國稅局數千人力,故二代健保計費方式要涵納諸多所得,依財政部之意似乎又有曲高和寡之弊。

     財政部以上所言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令我們不解的是:非薪資所得之不穩定、其資料之遞延取得,都是早就知道的事。如果這些事會形成二代健保推動的困難,財政部也早該心知肚明。其次,健保局人力不足、可能無法準確掌握家戶所得,也不是什麼新聞。但立法院議程排定審議的二代健保法修正案是「行政院版」,業經行政院院會拍板通過。為什麼這些邊邊角角的執行困難,財政部長不在行政院內部會議時提出,卻要到立法院觸礁時一股腦的搬出來?難道,財政部永遠都只做順水推舟的事,絕不忤逆府院長官?更何況,執行業務所得資料掌握時效的問題,並非台灣所獨有;為什麼別的國家健保費繳收沒有這個問題,唯獨台灣有此問題?為什麼他國的財政單位可以處理,而台灣的內閣團隊卻在彼此扯後腿?衛生署在面對立法委員質疑時,又有行政院同志跳出來放箭,會不會有腹背受敵的感慨?

     放在大一點的框架下看,其實現在二代健保修法所面對的困境,原本就是財政部的責任多、衛生署的責任少。二代健保法案之所以在推出時受到台灣民眾的高比例支持,就在於其「公平」訴求。一代健保除了個人與家戶納保的爭議外,其最受人詬病之處,就是保費費基只與薪資有關,而不納入資本利得等其他所得種類。衛生署所提的二代健保案雖然納入執行業務所得,但還是無法涵納與富人相關性最高的資本利得,也還是達不成增加富人健保繳納的目的。這樣的健保改革,在公平面並沒有太大的進展,但究其根本,還不是因為財政部無論如何就是不碰資本利得的課稅問題?實現社會公平當然是財政部的職掌,再怎麼說也不該是衛生署的業務吧!財政部平時靠閃躲方式迴避問題,但避得了一時,終究避不了一世,至今還是得攤牌了。

     我們要提醒馬總統,最近兩三年台灣人民對於貧富差距的惡化、都會豪宅價格的飆漲、財政當局拚命為富人降稅、國家建設與社福支出幾乎全由受薪階級負擔,都已經感到難以容忍。九成多的薪水階級收入僅占所有國民所得的六成,但卻要負擔絕大多數的政府財政,這種普遍的相對剝奪感,不但是社會怨憤的催化劑,恐怕也是此次執政黨選舉得票率下跌的主因。

     行政院對最關鍵、最能影響所得重分配的稅制結構不敢聞問,放任財政部的無所作為,卻期待衛生署在如此崎嶇顛簸的基礎上做所謂公平保費的健保改革。這樣子捨本逐末的做法,一則無法挽回選票、二則沒有觸及社會公平的問題核心,三則也縱容財政主管單位冷眼旁觀、伺機放箭的墮落。健保改革推不動事小,行政當局因為此事給人看破手腳,就事態嚴重了。


[2010.12.17補充]

為什麼財政部做不到「量能課稅」?

底下經濟日報的社論,與我所見略同,值得一讀。「量能課稅」,也就是多所得者多繳稅(費),此乃天經地義之事。至於財政部(國稅局)所提的種種健保費不能改用家戶所得制的理由,例如大部分的資本利得國稅局五千多人都還無法掌握,健保局只有40餘人負責稽核如何查核,還有制度更改所產生之約兩年收入與結算收費之預算差額,所以無法替健保局收費等,這些理由正是財政部稅捐稽徵本業確實『績效不彰、亟需改革』的明證。

前文已經說過,財政部只要提供其能掌握的所得資料給健保局讓他核算健保費就好了,健保局每個月的健保費預繳、申報、結算、退費作業,人家全台一千人就可以做得好好的,國稅局一年才做一次,還要五千多人,羞也不羞。另外,政府應該制定不動產交易價格公告系統讓不動產的交易資訊完全透明化,另制定仲介業管理辦法讓仲介手續費大幅下降至合理程度,然後國稅局就照市價(實際交易價格)課所得稅,這又有何難呢?怎麼都不做,然後去怪別人想要在資本利得上設法抽取健保費。

至於轉換成所得稅的附加健康捐形式所產生的短於兩年的收入與支出差額,其實不要財務專業,也知道這個很好解決,就是政府要發行特別公債,好讓這個預算缺口,可以逐年攤平。就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把它講成窒礙難行呢?這是財政部唬你衛生署不懂財務,楊志良署長,不要輕易退縮,二代健保採家戶所得制,才比較公平。以前你們並未把資本利得(因為所得稅本來也沒有包括在內)納入計費基準,才會造成費率上昇的情況,現在納入資本利得了,自然會有不同。

