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自取其辱的聖光明
2008/04/22 09:45:15瀏覽1678|回應40|推薦13
 

 繡花枕頭聖光明的骯髒姿態在聯網挑撥離間、見縫插針、一石兩鳥、借刀殺人而成立的部落格。

如果以在網路城邦的知名度而言,我的確是相當有名,但這個名氣卻不是因為寫了將近千篇的文章而有名,反而是因為不斷有網友公開點名抨擊而出名,這種名氣對我來說「不要也罷。」

我很不喜歡與網友發生爭執,但又好發議論,所以既便是被網友公開點名抨擊,我也無話可說,但唯獨對聖光明例外,因為我並沒有招惹於她,但她竟然可以無怨無故的公開點名抨擊我,試圖達到「一石兩鳥、借刀殺人」的詭計

聖光明(繡花枕頭)妳真的是惹錯人了,我能夠在城邦寫文將近千篇,完全是憑著意志力才能夠持續不斷的寫文,同樣的我不想打筆戰,但如果有人犯賤,想要打筆戰,我也奉陪到底。既便是文章推薦人數成為個位數,我也毫不在意,因為推薦人數的多寡,對我沒有什麼實質意義可言,因為連聖光明(繡花枕頭)這種公開點名羞辱網友的文章,都能獲得眾多網友的推薦,代表只要勤於推薦網友文章,還是能夠得到「是非不分、胡亂推薦」的網友支持。

聖光明(繡花枕頭)我不知該罵妳是幼稚還是無知,妳不斷要求網友要對妳公開道歉,否則妳要繼續的痛罵網友,直到網友公開道歉為止,妳實在是忝不知恥,妳已經成為城邦丑角而不自知。誰會理會丑角的警告及威脅,妳只是不斷自取其辱,讓自己丟臉而已。

妳很會寫低級下流的文章,繼續將妳卑劣、無恥、骯髒、下流的本質,盡情在文章之中表現,千萬不要離開城邦,繼續寫、繼續罵,只是妳寫得越多,被羞辱的人其實「不是別人,而是妳自己」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1804785

 回應文章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聖光明‧ 聖光明 ‧聖光明 V(qweeeee123456) 於 2008/04/21 20:05 回覆:
2008/04/22 21:46
聖光明‧ 聖光明 ‧聖光明 V(qweeeee123456) 於 2008/04/21 20:05 回覆:

是我不對,太魯莽了。我立刻去改。造成妳的困擾,很抱歉!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聖光明‧ 聖光明 ‧聖光明 V(qweeeee123456) 於 2008/04/22 12:06 回覆:
2008/04/22 21:46
聖光明‧ 聖光明 ‧聖光明 V(qweeeee123456) 於 2008/04/22 12:06 回覆:
本文就張爺悄悄話事發言 與抄襲事無關
有關抄襲事件 夏籬的聲明
如同我說
江湖在人的心理 不須朝廷電小二藉入 人們自會判斷 給她公道
至於在此事中 混水摸魚的張爺 想藉悄悄話事件模糊焦點 甚至於漂白
聖光明不恥

冬雨小姐妳溫柔的來我訪客簿,所以我帶光明而來,
雖然我很清楚妳與張爺間的事,如果相對人不是張太監,
老實說我不反對妳被人嚇。

但是張太監實在太討厭,所以我聖光明又來了。

法律上的分析,我懶得寫。因為大家看不懂。而且網路打仗寫那作啥?

冬雨小姐,妳給淘氣小貓看悄悄話時,根本不知道*貓*會公開,何來共犯說?

兩個好友私下說:「小貓啊!我告訴妳喔,張爺那個表面上道貌岸然的糟老頭,私下為向我示好,用悄悄話多篇,對妳苦心經營的城市進行破壞喔!」

這犯啥罪?共什麼犯?

反過來說,死太監張爺你製造謠言,破壞人們共同經營的團體(城市),民事上是否成立損賠,嘿嘿!待研究,待研究。(刑事上沒可能,民事上可以扯…..)

死太監張爺,你還有什麼狗屁理由就寫出來啊,少鬼扯法庭上說。
要告人都大張旗鼓地發文宣傳了,如果真有能辯得過人的理由,你會不如獲珍寶的寫?

法庭技巧?!扣聯網備份?!哈哈哈哈哈← 我輕蔑的鄙視你、笑話你

呵!想挽回你那本來就不存在的虛榮網路聲譽,聖光明就是不給你跟anybody~面子,如何?^___^

至於*貓*的公開悄悄話,不是你大喇辣說:「妳公開啊!「妳公開啊!我張爺是顆光明的混球,才不怕勒」

啥!張爺有加條件喔!? 還彷彿很有架勢的1.2.3.4.5喔。

那是事後加的拉。你這虛偽貨,以為聖光明的眼睛像你那麼小喔!耶,如果那麼小,聖光明以前怎麼聽兩造唬爛去寫唬爛書*.*

就算你那附條件成立,*貓*是完全公怖,也沒也讓第三者曲解你的原意,解釋上,也符合你的附條件。

解釋不通怎麼辦?

