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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22:52:34瀏覽1364|回應0|推薦0 | |
古訣云:星宿朝寅 古之測天,莫重於曆,中國曆法既求合於天,以「冬至」為歲首,朔旦為月首,夜半為日首。 古人晝測日影,夜考中星,觀象授時,測算不易,則節氣、朔望為曆法之關鍵。「冬至」為古曆起算之元,造曆之源首推當先明「冬至」之日測定位。(冬至日躔)
曆之所重,在察日月之運行,測五行星之見復,推二十四節氣之早晚,定恆星及二十八星宿之坐位。而歲實、朔策尤為天星推步之首要任務,日月不失其躔度,則星辰皆得以正其位。歲實即是回歸年,朔策即是朔望月,瞻見曆法之疏密,盈縮差數有奇零,難以齊同,數難密合,曆法婁次更替,若歲實不一,則朔策亦變之。
《易經》有稱「河出圖、洛出書」傳承〈術數〉,堪輿學者在使用風水羅盤時,羅盤盤面最外圈列刻有一圈天星盤線度之曆法數度為中宮立極之準則:〝開禧度〞與〝時憲度〞。 宋朝成淳七年(西元1271)以前諸曆,皆以冬至為歲首,當時採用「冬至日躔在斗」,故名「斗分」。 〝開禧度〞,是宋朝開禧三年丁卯年(公元1207年)起,〝開禧度〞只用了44年。 因為日食不驗就修治改為淳祐曆。開禧度變成歷史記載,只有堪輿術還存在風水羅盤上使用,從七百多年前到現代的歲差已經無法與天密合,還有無知的堪輿庸師著作出書竟使用在「地理明師盤線秘旨」及「些子法」,何況「冬至日躔於斗」是2,000年以前漢代之歲實,甚至更早可推步到3,000年以前的周代。
〝時憲度〞,是清順治二年乙酉年(公元1645年)由湯若望所制訂,用了79年。 〝時憲度〞,是明朝沿襲元代郭守敬(西元1,281年)授時曆的觀象授時改成大統曆(西元1,384年),因為知其不密,效果不彰,建議改曆之紛起,一直到明末引用西洋曆法,還沒有頒行,滿清入關,識得西曆新法精善準確,乃襲用其成數而改名稱〝時憲曆〞,至雍正癸卯年(西元1,723年)重修時憲曆,從此以後就沒有聽聞過改訂。
對於現代「天文星象」要具有其基本認識及觀察,方可對於既往古傳之成果有其明白之抉擇,求古人歲實精粗,尋立術之意義,以與今術相比擬,則古人思想之路可通達,古術之疏密跡象亦可瞭然於心。
術師學者的〈術數〉,尤其是星占命理或堪與擇日之「天星學」,普遍雖用於曆法必定離不開「天文星象」。然而,術師學者卻常應用「河圖、洛數」之「玄空九星」論述天星學,卻完全與「天文星象」無關。 一旦,既不知仰觀於天星運行,又囿於狹隘的天星經驗,而以為羅盤天星盤線度上定天星度以驗天,二十八星宿授以古度,立虛為之理為天星度之定法,乃是一種虛理非真實的方法。 使用堪與羅盤想要明白「明師盤線度秘旨、些子法」,唯一,真的有自已仰觀、俯察證實,也就是要懂得「晝參日晷,夜考極星」,通達天文星象之「星宿朝寅」,才能算是真實。 請參考:《易經》通天文星象之星宿朝寅4http://blog.udn.com/tsao144/19635264
「觀星望斗」: 《易經》以「天文星象」為淵源,不是「河洛易數」:e-mail:tsao144@yahoo.com.tw 《易經》是文化五術之淵源,「仰觀天文星象」課程洽詢專線:0933-711699 臺灣 臺北市星相卜卦堪輿業職業工會 理事會員 曹盛健 中國內地聯絡人 簡凌飛:手機8615013519911。香港手機:852513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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