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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濃於水?屁!
2009/10/20 17:55:03瀏覽4191|回應25|推薦20

引用文章健保費問題實為所得稅問題

聯合晚報社論說:"我國向來對僑民強調「血濃於水」的聯繫,從海外僑教到僑生返國就學都儘量照顧,確也具有歷史和文化意義。"

結論先下:放屁!

中國明清時代,因為生活所迫,或被欺騙,或被協迫,沿海人民大量外移,中國政府對這些"僑胞"十分敵視,認為他們是叛國份子。這個文化到現在,仍然殘留。

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本身就是華僑,而且還是道道地地的美國公民,當年革命的金錢和許多資源,都是來自華僑。但是中國政府對華僑,表面上好像很重視,其實從各方面都把華僑視為非我族類,或是不肖子孫對待。這個傳統也跟著國民黨來到了台灣,而那些反國民黨的人,只要自己出不了國的,當不成台僑的,也一併吸收這種觀念。

海外僑教和僑生返國就學,都是因為政治目的,為了要在海外和中共搶地盤,爭取民心而做的,那是什麼真的要照顧僑胞。當年的僑胞,生活和收入大部份比台灣本島的住民為高,但是在海外就學不利,政治地位也低,讓僑生進來,加分讀名校,有助於抓住這些僑胞的心,而多多少少,也可以得到華僑的一些資源,說穿了就是這個目的。

僑教是有政治目的和文化目的,目的也是希望藉著僑教,讓僑胞在海外發揮影響力,替台灣發聲。近年來的僑教目的單純多了,但也因此,僑教是愈來愈不受重視了。

台灣政府做這些事,有政治目的,是無可厚非的。換我在政府當家,我也會支持這些事。但是說什麼是因為血濃於水,則是鬼扯蛋。

在海外,大陸的也好,台灣的也好,最會扯自己人後腿的,就是華人,最看不起華人的,也是華人,就是見不得別人好,有什麼好事,寧可通告外族,也怕讓自己人知道。

很多很爛的國家來的人,素質不如華人,但是一旦佔到個什麼位置,自己人一定優先安排、進用。

華人就不是這樣,坐到了什麼位置,什麼種族的人都用,就是不用自己人。一付大公無私的樣子,其實就是自私,一個是因為看不起華人,一個是怕華人的表現太好,把自己比了下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要一發現那個大陸出來的人,拿了外國籍,就會撤消那個大陸人的中國籍。血濃於水,會這樣做嗎?

你聽說世界上有幾個國家是這樣做的?就講美國好了,什麼時候聽過美國政府因為那個美國人因為有其它國家的國籍,就把那個人的美國國籍取消的?美國是移民社會,境內雙重國籍者,何止千萬。

美國是大國,現在講個小國海地好了。海地的國民,一半以上的人有外國籍,要像中國政府的策略,那海地的國民數馬上要減掉一半。

台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果有外國籍,就不得擔任公職,沒修法以前,甚至連大學教授都不能當。

全世界你找不到幾個國家,會有這種把自己的同胞當成異族看待的法律。

全世界的以色列人都是雙重國籍(你只要信猶太教,就可申請入以色列藉),如果以色列也來個國籍法第二十條,以色列的公務員估計要缺貨。

血濃於水,屁!

也許再過個一、二十年,台灣人可能會比較願意把自己同胞當做同胞看待,但是絕對不會是現在。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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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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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不必然有雙重國籍
2009/10/20 19:01
給你一個題目:

信奉猶太教的猶太人 A 跟 B 過去是伊朗國民,居住在伊朗,但是因為猶太人身份在 1990 年回歸以色列,住在屯墾區。1995 年,A 跟 B 在以色列結婚然後在以色列生下 C。他們在入境以色列後再也沒到過任何其他國家。請問 C 有多少個國籍?

