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既然討厭,就繼續討厭下去吧!
2019/10/27 09:37:40瀏覽470|回應1|推薦5

我很容易沈浸在某些情緒裡難以脫身,更準確的說,是某種愛好裡。

當我的厭惡已經形成,對話,於我而言就成了一件痛苦的事。

僅管有無數的人告訴過我,做表面功夫,戴上面具說話就好。

我還是無法理解。

我也知道做表面功夫,也知道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道理。

但就是做不到。

因為我有個念頭過不去,想不通,所以滯礙難行。

某人,為了開解我,和我談了很久。

心裡總覺的過意不去,老是因為同樣的事一直讓他煩心。

但一番長談,卻意外的跨過了那個執著的念頭。

很想用簡單幾句去描述這個意外的發現,但要是寫在FB應該會引起一番關切。

還是囉嗦點來這裡寫吧。

簡單點說就是......「原來可以不用勉強自己去喜歡討厭的人,只要裝模作樣就可以了。」

多粗淺的道理,可我一直想不通。

因為已經討厭一個人,非常非常的討厭,連要對話都覺的厭惡。

所以裝模作樣一下就好了啊!大家都這麼說,連自己都會對自己說。

但好難,明明就很討厭,到底要怎麼裝模作樣?!

「又沒叫你喜歡他,討厭就討厭啊!裝模作樣的說話只是為了讓自己做事方便而已。」

某人這麼說。

很平常的一句話,我卻像發現新大陸一樣。

原來可以繼續討厭啊!原來不用為了可以對話而勉強去喜歡嗎?!

天知道我為了勉強自己去幫一個厭惡至極的人找優點有多痛苦,只為了可以做到其他人說的裝模作樣。

只有不討厭那個人,才有辦法假裝著對話。我一直是這麼以為的。

可是啊,原來可以不用這麼累,既然討厭,就繼續討厭下去吧!

都已經是既定事實了,又何必刻意去改變。

談個公事而已,其他時候又不會有交集,有差嗎?

嗯,好像是沒差。

所以,很囉嗦的長篇大論,只是為了紀念我又想通了一件事。

雖然很小,好像很微不足道,但對我而言是重要的。

( 心情隨筆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tnakawou&aid=130350993

 回應文章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0/29 09:50
我附議。
大快之事,站起來正面告訴一個傢伙,「我討厭你!」人生能有幾回這等快事?
瑪德臥草(ttnakawou) 於 2019-11-07 22:34 回覆:

謝謝你的鼓勵.....^^

我想,被討厭需要勇氣,承認自己討厭某個人更需要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