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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13:49:34瀏覽1064|回應1|推薦12 | |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罪起訴,原來要他堅持大是大非、嚴格執法的馬英九總統和江宜樺行政院長好像完全莫可奈何,只透過府院發言人表示尊重司法,一位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司法硬漢落此下場,恐怕連幫派大哥看了都會搖頭嘆息。 要討論這個問題,可能必須先引述聯合報社論的幾段話;這篇社論開宗明義就指出,地檢署依洩密罪起訴黃世銘,把王柯司法關說再度推向反高潮;整個事件正朝向「關說者沒事,揭發者有罪」的方向發展。 它說,地檢署起訴黃世銘,證明我們的檢察官確能獨立行使職權,不過起訴書將王金平涉及關說司法一事簡化為「個人事項」,將關說司法的利害關係「極小化」,卻將辦案程序瑕疪「極大化」,並極度嚴格認定監聽資訊公益公開的範圍,以如此不對稱的標準認定黃世銘違法,恐難稱公允。 回到洩密罪的構成要件,聯合報社論說,要論究的是: 黃世銘在案件偵查中向總統報告,是否真的不符合偵查不公開的例外規定 ? 黃世銘多次說明,此案涉及立法院長,就連行政院長也無法處理;再說,傳喚林秀濤可能使消息外漏,為了避免關說案被弄得不了了之,而且為了讓總統對國會議長關說案先有所瞭解,他有必要向總統報告。這些考量是否如地檢署檢察官所認定「不符合公益」? 社論這樣質疑。 這件關說案喧騰了近兩個月,結果馬王、江王都和好如初了,只有黃世銘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困境,刑責、行政懲處都落在頭上,真如柯總召所說: 「死定了」。 古代因為天子聖明,絕對不能有錯,即使有錯,也必須以「陷皇上於不義」的罪名,處大臣以欺君之罪。同樣的,這次經過若干天的研究,確定在黃世銘洩密之後,關說案已不構成機密,所以馬英九、江宜樺和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都沒有洩密罪,所有罪名由黃世銘一人承擔。 如聯合報社論所說,黃世銘在結案程序留下瑕疪,招致洩密及違反通訊監察之罪,恐怕無法推卸責任,但人們不禁要問,當他去向哈佛法律學博士、前法務部長馬英九總統報告時,當馬英九總統把江宜樺、羅智強都找來討論這件事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任何一人提醒他注意程序正義呢? 格友筍子曾在他的宏文中歷數馬英九總統任內被糟蹋掉的官員如劉兆玄、劉憶如、詹啟賢、楊念祖等,因而以「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促請黃世銘知所進退。回想當年,市長特支費案爆發後,馬前市長無罪,祕書余文坐牢,劉憶奉命開徵證所稅,受到黨內同志群起而攻,馬英九抽手不沾,劉憶如只好黯然辭職,如今為了貫澈馬英九總統大是大非、公理正義,黃世銘也將被犧牲掉了,這難道就是士為知己者死的下場嗎? 黃世銘的去留可能沒有太多人在意,但確如聯合報社論所說,令人扼腕的是國家體制、司法正義、社會價值在政治勢力、個人恩怨與派系糾葛的角力之下,一再被糢糊、犧牲,同時,細節與形式不斷被放大,主要和實質的問題卻被視為無物,也就是沒有人再在意司法關說的醜陋,最後被犧牲掉的不只是黃世銘,而是揭發罪惡、明辨是非的勇氣。 新黨主席郁慕明有一次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談到馬英九總統處理王金平關說司法案的問題時指出,馬英九其實很笨,連幫派大哥都曉得,要殺掉一個人,派小弟去就可以了,何必親自出馬;如今看來,何只是笨,不敢講道義,恐怕連幫派大哥都不齒,還談什麼歷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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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