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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4 09:56:01瀏覽884|回應0|推薦0 | |
解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一 文 郭淑芳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簡稱教專)是以教師專業發展為目的的評鑑工作,其過程乃運用評鑑的原理原則,以科學方法、有系統地蒐集教師教學相關表現的事實性資料,進行分析與評估,以便了解教師有效教學與專業成長的真正需求,進而提供由下而上之教學精進與專業發展的協助,以增進教師專業職涯發展、確保學生最適的受教福祉。 我國中小學教師20餘萬人分布在4千多所學校,推動其專業發展確有其多元與複雜性;另觀察,一種「專業」的形成需靠制度推動,且其成員須有共同方向、具體目標及有效策略,方能實踐專業理想、被社會認同,亦即專業制度的建立除必要有專業性,仍須有管理性,兩者平衡方能利於「專業」的普遍性與永續性。準此,為提升教師專業發展,形塑中小學教師專業化制度,且為因應教育現場的多元與複雜性,教育部採用評鑑策略以利於有系統、有制度的推動,普遍性、永續性的實踐教師專業發展。 教專的建置源於匯集有理想教育夥伴之共識而成,自民國95年起實施而有穩健基礎,102年業務移轉至師資藝教司,續經諮詢各界意見並積極改善精緻各項策略與作為,包括行政鬆綁、精緻網站、簡化表件、經費寬鬆、輔導機制、深化人才培訓等,已有提升教育夥伴的接受與認同,104年申辦教師約7.8萬人(36.5%)、申辦學校約2.4千校(62.2%),較102學年度成長近一倍;又觀察教專評鑑所推動的教學觀察三部曲,亦漸為坊間多種創學教學策略融入參用,顯示教專「以科學方法、有系統的策略」、「形塑教與學對話的教師文化」已漸形成教育氛圍、奠基教師專業發展;另本部於103年起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至今有20個縣市政府成立,今後教育部將繼續與各縣市政府及教專夥伴合力推動,以「評鑑」為策略,以「專業、簡明、可行、e化」為原則,漸進實踐我國中小學的教師專業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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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