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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標錯價,損失160萬美元
2010/05/25 10:29:50瀏覽1436|回應2|推薦0

引用文章網站標錯價,損失160萬美元

美國有購物網站標錯價達6小時,商品一律賣49.95美元,網民「執平貨」,網站卻損失達160萬美元。

該網站為主力賣鞋、同時也賣衣飾與電器用品的6pm.com,為熱門購物網站Zappos.com(捷步網站)的姊妹網站。

6pm網站從美西時間21日零時到早晨6時之間,由於標價出錯,網站上所有商品售價一律變成49.95美元,就連原本售價2000美元的衛星導航系統,也一樣只賣49.95美元。

該公司發現這個系統錯誤時,雖然已立即關閉6pm網站,但Zappos已經面臨160萬美元的虧損。

Zappos網站的網誌留言版上,Zappos品牌行銷暨企業開發部主任馬格內斯(Aaron Magness)發表聲明道,消費者不必取消訂單,Zappos會承擔這次錯誤所造成的虧損。(摘自新浪網)

我相信大多數下訂單的網友知道6pm網站標價出錯,就連原本售價2000美元的衛星導航系統,也一樣只賣49.95美元。但問題在於為什麼6pm網站要承擔損失,如果6pm網站取消標錯價期間所有訂單,就算是網友不高興,也莫可奈何。頂多是上法院打消費官司,敗訴之後,再支付160萬美元標錯價的損失。但6pm網站的做法是發表聲明道,消費者不必取消訂單,Zappos會承擔這次錯誤所造成的虧損。

對照去年六月戴爾電腦網路購物液晶螢幕標錯價案,多名網友上網搶標訂購逾十四萬台,戴爾拒絕出貨。跟消費者打消費糾紛官司,最後戴爾公司贏得勝訴,不必低價出貨。但戴爾公司贏得官司,卻輸了企業形象。

6pm網站標價出錯跟戴爾公司當時的情況完全一致。但為什麼6pm網站公司願意承擔標錯價的損失,而戴爾公司不惜跟消費者打官司也不願意低價出貨,承擔損失。原因即在戴爾公司的台灣負責人不能夠承擔標錯價的損失,如果戴爾公司台灣負責人承諾全權負擔因為標錯價事件,因而低價出貨的損失,戴爾總公司勢必追究責任歸屬,就算是打字小姐打錯字,但上級主管也要承擔連帶責任。所以戴爾台灣分公司寧可跟消費者打消費糾紛官司,也不可能低價出貨,承擔損失。

6pm網站標錯價,總公司考量到企業形象,在極短時間之內,就發表聲明道,消費者不必取消訂單,Zappos會承擔這次錯誤所造成的虧損。雖然無端虧損,但以企業長期經營角度來看,這種作法不見得是錯誤的抉擇。重點還是商品標價上傳之前,一定要做好審核、把關的工作,避免再次發生同樣的事情。而戴爾公司就是因為拒不承擔標錯價的損失,所以才接二連三發生標錯價事件,戴爾公司雖然贏得官司,卻損害了企業形象。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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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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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2010/05/28 04:22
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5-30 04:52 回覆:

該網站為主力賣鞋、同時也賣衣飾與電器用品的6pm.com,為熱門購物網站Zappos.com(捷步網站)的姊妹網站。

6pm網站從美西時間21日零時到早晨6時之間,由於標價出錯,網站上所有商品售價一律變成49.95美元,就連原本售價2000美元的衛星導航系統,也一樣只賣49.95美元。

該公司發現這個系統錯誤時,雖然已立即關閉6pm網站,但Zappos已經面臨160萬美元的虧損。

在Zappos網站的網誌留言版上,Zappos品牌行銷暨企業開發部主任馬格內斯(Aaron Magness)發表聲明道,消費者不必取消訂單,Zappos會承擔這次錯誤所造成的虧損。

因為標價出錯,所有商品售價一律變成49.95美元。就算是售價2000美元的衛星導系統也賣49.95美元。6pm網站也可以比照台灣戴爾公司網站,拒不出貨,跟消費者打消費訴訟官司。但為什麼6pm網站第一時間發佈聲明,願意承擔所有損失,不會拒不出貨。原因在於考量市場反應及社會觀感。

台灣戴爾公司以網站銷售電腦及相關產品,因為台灣市場不大,就算是拒不出貨,與消費者打消費訴訟官司,損失也不大。但如果戴爾公司標錯價事件是在美國發生,戴爾公司的處置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媒體不斷的大篇幅報導戴爾標錯價、拒不出貨,會對企業形象造成很大的傷害,進而影響營業額。所以每個公司處理事情,完全是依據經營者如何評估及看待此事而論定,沒有一定的準則可依。


mi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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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2010/05/25 20:25

比較起戴爾的處理方式

我真的認為標錯價就應該認賠勇於承担

才是商道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5-25 22:10 回覆:

美國跟台灣的國情不同,美國人的消費者意識極其高漲,所以企業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糾紛,企業的考量點是商譽損失及營業額降低是否大於低價出貨的損失,有沒有後遺症。

豐田公司因為剎車系統常發生狀況,輿論強烈撻伐,引起購買豐田車的用戶恐慌,同意法官的裁決賠償大筆金額,而許多消費者也控告豐田公司,要求豐田公司精神賠償,豐田公司也尋求庭外和解,付了大筆的和解金。

因為企業的考量點是以整體面及長遠性的角度,而不是單一事件來看待問題。戴爾公司不願意承擔損失,跟美國網路公司第一時間發表聲明願意承擔損失,考量點都沒錯,都是以現階段什麼方式的處理對企業最有利為考量點。所以經營者處理事情,完全是以長遠性及整體面來考量事情。

戴爾公司在台灣的營業額不高,戴爾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又無法全權負責,承擔標錯價的損失,所以不惜打消費訴訟官司,拒不出貨。但美國的網路公司,上億美金的年營業額,如果為了拒不負擔160萬美金,導致商譽受損,營業額降低,這就是因小失大。所以為什麼同樣的狀況,卻有不同的處理模式,原因即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