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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03:49:55瀏覽2730|回應6|推薦19 | |
引用文章誰叫你活該生在美國 我所尊敬的網友 一生低首拜陽明 寫了一篇文章: 誰叫你活該生在美國 ,提到了最近美國幾個政治人物因涉及不正當行為而落馬的事,如紐約州長史匹哲、阿拉斯加州參議員史帝文斯、北卡州參議員杜爾夫人的歧視廣告、伊利諾州長布拉戈傑維契等人。 他的文章大意是說,這些人是因為在美國,所以才會有事,如果在台灣,不僅不會有事,還可以囂張得很。事實果真如此嗎? 我認為他的比較是不對頭的,第一,總統要和總統比,地方官要和地方官比,議員要和議員比,這樣才對。 第二,美國的政治清明度,並不會比台灣高,拿比台灣爛的來比,有點奇怪。應該拿南韓來比才對。 陳水扁是總統,不是地方行政官(省長縣長),也不是議員(立法委員)。 熟悉美國聯邦政治歷史的人都知道,美國總統,沒有幾個是乾淨的,包括雷根在內。但是,美國從開國至今二百多年,還沒有一個在位或下台總統被收押過。最嚴重的柯林頓,也不過是被司法官詢問而已,而且還不必出庭,而是舒舒服服的坐在辦公室裡,喝著他的百事可樂,接受詢問。 柯林頓的醜聞案,他當著全國電視網,在不同的時間內,連續六次公開而強硬的否認他和柳文斯基有任何關係。 到最後被揭穿了,總統公然在全國電視上說謊六次被揭穿,像這樣的事,如果發在台灣,即使是像蔣經國這樣的地位和權勢的總統,恐怕也不能不下台。 柯林頓當州長以及州法務部長時,都涉及過性醜聞,包括利用職權以半脅迫方式對女子的性騷擾等等,還有和他太太的白水案等等。這些事,除了一個賠錢了事,剩下的全部都不了了之。 伊利諾州長的事,則是根本不會發生在台灣。在台灣,如果有那個立法委員出缺,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官有權指派遞補的人選。 在美國,很多地方議會議員出缺後,是不必改選的,而是指派的。而且,美國絕大部份的地方行政官,是沒有連任限制的。 至於台灣貪污的地方行政官以及議員,下場大部份比美國的慘。光是最近二十年,你看已經有多少縣市長和議員被收押和起訴? 美國的人口是全台灣的十幾倍,官員和議員則是幾十倍,政治交易,官商勾結不會比台灣好到那裡去,他們被收押和起訴的官員和議員有台灣的幾十倍嗎?我相信沒有,但這個我沒有數字。 我能夠說的是,美國總統府和州政府的賣官鬻爵是多麼嚴重的情況,聯邦政府當中,一百個參議員,四百三十五個眾議員,和商人以及特殊利益團體勾結,圖利他人的事例,早已是公開的祕密,到圖書舘裡,或是報章雜誌,都有報導,甚至是明明白白的事例寫在那裡,請問有多少個人被收押,被起訴? 台灣近幾年來,學美國的作法,大幅提升了縣市首長的人事權,結果被收押的縣市首長也大增。美國人真的比較神聖,道德比較高,所以比較少人賣官,勾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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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