再次懇請"馬英九與吳敦義兩位大人,應該馬上叫李述德所領導的財政部國稅局來開徵國民健康捐(或繼續叫它全民健保費),好好稽徵各種資本利得稅,查緝不動產暴利稅,兼及收取國民健康捐(全民健保費)等,這些本來就是國稅局的業務,怎麼會去要健保局來稽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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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所得稅是健保與打房的交集
 
【經濟日報╱社論】 2010.12.16 01:46 am
 
 
長久以來,涉及租稅制度的改革常有一個共通性,就是明明痛的是頭,醫的卻是腳。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改革調性,也蔓延到了炒房暴利課徵特別稅,以及騎虎難下的二代健保費基爭議。像炒房暴利稅,是因為房價飆漲,政府課不到交易所得稅,於是想要另起爐灶,以特別法解決;為擴大財源的二代健保,則在家戶總所得計費行不通後,陷入進退兩難。這兩件事的交集正是所得稅,問題也很清楚,亦即現行所得稅制早已悖離量能課稅的天命,由它而生的不公不義糾結待解,執政者卻不願正視。

政府擬對炒房獲利另立特別法課稅,看起來似是別出心裁;但特別法是全新的法律,需經立法程序後才能實施,即使在房價高漲時期,民氣可用,立法所需時日卻是可長可短,變數極多;一旦房價反轉直下,即使不是炒房暴利特別法發威,恐怕也難逃壓垮房市的指控,這項新政也可能從民氣可用,瞬間淪為千夫所指。

炒房獲利當然應該課稅,問題在於是否要勞師動眾另立特別法。現行所得稅制下,出售房屋的所得,原本就要按實價課稅,無實價時才按評定現值課稅;至於土地,由於公告現值一年一調,確實使得短於一年的買賣增值利益無法課稅,但平均地權條例已準備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彈性調整公告現值,不受一年一調的限制後,已可彌補現行缺漏。

不動產漲價利益無法歸公,癥結在於課稅價值與市價差距太遠。政府應追求的是按實際交易價格課稅,而非在現有偏低的公告價值上,以加成方式推估出售者的獲利並課以重稅。要解決低稅負助長房市炒作的歪風,政府只需做到兩件事:強力要求縣市調高土地公告現值,並讓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如此一來,按市價課稅又有何難。

至於近日爭議極大的二代健保改革案,早在2006年5月提出,五年來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的軸心始終不變,其原意是要跳脫以個人投保薪資計費的狹隘,減輕保費集中由受薪者負擔的不公平現象。但眾所周知,利用財政部家戶所得資料演化而來的二代健保,費基雖可從目前的3.37兆元擴大為5.5兆元,但也同時承繼了所得稅制的缺陷,凸顯了「所得稅不課的,健保也課不到」的現象,無怪乎難逃圍剿,被迫一改再改。

但反過來說,如果行政院在五年前,提出以家戶總所得出發的二代健保草案時,也宣示進行所得稅制改革,嘗試擴大所得稅的稅基,則現下二代健保複製所得稅制下的家戶總所得原則收取保費,還會招來違反「量能付費」精神的公平性質疑嗎?

遺憾的是,五年來政府確實推動了稅改,卻是為德不卒。2008年6月底,行政院賦改會受命成立,並挑選21個稅制議題著手改革。18個月內,遺贈稅率從50%降至10%,企業所得稅率從25%減為17%,個人綜所稅前三個級距稅率則各降1%,減稅規模超過千億元。2008年6月到2009年12月,稅制與二代健保曾經有過得以同時改革的交會期,但執政者除了猛降稅,並未嘗試努力擴大所得稅基,為二代健保打下今天闖關的不敗江山。

炒房暴利也好,健保財源也罷,都是扭曲的所得稅制,讓民怨無從紓解。二代健保活脫脫就是一面照妖鏡,照出政府這幾年的怠惰與不作為。所得稅理當追求量能課稅,它既非勤勞所得的懲罰稅,更不是富人規避租稅義務的避風港。執政者何必治絲益棼,與其大費周章為炒房暴利另立課稅特別法,或讓二代健保背上稅改十字架,不如腳踏實地,啟動所得稅制革新計畫,讓所得稅制足以承擔「有所得就課稅」的責任與使命。

【2010/12/16 經濟日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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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4691768
 引用者清單(1)  
2010/12/16 12:14 【老痞子喊話台】 財政部是稅制紊亂不公的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