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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2 16:09:38瀏覽3236|回應2|推薦0 | |
iPhone手機席捲全台,但消保會調查發現,消費者在中華電信、遠傳申辦iPhone,若提前解約不但得付違約金,預繳的電話費業者也不退還,等於消費者一違約得付出四萬多元的代價,消保官痛批不合理。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強調,消費者若中途解約,業者應該依民眾使用天數,按比例退還。 NCC營管處科長陳英?表示,假設民眾在申辦iPhone資費時,繳了四千元費用,電信業者的手機補貼金額為二萬一千元,相當一筆二年廿四期的分期付款,民眾如果中途解約,電信業者有權向民眾收取解約金。 消保官日前喬裝成消費者至全台包括離島地區調查,發現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等三家業者推出iPhone方案(以十六GB為例),除要求綁約兩年就能以三千九百元購入iPhone,還要求消費者需預繳一筆約一萬九千元的電話費。消保會發現,消費者若提前解約,中華電信、遠傳不但要求繳交近二萬元的違約金,預繳的電話費也不退還! 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表示,由於一台十六GB的iPhone單機售價約二萬五千多元,業者怕有人以綁約低價購入後「落跑」,要求消費者預繳電話費實屬合理;但若消費者提前在第一季解約,中華電信、遠傳不但要求消費者付一筆違約金,預繳金額也不退,形同消費者買一台二萬多元的手機,違約金卻得付高達四萬多元的不平等現象。(摘自中時電子報) 一個月前,我打電話到中華電信電話客服部要將 今天電信業者明擺者坑消費者,iPhone手機25000元左右,但解約卻要繳交四萬多元的違約金。不管電信業者如何解釋有其必要性,但還是難以讓消費者接受。我雖然沒有辦iPhone手機,但我從3.5網卡綁約二年的過程之中,就已經清楚電信業者的行銷手法。綁約二年就如同跟電信業者簽了魔鬼契約,每個月要繳交1300元的無限上網通話費,1300X24個月合計31200元加當初綁約二年繳交4000元手機費及預約通話費9000元總計44200元,這就是電信業者要收取的費用,就算是綁約二年,使用一個月之後再跟電信業者解約,也要繳交44200元。綁約二年就如同跟電信業者簽訂魔鬼契約,如果要解約,就必需承擔損失。 二個月前,我一時衝動到電腦補習班報名上課,但上了二堂課之後,發覺效益不大,要求退費,也是受到刁難。但我要補習班上網看我的部落格,特別強調,我會因為此事告上法院,尋求公道。補習班立即退費,但扣了三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為是台北市短期補習法明確規定,我也無話可說。(補習法規定,只要學員繳錢報名上課,就算是開課前退費,補習班可以扣抵二成的違約金。上課不滿三分之一課程,解約要扣抵一半的費用,超過三分之一的課程,不能退費)這對上課學員是極其不平等的契約,但因為當初地方政府跟補習班業者訂立合約時,消費者的聲音被忽視,才會訂定如此不平等的契約。 就因為許多次不愉快的消費經驗,所以我現在都不願意聽信業務員舌燦蓮花的說詞,而是詳細閱讀契約條款,瞭解「中途解約」的懲罰是什麼?自已能不能夠接受,如果不能夠接受契約內容,就不要簽約即可。寧可簽約前多思考,也不要簽約後再解約,為了違約金問題,讓自已憤憤不平,但又無可奈何。因為消費者如同小蝦米,而電信業者如同大鯨魚。今天如果沒有NCC、政府、媒體捍衛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就會被電信業者吃得死死的。二萬五千元的iPhone手機,但與電信業解約要繳交四萬多元的違約金,這不是坑人,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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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