答案:一個。當然就是以色列。

伊朗不承認雙重國籍。伊朗國內的猶太人雖然受到一點歧視,但並未受到迫害。以色列實施回歸法,讓很多伊朗猶太人決定離開伊朗(主要是為了賺錢)。這些人入籍以色列以後就必然放棄伊朗的國籍與公民權。他們的小孩自然也沒有伊朗的任何法定身份。

所以這樣的以色列人當然只有以色列一個國籍,一張以色列的護照。除非長大以後用錢買一張阿里不打小國家的護照。除了伊朗以外,很多猶太人很多的東歐國家也不承認雙重國籍。

除了美國跟少數其他國家,大多數國家不接受雙重國籍。很有趣的是,美國人如果要取得 ROC 國籍,必須先放棄 USA 國籍。但是已經有 ROC 國籍的,卻可以事後取得 USA 國籍。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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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砲
2009/10/20 18:45
孫中山於 1866 年出生在廣東香山縣,但是從小被送去夏威夷讀書。他的夏威夷出生證明是在 1904 年用詐術取得的。如果你取得美國出生紙的時候已經 36 歲,而且還搞了很多年的反清革命,還在倫敦被清朝的大使館拘禁過,我想任何人都能理解你這樣做的原因。附帶一點,美國國籍的屬地主義是在 1898 年最高法院黃金德案後確定的。黃金德在美國出生,因為回廣東省親後就遭到美國海關禁止入境,所以告上法院。最高法院才確立只要是在美國出生,無論任何理由都是美國人(如有雙重國籍,成年後仍然可以自由拋棄)。孫中山的美國國籍是在黃金德之後六年就取得的。

如果我鴨湯偽造一張阿拉斯加的出生證明,僥倖騙到一張美國護照,被抓到以後,我的美國護照也會被撤銷。所以孫中山不是合法的美國國民。當然他欺騙美國政府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永久當美國人。他只是不想被清朝殺了。

以色列的國籍法規定猶太種族可以回歸(The Law of Return)。但是身為合法的猶太人,可以不擁有以色列國籍。身為以色列人,當然也可以沒有任何外國國籍。

假如我是猶太人(必須我媽媽是猶太人才可以),或者是猶太人後裔(父系),或者是三個比較保守教派的猶太教徒(第一項以外的人很嚴苛,幾乎不可能),我才擁有回歸以色列的權利。如果你是猶太人,但是自願放棄猶太教,或者是在外國犯重案,以色列政府會拒絕你回歸。確實有猶太狂熱份子因為在美國發動恐怖攻擊,遭到以色列拒絕回歸。

但我絕對可以繼續當羅馬尼亞人或是美國人,但是不回歸以色列。以色列政府不會強迫塞給我國籍。假設我是出生在以色列的以色列人(我的父母也放棄之前的非以色列國籍),我也不會因為以色列容許雙重國籍而得到一張免費的美國護照。雖然以色列有很高比例的雙重國籍、雙重效忠公民,但是只有以色列國籍的以色列人在第二代後仍然佔大多數。

世界上不是每個國家都有回歸祖國的法律(例如巴西系的日本人在某些前提下,可以在日本居留),也不是每個國家都允許雙重國籍。你當然可以罵這個法律不合理。但那就是法律。

好比台灣有兩願離婚,好像連法院都不必去就可以辦理。但是在美國紐約州,不但沒有無過失離婚,就連過失離婚也只有少數幾個合法的理由(通姦、一年以上遺棄、婚後服刑三年以上等)。是不是說美國的法律就比台灣的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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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知道為什麼那麼討厭僑民
2009/10/20 18:28
台灣人不知道為什麼那麼討厭僑民
僑民有綠卡,但是國籍還是中華民國
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卻被台灣人歧視
被民進黨拿來大炒政治
說什麼有綠卡好像是不愛台灣
有些僑民就是愛台灣才不當公民的
就是心裡還是台灣優先才不當美國人的
拿綠卡只不過是享受美國福利而已
沒有盜台灣的福利

孫中山有美國國籍,可是他心在中國,他得後來肺癌,以健保局規定必需住滿四個月才能使用健保,像孫中山年年出外,又是窮鬼,萬一他回台灣,發現有肺癌,健保不可使用,延誤治療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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