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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11:00:12瀏覽3856|回應1|推薦0 | |
遠傳、台哥大開賣 iPhone,為台灣行動上網市場升溫,但消基會過去一年多來平均每九天接到一件行動上網申訴案。消基會並調查發現,若消費者購買後發現所在地區訊號不良、無法上網而要求解約,五家業者中,有三家表示需付違約金。NCC說,若有上網太慢情形,民眾可三天內要求業者無條件退租。 消基會分析過去一年行動上網申訴案件發現,「連線速率低落或完全連不上線,要求賠償或解約」與「資訊未詳盡告知,造成額外連線費用」這兩項占七成以上。 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威寶、亞太五家業者,消費者買了三.五G網卡若無法使用、要求解約時,台哥大、威寶、遠傳都表示「需付違約金」;中華電信、亞太「視情況而定」。 依政府訂定的「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範本」,電信服務若連續阻斷超過一二○小時時,當月月租費應全免。但實際上五家業者都表示,「需另外討論,賠償並非按照契約月租費扣減標準」。消基會抨擊業者完全沒有保障消費者權益。 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秘書劉莉秋回應,行動上網服務沒有違約金,是消費者申辦服務時,若添購網卡、手機,由電信業者補貼,讓消費者以低價購得商品的綁約問題。若消費者提前解約,當然要退還業者先前的補貼費用。(摘自網路) 最近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都在強力促銷iPhone行動電話無線上網優惠活動,只要跟ISP電信公司綁約二年,就可以用低廉的價格購買iPhone手機無限上網。但問題在於每個月一千多元的無限上網月費並不便宜。如果消費者購買iPhone手機但很少上網,想要提前解約,只要合約沒有到期,消費者就必需支付違約金。所以不應該以3900元來計算購買iPhone的價格,還要加上二年的無限上網月費。所以正確來說,購買一支iPhone的價格將近30000萬元。就算是提前解約,支付違約金的價格加上之前的月費及購買iPhone手機的優惠價格,也差不多要三萬元左右。這也是三家通信公司大打廣告,促銷iPhone手機的原因。因為ISP電信業者團購iPhone手機,實際上支付給蘋果公司的價格,不過數千元,但因為消費者與電信業者綁約二年,所以電信業者至少可以收取綁約二年大約三萬多元的電信費。如果消費者成為長期用戶,利潤更是可觀。 電信業者行銷手機的方式,就如同高速公司己經建好,只要收取過路費,就能夠將花費巨資建設高速公路的成本賺回,重點在於每日有多少車輛通行。這就是電信業者的行銷模式,在各地花費巨資建設基地台,提升電信通話的覆蓋率。基地台、光纖電纜建好之後,就想盡辦法找尋更多的顧客使用行動電話、寬頻網路。只要收益超過成本支出,剩下的都是淨利。就好比飛機搭載乘客,要七成的旅客搭乘才能夠抵銷成本,但只要收益超過成本,多出來的乘客,不管收多少錢都是淨賺。但如果低於七成的乘客搭載,就算是收取乘客再貴的機票,航空公司還是賠錢。 所以只要是跟商家、公司行號簽訂長期合約,不管收費再便宜,都要事先瞭解如果中途解約,要支付多少的違約金。我之所以有種感觸是因為前年過年前向中華電信申請 我相當納悶,就打電話到中華電信詢問 但因為與中華電信綁約二年,還剩十個月合約才會到期,所以我以為中華電信會扣除二千元的解約費,但因為我幾乎不使用 當我與中華電信綁約二年,就算是我都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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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