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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9 11:24:28瀏覽583|回應3|推薦7 | |
1949年以來,中國一直處於「一個國家,兩個政府」的狀態,從沒改變。 「九二共識」是「一國兩府」,再加上台灣可以自言自語「我這個政府代表國家」。 因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是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台灣「代表國家」是一偽論,所以容許「九二共識」已經是大陸對台灣的讓步,其實質意義相當於「一個國家,尚未統一」。 「九二共識」的意義也明顯的排除台獨,民進黨不能接受。但這也是大陸的底線,不可能再退,因為再退就是承認台獨。
國家是{土地,人民,政府,主權} 政府只是國家之下的一個元素,不等於國家。 主權是外在的承認(這是你的),不是內在的統治(治權)。台灣缺乏主權,所以美國說台灣不是國家。 了解「國家」和「政府」的差別,就容易了解「九二共識」=「一國兩府」+「各自表述」。 例:巴勒斯坦有土地、人民、政府(因而也有治權),但未通過聯合國承認,沒有主權,所以不是國家。
有人說,台灣有憲法,有總統,怎麼不是一個國家? 政府是一個組織,憲法是組織的章程,總統是組織裡的一個職位。這都在政府層次,不是國家層次。
有人說,台灣有護照,怎麼說台灣沒有主權? 護照是政府頒發,用於管理人民的一種文件,等於在國外用的身分證。這些都是管理人民的「治權」,不是「主權」。 台灣人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進入美國,也就是說美國承認台灣「政府」的「治權」。但美國和台灣沒邦交,不承認「國家」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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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