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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1 21:56:28瀏覽884|回應3|推薦24 | |
當初介紹家人、朋友加入城邦部落格寫文,但如今只剩下我一個人還在繼續寫文,其餘的人因為各種原因,已經不再寫文。而我雖然在部落格與網友發生了好幾起部落格爭端,但如今卻越挫越勇,每日開心自在寫文。 在部落格將近三年寫文期間,幾乎是天天上網寫文,對部落格的生態環境,也比其他網友更為清楚。基本上部落格只是抒發情感的出口,記錄生命的點點滴滴,無需太過在意旁人的看法與評價,重點是開心就好。 不管怎麼做,總是有些人看自己極端不順眼,冷言冷語的嘲諷,甚至公開點名羞辱、攻擊自己,但這又何妨,只是部落格的小插曲而已。如果心裡真的無法釋懷,就直接公開發文,把話挑明的說,或上法院按鈴控告匿名攻擊網友,以司法訴訟解決網路爭端。 不要讓這些不愉快的事情,影響自己寫文的心情。盡可能與相處愉快的網友互動密切,如果真的不投緣,就不要互動即可。犯不著你來我往的相互諷刺、挖苦,壞了自己寫文的心情。 將近三年的部落格寫文期間,至少與數十位網友發生衝突或存有心結的。但這又何妨,我還不是照常開開心心的寫文,不在意這些網友的看法與感受。正如我一再強調「為自己而寫」才能寫得開心、寫得愉快。為別人的看法或評價而寫,早晚也會因為別人的看法或評價而不再寫文。 申請加入城邦部落格的網友,當初都有自己的原因與理由。但真正「持續寫文」「堅持到底」的又有幾位呢?有一句台灣話說:「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你的」意思就是你在戲棚下等久了,地盤就是屬於你。 之所以沒人敢招惹段譽,是因為我太懂得如何應付部落格的爭端。對越不好惹的網友,越要以「司法訴訟」解決網路爭端,而不是進行筆戰。因為這些網友,已經在部落格「幻化成精」忽男忽女、忽老忽少、同時設立多個不同分身攻擊網友。而司法訴訟就是將在部落格修煉己「幻化成精」的網友,打回原形,讓這些惡質網友不再作怪。 向派出所報案控告惡質網友聖光明「公然污辱」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音訊全無。讓我瞭解到如果再發生惡質網友「匿名攻擊」事件,直接向法院按鈴控告,反而可以盡速解決網路爭端。 很多網友不太瞭解段譽的個性,認為段譽好欺侮,可以任意辱罵,沒有任何後遺症。我在現實社會是朋友、同事的智囊,不是浪得虛名。原因在於我會事先假想會發生什麼事情,先行演練。現實社會如果跟店家發生衝突,我會直接打110叫警察到現場處理爭端,,或是直接以手機打電話叫電視台、報社過來採訪報導。因為店家最怕的就是媒體報導,將事情鬧大,影響店譽。 部落客就是因為匿名特質,所以才敢無所顧忌,以低級、下流文字任意污辱、攻擊網友。不會受到任何的懲罰。頂多就是停權、刪文。反正再開一個部落格繼續攻擊網友即可。而且還昭告眾人,這就是自己的另一個分身。就算是停權一個又申請一個。試問「永久停權」對這些惡質網友又有多大的嚇阻作用呢? 我看問題不會只看單一事件,而是以長遠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就因為我要在部落格長久寫文,所以勢必要瞭解如何以司法訴訟懲治惡質網友。「一回生、二回熟」多跑幾次法院,多控告幾位網友,就會駕輕就熟,如何以司法訴訟懲治已「幻化成精」的惡質網友。網友不要懷疑段譽的決心與意志力,因為我已經控告了聖光明,下一次如果再有惡質網友以低級、下流的文字羞辱、攻擊段譽,我會直接上法院按鈴控告惡質網友公然污辱、誹謗,並且要求巨額的民事賠償。懲治這些匿名攻擊網友的網路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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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