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4/06/07 06:27:32瀏覽731|回應6|推薦44 | |
大家好,首先自我介紹,我是愛心傘,不是普通的雨傘喔。 普通的雨傘沒有【愛】的溫度,愛心傘則有滿滿的溫度,我住在有【愛】的地方,例如大家常常看見的郵局、醫院、圖書館、超商等等的門口,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愛,希望我的家會越來越多,期待讓愛也起飛,如同台灣的經濟。 【愛】是ㄧ種溫馨、柔軟的心情感受,但是只能意會而無法言傳,如同詩人説的【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註1),如同佛家説的【言語道斷】(註2)。 蔡英文前總統曾經公開説【勞工是心頭最軟的一塊】(註3),即表達深深愛護勞工的意思,卻被部分勞工罵到臭頭,因為真正的【愛】只能意會而不能言傳,ㄧ般來説【愛在心裡口難開】,何況愛與政治向來就頗難相容,甚至要武斷的説,根本就是絕緣。 首先,談談愛心傘的【誕生】,此時不免要涉及到某些硬ㄧ點的東西,什麼是愛心傘硬ㄧ點的東西,或許有人馬上會想到説,鐵製的傘骨就是傘硬ㄧ點的東西,就【普通雨傘】的誕生來説,的確是【傘骨】,沒錯,然而就【愛心傘】不是普通雨傘的角度來看,則是指【愛心傘】如何由【普通雨傘】變成【愛心傘】的法律原因,法律原因創設法律關係,解決法律問題。 愛心傘的誕生涉及法律關係的轉換(即普通傘經由【贈與程序】轉成愛心傘),法律的抽象規範向來被認為是冷冰、僵硬,所以説涉及硬ㄧ點的東西,俗話不也説【冰冷僵硬的法條】,也有人說【醜話説在前頭】,因此ㄧ般談及法律難免都會有硬ㄧ點的心理感受,如同很多人面對數學也是也有類似的的心情。 只是這個基礎的法律問題(誰是所有權人?)如果沒有先弄清楚,日後以它為底基的其他法律爭議,終將無法穩固站立。 例如,下雨天有人拿愛心傘回家,卻沒想要將愛心傘放回原位,乃至想要據為己有,愛心傘的那個【家】,望呀望,等呀等,等無【愛心傘】的那個人。 拿走愛心傘不想歸還的行為人,會不會成為所謂的小偷,或有涉及侵占的罪責,乃至僅是道德上的瑕而已,要判斷以上的各種法律爭議,首先必須要先知道愛心傘的所有權人到底是誰?即【愛心傘花落誰家】【愛心傘名花有主的那個《主》是誰】? 如果沒有所有權人,該愛心傘即成為【無主物】,按無主物先占的法理,拿走的人取得了所有權,沒有犯罪啊,最多僅是愛心被濫用的道德瑕疵而已。 如果不是無主物,那麼行為人到底是偷了【誰】的東西,就算是學理上創設有所謂的【使用竊盜】,也都要先弄清楚被偷竊的主人(即所有權人)是誰?還有到底是誰的什麼【法律利益】受到了行為人的【不法】破壞。 檢察官想要起訴,法官想要判罪,能夠不回答犯罪嫌疑人以上的質問嗎?即我拿了【誰】的東西?我破壞了國家所保護的【什麼】【法律利益《法益》】,除非是組織犯罪集團。(註4) 由於法律比較無趣,所以【畫虎爛】短一些,愛心傘就此告別,緣滅緣起,【且聽下回分解】。 註1: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https://fanti.dugushici.com/mingju/9066 https://dict.idioms.moe.edu.tw/idiomView.jsp?ID=13839%20&webMd=2&la=0 註3:勞工是心頭最軟的那一塊 註4:【移除正義的國家與犯罪集團沒有不同】,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1878~1949)引自教父時期神學家希波奧古斯丁(354~430)於【上帝之城】的一句話。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