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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15:26:11瀏覽917|回應2|推薦10 | |
1983年春天,總社命我到德州休士頓工作,那是中央社在美國的七個據點中,最南方的辦事處,轄區跨越美南、美中和東南共13個州,外加波多黎各,但只有特派員一人。 中央社休士頓辦事處那時已開設多年,先由曾任東京分社主任李嘉兼理過,他那時是被新聞局借聘去設立新聞局休士頓辦事處,後來中央社設置了辦事處後,曾擔任過中央社總編輯的呂康玉接任特派員,我被調派去時,特派員是曾任中央社外文部主任及後來擔任社長、董事長的洪健昭,我考進中央社時,他就是英語口試主考官;記得他曾考問了幾個問題,我答完出來後,覺得答得不好,於是找了一個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他,重新再作一次英語口答,他聽完後,一陣大笑就掛了電話。 我接獲命令後,立即束裝飛往休士頓,把搬家的事留給內人處理。記得那是四月間,紐約還是寒風撲面的氣候,但在休士頓機場下機後,就感受到了有點像台灣那種又濕又悶的天氣。從機場到市區車行約一小時的途中,也發現美南城市的景觀與美東完全不相同,最大的差別就是除了城中區之外,幾乎都是平房,離開在城市東北郊的森林區之後,樹木就變得稀疏了。 休士頓其實是美國第四大城,人口約四百萬,當時是以煉油業和太空工業支撐地區經濟,不過經過70年末的國際石油危機後,休士頓的石油工業已開始走下坡,許多被裁員的人紛紛到其他地方另謀生路,有的人失去工作,付不起房屋貸款,房子就被查封、拍賣。當時有一位華裔人士知道我剛到休士頓,需要住處,曾表示他怕信用破產,寧願把房子連同家具一併送給我,唯一的條件就是必須接下他的房貸,然而他的房貸額很高,遠超出我的月薪,只好謝謝他的好意。 在朋友的協助下,我很快租妥了兼作辦事處的房子,月租七百元,相當我月薪的一半,所幸因為兼作辦事處,總社可以補貼一半,我實際只付了350元房租。 送走了洪健昭,花了二百元把他留下的打字機、辦公桌椅等公產運到新租好的房屋後,馬上就開始上陣工作了。開始工作遇到的第一個難題是休士頓不像紐約,出門就必須開車,而我卻是在台北拿到駕照之後從來沒有真正上路過;當初在台北學開車,參加的是台北編輯人協會開設的駕駛班,而負責教開車的駕訓中心明知道我們那一群人在考駕照時會受到特別禮遇,所以教的只是考駕照的技巧,並不是真正學開車,駕照輕易拿到手以後,我實際並沒有開過車,到了紐約後,憑著台北監理所發的那本咖啡色塑膠皮面的台灣駕照,很快就換領到紐約的駕照,那只是一張藍色的硬紙,連照片都沒有,到了休士頓後,必須再換領德州駕照,承辦人員覺得很奇怪,怎麼過了那麼多年,我竟沒有任何違規記錄。 駕駛技術欠佳,加以不熟悉休士頓的路況,白天根本不敢開車出去,即使必須去採訪,也是硬著頭皮慢慢開,只走認識的大街來回。由於合眾國際社只准我每晚過了半夜後才能去他們位於城中區的辦事處使用他們的發稿用電腦,我正好利用半夜路上車輛較少的時段去練開車及認路;那時休士頓城中區的治安很糟,一入夜就像一個鬼城,我每晚去發稿都心驚膽戰,加以不熟悉他們的設備,必須花很多時間才能做完。 休士頓是除了洛杉磯、舊金山、紐約之外,另一個華人集聚的城市,有老僑,也有新僑,新僑多半來自台灣,幾乎都是來美留學完成學業後搬來的理工科技術人員,他們在各大石油公司及太空中心任職,還有一些是在德州醫學中心的華裔研究人員。中央社的採訪重點不在僑社的一般活動,主要是駐區內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休士頓辦事處、亞特蘭大辦事處與當地政府的互動,以及一些華裔學者專家的動態等,說起來並不複雜,但必須費一點心思構想採訪主題,找一些台灣讀者關心的新聞內容。 德州的休士頓、奧斯丁、聖安東尼奧、路易斯安納州的紐奧良和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都是華人比較多的城市,但台灣的黨政要人很少來訪,即使要去中南美洲各國訪問,也只是途經休士頓而已,沒有什麼大消息可以報導。在記憶中印象比較深刻的是許水德擔任台北市長時,率領台灣縣市長訪問團訪問紐奧良、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訪問奧克拉荷馬市立大學及世界反共聯盟主席谷正綱赴達拉斯出席世盟年會。 我們也比較重視美方的消息,州政府及各城市的外國機構裡有關台灣或中國大陸的消息也是休士頓辦事處發稿的重點,問題是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各地辦事處總是神祕兮兮地怕他們與當地政府交涉的事曝光後,會引來中共的抗議,太泛泛的人來人往消息也引不起記者的好奇,於是只有靠從美方下手,旁敲側擊瞭解一些真正的情況,作為發新聞的依據。 我記得這些南方的州政府或縣(county,有人稱為郡)市政府對中華民國普遍相當友好,我國派駐當地官員雖然因為中美之間沒有邦交,不能再享有外交官有形的禮遇,但實質上仍獲有相同的優待,他們可以懸掛免稅車牌,享有與州政府或縣市政府同樣的待遇;我有一次走訪亞特蘭大,發現我們的辦事處竟可在大樓外升起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去機場接我的新聞局官員竟有為外交人員保留的停車位可用。還有一次隨辦事處長走訪阿肯色州政府,看到副州長辦公室裡放的都是中國式辦公桌椅,他身後除了美國國旗和州旗之外,還有一面中華民國的國旗。 在紐奧良,曾遇到當地派瑞須縣的一位華裔警長朱家祥(英文名字是Harry Lee,那是因為他早年冒充別人的孩子移民來美),這位警長權力很大,不但有司法權,而且兼管稅收事務,因為做得很出色,一連十數任,深受擁戴。他聽說我曾任憲兵,替蔣中正總統擔任過警衛,誤以為我是老蔣總統的 body guard,馬上下令派我為該縣榮譽副警長,據說那是相當於中校的官兒。等我解釋清楚,這位一身牛仔打扮的警長哈哈大笑,將錯就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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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