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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03:45:02瀏覽7476|回應1|推薦15 | |
*本文原載2014年3月2日北美世界日報小說版,文/曾多聞, 圖/顏寧儀* 1 我還記得,小學五年級某一天作文課的題目:「我的志願」。 這個題目對我來說很容易,因為我媽讓我背的那本《小學生作文範本》裡面,就有好幾篇「我的志願」範文,有老師、醫生、科學家可供選擇。我稍微想了一下,就決定寫我的志願是當老師,還特別寫了一句,說我從小就崇拜老師。 教作文的老劉最喜歡聽好話,我猜寫那一句,大概可以加十分。 寫到一半的時候,鄰座的王小蘭問我寫什麼,我就說我寫當老師。她擠眉弄眼地說:「妳在拍老劉馬屁嗎?老實說!」 我想了想,其實我也不知道我長大以後要幹麼,我只知道我不想結婚,也不想生小孩。我想當職業婦女。女老師應該也算是職業婦女吧!那我也不算不老實了。我對王小蘭說:「我覺得當老師也不錯。不然妳寫什麼?」 王小蘭沒答腔,因為老劉正往我們這邊看過來。我們倆都趕緊閉嘴,低下頭繼續努力寫作文。 我的志願真的就是當一個職業婦女,因為我覺得女生結婚、生小孩、變成家庭主婦,一定是件很痛苦的事。我媽就是家庭主婦,而且她大概是我所認識最痛苦的大人了。我怎麼知道她痛苦?因為她總是在生氣,生起氣來就要打我。 小時候我以為,一天到晚挨打的自己一定是全世界最痛苦的人;但是上小學以後,聽教社會的高老師說,經常生氣的人是最痛苦的,我才知道我媽才是全世界最痛苦的人──就算不是最痛苦的,至少也是第二或第三痛苦的。既然當家庭主婦那麼痛苦,我還是不要當的好。 說到這裡,你一定以為我在誇大其詞。但是我告訴你,我媽真的從早到晚都在生氣,一點都不誇大。從我小學一年級開始,我媽每天早上六點鐘叫我起床,監督我刷牙洗臉、穿好制服,然後把我按到餐桌前面,跟我爸一起吃早餐。 我有時起不來,有時刷牙刷到一半,不小心閉上眼睛,有時睡眼惺忪扣錯了釦子,她都會氣得在我的大腿上擰出一塊青紫。早餐時,我爸愛吃什麼就吃什麼,但我被規定要喝一大杯牛奶。我不喜歡牛奶,也得捏著鼻子「咕嚕咕嚕」灌下去。如果喝得慢了,我媽就會用力拍打我的後腦勺,我就知道她又生氣了。 早餐後,我媽包好我和我爸的便當,送我們出門,看著我坐我爸的車去上學。放學時,我坐校車回家,我媽總是等在巷口,看著我下車、牽著我的手走回家。三年級的某一天,我跟她說想自己走,結果她生氣地拽著我的手,連拖帶拉進了家門,先打我兩個嘴巴,說:「不讓我牽著,妳一定會被車撞死。」我媽打人很痛,我摀著嘴,覺得比起被車撞死,我還比較有可能被她打死。 平常回到家,我媽總是先檢查我的功課,然後是我的書包,最後是我的便當。分數不好的作業、沒考滿分的卷子、咬過的筆桿、不該有的課外書、沒吃完的一口飯,都會讓她生氣地抄起藤條,打我一頓。當然我也不是笨蛋,回家前,我自己都會先把書包小心檢查過。但不管我再怎麼小心,她總會發現一些令她生氣的東西,所以我幾乎每天都要挨打。 打完之後,她會把我按到書桌前做功課,她自己則頻繁地在廚房和書桌之間來回,一邊做晚餐、一邊監督我。 快到晚餐的時候,我媽算好時間叫我去洗澡,並且把一套家居服連同內衣褲,疊好放在我床上,讓我洗完澡以後換上。 如果我說:「媽媽,今天我不想穿這米老鼠的褲子,讓我穿那凱蒂貓的連衣裙好嗎?」她就會說:「妳為什麼這樣不聽話,總要惹我生氣?」我只好乖乖穿上那套米老鼠的衣褲,到飯廳吃飯。 晚餐桌上經常就只有我跟我媽兩人,因為我爸工作很忙,大部分時候都不在家吃飯。事實上,就算是周末,我也難得看到他。 我媽做菜很清淡,一點都不好吃。更討厭的是,我不能自己夾菜吃,因為我媽總是把我應該吃的分量計算好,放在一個我專用的盤子裡,五道菜圍著一球飯擺得整整齊齊,邊上放著一碗湯。我不能少吃一口青椒,也不能多吃一口雞肉。 如果當晚不巧有兩道以上我不愛吃的菜,我吃飯的速度就會變得很慢。我媽總固執地坐在餐桌邊上,威脅我:「快點吃,不然我要生氣了!」這樣盯著我把盤裡的食物吃完。 吃完以後,我媽去洗碗,這時我如果還沒寫完當天的功課,就得抓緊這點時間,卯足勁拚命寫了。她洗完碗就要來檢查我的功課,到時候如果沒寫完,她就會非常生氣,氣得不得不打我一頓。而天知道,剛吃飽了肚子挨打是最難受的。 繼續閱讀:我的志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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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