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基金會投入新台幣上億元,將在台南市大林國宅推出獨棟的「社會住宅」,預計明年2月可對外招租。這是國內非營利組織(NPO)興辦社會住宅的首例。同一時間,卻傳出新北市浮洲合宜住宅不少中籤戶因負擔不起房價,放棄承購資格。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走在政府前面,政府興辦合宜住宅卻讓中籤民眾卻步,顯示當前住宅政策值得檢討。
近幾年房價飆漲,不少國人買不起房子,社會住宅成為借鏡國外的熱門議題,也是政府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一環。立法院去年通過「住宅法」,今年底將正式施行,規定政府必須自行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
社會住宅有了法律依據,能否成功還未可知,但目前依「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辦理的合宜住宅,卻已未見其利、先見其弊。合宜住宅是為了提供無自有住宅的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的較低價位住宅,採限定承購資格,因為低於市價行情,原本被視為「樂透宅」,中籤就像「中樂透」。如今,浮洲合宜住宅卻有兩成多成中籤者棄權,有如了中獎卻無法領獎;可見,許多民眾購房能力單薄。
其實,政府煞費苦心興辦合宜住宅,對平抑房價的效果有限,實際受惠的民眾更是少之又少。解決之道,還是應多著力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如此,不僅可解決更多弱勢族群的居住問題,且因沒有沈重的貸款負擔,還有助於脫貧。
每逢選舉,候選人就祭出各種社會住宅政策,選後多半成為空頭支票。伊甸自行出錢購買國宅自辦社會住宅,凸顯了政府從頭到尾沒弄清楚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套用建築學者夏鑄九的話,更是提醒「台灣政府有多丟人!」
政府如不想繼續丟人,應該做的,不是一再變賣國土,與「將本求利、在商言商」的建商合作興建住宅,而是應該協助有意願及有能力的非營利組織,解決興辦社會住宅可能面臨地方反彈、敦親睦鄰等問題。伊甸已跨出重要一步,希望能給政府良性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