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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無遮大會與言論自由
2024/06/04 00:06:00瀏覽645|回應1|推薦44

關於佛教的無遮大會,請大家不要誤會,它不是歐洲的天體營,【無遮】不是沒有穿衣褲,而是【暢所欲言】的意思,常聽説的【口無遮攔】,據説是出自紅樓夢,【無遮大會】是佛教廣邀各界共同探索人生哲理的宗教【法會】,並不侷限於佛教徒,異教徒也同受歡迎、邀請,是當代言論自由的起源、典範之一。

當代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草創於西元前5、6世紀的古希臘雅典。

同(接近)時代中國春秋戰國,孔子對於鄭國主政者子產的【言論自由】政策,據説也連續的按讚兩次。(註1)

西元6、7世紀,中國南北朝的梁武帝(464~549)及北印度的戒日王(590~647),按時間先後的都舉辦了無遮大會,尤其在印度的那一次(西元642年)更是世界杯的等級,唐朝僧人玄奘於該次法哲學辯論大會獲得冠軍的殊榮,被授與三個榮譽博士學位【即所謂的經律論】,堪稱華人之光,與有榮焉,如同當下【世界聚焦】臺灣之光的輝達創辦人黃仁勳、AMD(超微半導體)總裁蘇姿丰,均出生於台南。(註2)

1689年英國的權利法案(1688光榮革命),1789年法國大革命後的【人權宣言】,1791年美國【權利法案】生效共襄盛舉,均為人類文明指標之一的言論自由打下堅固的基底,二戰後的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更為人類立下了史詩級的文明里程碑。同(註1)

上天給了我們嘴巴,除了要我們吃飯之外還要有能説話的功能,否則即與鳥獸魚蟲等沒有什麼不同,傳統社會根深柢固的【諄諄告誡】,所謂【禍從口出,病從口入】,固非無見,然而於自由民主的憲政國度裏,【禍從口出】於【應然】的思維下,不能包括對於公眾人物的縱然是極盡尖酸刻薄的批評,尤其是對掌有國家權力機器的人及政黨,更是如此,以下摘錄兩位前大法官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敬供參酌。

首先是吳庚前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在學理上或統稱之為表現自由。允許人民公開發表言論、自由表達其意見,乃社會文明進步與閉鎖落後之分野,亦唯有保障各種表現自由,不同之觀念、學說或理想始能自由流通,如同商品之受市場法則支配(註一),經由公眾自主之判斷與選擇,去蕪存菁,形成多數人所接受之主張,多元民主社會其正當性即植基於此。又民主社會之存續及發展有賴於組成社會之成員的健全,一國國民祇有於尊重表現自由之社會生活中,始能培養其理性及成熟之人格,而免遭教條式或壓抑式言論之灌輸,致成為所謂單面向人(one-dimensional man) 。

憲法上表現自由既屬於個人權利保障,亦屬於制度的保障(註二),其保障範圍不僅包括受多數人歡迎之言論或大眾偏好之出版品及著作物,尤應保障少數人之言論。蓋譁眾取寵或曲學阿世之言行,不必保障亦廣受接納,唯有特立獨行之士,發為言論,或被目為離經叛道,始有特加維護之必要,此乃憲法保障表現自由真諦之所在。而個人有權選擇沉默,免於發表任何言論,自亦在保護之列,否則強迫「坦白」、「交心」等極權體制下蹂躪心靈之暴政將重現於今世。 至於提供必要之設施,使言論、出版及著作等自由,得以充分發揮功能,並經由制度的保障俾國民有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見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及接受資訊之權利(the right toreceive) ,復為國家無所旁貸之責任。】(註3)

其次是孫森焱前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學者綜稱為意見自由。國家所以承認人民有此自由,乃因人民得藉以交換知識與思想,促進人民智識與道德之發達。民主政治的真諦既在寬容各種不同的意見同時存在,意見自由實為民主國家所承認人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權利(看劉慶瑞著中華民國憲法要義六九頁以下)。】(註4)

佛教的無遮大會與政治的言論自由,無疑都是凝聚團體共識的民主典範,尤其於團體內部意見分歧之際,例如,【1990年,時任總統李登輝會見野百合學運學生代表,同意召開國是會議,以解決重大憲政爭議】,開啟日後一連串的憲政改革。

日來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於國會成為少數的政黨,能否參照辦理,或如古書所提【禮失求諸野】,我想任由仁智互見。(註5)

註1:言論自由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註2:無遮大會

https://www.buddhistdoor.org/mingkok/%E4%BD%9B%E8%A9%9E%E7%A2%91%E4%B9%8B%E7%84%A1%E9%81%AE%E5%A4%A7%E6%9C%83/

註3:釋字407號解釋吳庚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88

註4:釋字407號解釋孫森焱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88

註5:國是會議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5%9C%8B%E6%98%AF%E6%9C%83%E8%AD%B0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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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亓官先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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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1:22

對比臉書和油管兩公司在台灣的封鎖政策!

釋迦牟尼佛滅度2567年以來

人類世界一直在退步啊!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06-04 12:11 回覆:

歡迎元官先生,謝謝留言分享

釋迦滅度,末法時期,黑暗時期究竟會有多長,眾説紛紜。

人性尊嚴是先於國家及社會而存在,言論自由的本質也是,

臉書等在臺灣封鎖的情形,我不很清楚,如果涉及權力者

的權力濫用,也是不難想像,

因為【有權力就會有腐爛,絕對的權力就會有絕對的腐爛】

正因爲如此,言論自由的珍貴就會受到更高度的呵護。

古今中外,多少的拋頭顱灑熱血,血跡斑斑。

釋迦牟尼滅度2567年以來,

人性依然如同往昔般的

【無善無惡《心之體》】,

王守仁如是説,法華經或許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