嘿嘿嘿!馬來貓怕你喔^__^ 傻蛋!

anybody~黨羽,沒事就愛把網路扯上現實,嘿!喜歡玩到現實嘛,慢慢來

聖光明要準備連假 很忙 5月5日後再罵人 但說不一定會冒出 特此聲明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城邦的亂源─anybody 大老鷹....
2008/04/22 21:43
城邦的亂源─anybody 大老鷹....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1/05 00:46

這茶貓要玩幾個分身有什麼鳥干希嗎居然大張旗鼓的要告人

茶貓連Anybody的真實身分都不知道,Anybody這樣會被茶貓毀謗??真是嚴重敗給你們這些白癡加五級的丁丁小朋友了。

一個狗屁不值的網名─Anybody,會有精神損害?拜託!真是沒常識的一堆笨蛋群。

說Anybody跟網友上床又如呵?況且茶貓又非如是說。拿那個前立委的毀謗罪作比喻,更顯示出你們是一堆八婆沒知識傻瓜隊伍。喔!還有一隻沒斷奶的網路笑話─起笑龍。  想知道這比喻為何可笑嗎?呵!不爽告訴你

要告趕快告,不告是小狗喔

茶貓啊,當你被告時, 你要笑 !要大笑 !要愉快的哈哈大笑! 因為A知道你真實資料而告你.....。你有機會發筆小財拉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城邦大笑話─Anybody
2008/04/22 21:42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1/25 22:20

笑死人了,擺那麼大陣丈,說要告人。居然連個屁都沒有開始,就被剉破是個大笑話。

人家茶貓等你打電話2天,你連電話都不敢打,還敢說茶貓貓說謊?敢毀謗人就不要連電話都不敢打,還說想告人勒!騙肖!騙肖!

Anybody就是那種敢大聲罵ㄚ扁,卻連鄰居丟垃圾到她頭上也不敢哼一聲的廢材。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城邦大笑話─段礜
2008/04/22 21:41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1/25 22:21

這個蠢廢材一天到晚喊(做自己),內心可說空蕩虛無且無料,寫的東西更是毫無常識,李敖會是上電視開笑傲江湖節目才【紅】的?

真是沒自知之明的廢材。

怪不得當時寫悄悄話向IRs示好〈好肉麻丟光男人顏面的一篇悄悄〉,IRs不理他,直到受不了糾纏才公開他的留言。真是噁心的男人。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再論城邦笑話─Anybody
2008/04/22 21:41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2/01 01:41

聖光明的IP從來沒變,也不在網咖。

聖光明當然不是星際蟑螂,聖光明是女人。

聖光明沒有犯罪,從第一篇文起,都在法律的規範內。

罵聖光明放色情圖的人,你們內心才骯贓。

聖光明看到電小二所放的一篇文,寫到有關檢察官以汙辱罪,起訴辱罵網路上虛擬人物的報導。

聖光明說那位檢察官是錯的。

同樣網上虛擬人物,只是電磁記錄,沒有人格權,罵它不可能犯汙辱罪。

就如同作白日夢與梁朝偉上床,算強姦梁朝偉嗎?

Anybody從開始就是個只敢躲在人群中大罵阿扁,卻不敢對鄰居沒公德心的小事哼一句的人。

或許你我都是如此。不過明明沒智商,沒勇氣,卻一副 正義小丁丁的樣子,讓人討厭。

這次不罵老鷹丁丁,因為她還有些丁丁勇氣。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再論城邦笑話 ─段譽
2008/04/22 21:40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2/01 01:43

這個人當時偷人音樂被抓,哭得好慘的向人道歉。現在卻一副正義小丁丁的樣子,真讓人想吐。

哈哈哈....,內心越空虛的丁丁,嘴上就不斷的喊,做自己啊,做自己。寫文樂啊,寫文樂。

仔細觀察段丁丁的文章,卻全圍繞在檢討別人,真好笑啊,真好笑。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小丁丁─Anybody
2008/04/22 21:39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2/07 22:35

Anybody從開始就是個只敢躲在人群中大罵阿扁,卻不敢對鄰居沒公德心的小事哼一句的人。

或許你我都是如此。不過明明沒智商,沒勇氣,卻一副 正義的樣子,讓人討厭。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大老鷹─有關段譽把妹事件
2008/04/22 21:39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2/07 22:37

一.你和anybody甚至於段譽,都不能反駁我說的是事實─段譽偷iris的音樂。

二.大老鷹你也知道也說出──段譽追iris。

三.追iris當然可以,雖然說賴蛤....哈哈哈.... ,但是不管如何,糾纏女人就很非常不對了。同意吧,大老鷹?

四.糾纏iris被公開悄悄話也是事實。同意吧,大老鷹(要不要我再貼出來呢)

五.為什麼聖光明要盯上大老鷹這個垃圾呢?大老鷹,我認真的告訴你吧。

   段譽剛來城邦時,看得出來是網路新手,所以大量抄文章當作是自己寫的,並且以這些文章四處騙女孩,殊不知這些文章用古狗一蒐就露出馬腳,這也是iris這種老手不齒他的原因。

段譽你敢反駁你不是抄襲的濫貨?

六. 凡走過必留痕跡。如果段譽不是又開始把妹了,光明我才懶得提醒大家呢。大老鷹,你幫段譽幫錯的話,受害的女孩你要負責喔。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剝了anybody
2008/04/22 21:38

聖光明 (qweeeee123456)2008/02/07 22:42

哈哈哈。

先來一段【這裡《城邦blog》是休息的後花園,要罵人到論壇】

很熟厚?

看不懂沒關希,讓聖光明慢慢的剝了anybody.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