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戰爭與死刑的補充如下:
戰爭有發動的攻擊者及防衛的對抗者,就事實的前因後果,難免會各説各話,
就事實的陳述或價值的判斷,可能仁智互見,
而殺戮戰場的傷及無辜,總是讓人心痛,久久不能平息。
就防衛對抗者的立場來説,所謂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與道義責任論的【相對衡平】是有相同的立論基礎(如果僅針對加害者的邪惡核心),
德國黑格爾以【否定之否定】來詮釋【犯罪】與【刑罰】,
是説犯罪行為人否定了社會秩序【法益】,
所以國家必須要用【刑罰】來個再次的否定,始能衡平,
或如數學説的【負負得正】,
而死刑是加諸於犯罪行為中最為極端邪惡的【道義衡平】。
當代文明國家的刑罰,僅能【罪及一身】,而不許如古代所謂的【誅連九族】,
而戰爭則常會傷及無辜,不管是交戰的那一方,這是很難的問題,
也超出阿丙0.6的能力範圍。
對於上帝與性善的補充如下:
上帝與性善的問題,
部分涉及【宗教哲學】關於所謂【惡】的爭議,
提問者説,
上帝既是全知全善全能,那為何還容許【惡】的存在,
所謂惡,如可怖的疾病、天災,如凶殘的人禍、爭戰⋯⋯。
回應者説,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惡】,所謂惡僅是【善】的缺乏,
因此所説【惡】與上帝之全知全善全能並不會發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