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支費上自副總統下至基層主管都一樣,半數檢據,半數不用檢據,只要填具領單即可,這是為了主管交際或公務需要有些費用無法取得憑證之便宜措施,全部都是要先墊款後再申請,申請下來的錢當然都是由會計、出納直接撥入申請人薪資帳戶。沒有一個領特支費的公務人員會去另外開個特支費的帳戶(包括各縣市首長、行政院各高官),一半檢據部份必須取得合法憑證並與公務有相關之費用,另一半無需檢據部份就由各主管自由心證使用。
某些名嘴一再強調馬市長特支費全數撥入薪資帳戶,就是貪汙,對嗎?這種說法已將全國主管公務人員全部打入貪腐行列,對嗎?我當個主管,一個月六千元特支費,紅白帖子、相關機關、媒體朋友、辦公室同仁等交際、聚餐等等哪夠用?可是每個月我還是只挑三千憑證報銷,另具領不需憑證三千,全數轉入薪資帳戶,難到這也是貪腐嗎?
全國六千五百人有主管特支費公務人員皆是如此,這種是非不分、魚目混珠的說法,讓我無法認同,而且氣憤。請綠營朋友不可為打馬把全數公務人員都打死,如果不如此作為不痛快,那就請將副總統及行政院長及全國六千五百名領特支費之公務員全部送檢調,一次玩個夠。也讓全民唾棄您們的無知、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