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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21:27:46瀏覽845|回應3|推薦15 | |
(年關將近,一堆的工作逼到眼前,心情煩悶下,連想維持一天一文的任務都難以實現,益發佩服起其它博客能做到一日一更金身不敗。) 引用文章黃世銘得過立院這關∕藍:依評鑑 綠:檢票選 前兩天看到這篇新聞,就感到頗為好笑,後來看到又有人在博客上支持,覺得總統提名檢察總長不妥,要由檢察官票選,心中不由得感慨了起來。 藍綠兩黨利委一樣的爛,在這篇新聞裡可是十足十的呈現了出來,全都不負責任,而且也在胡說八道,連個起碼的同意權都搞成這種德性,讓人真的是為台灣感到可悲。 為什麼說他們不負責任呢? 先來看看邱毅,謝國樑這兩位蘭尾炎(藍委員)怎麼說,他們認為要根據檢察官評鑑的結果來決定人選是否恰當。 由民間司改基金會發出的評鑑結果來決定,那請問要立法委員幹什麼?而且如果這個評鑑結果這麼權威,那這個民間組織,憑什麼擁有這麼大的權力?有這麼高的威望?我想,在台灣的大多數人,恐怕都不曉得這個基金會的董監事是誰?而評鑑內容是否涵蓋到了檢察總長資質認定項目也更是不清楚了。 這樣一個不明不白的東西,被拿出來做為評判標準,典型的利委不負責任行為。因為如果日後出問題,提名的是總統,評鑑的是司改基金會,和邱毅和謝國樑一點關係都沒有。大不了還可以故作沈痛狀的說,沒想到連司改基金會評鑑出的第一名都有狀況,這社會有病了 ... 你說,這種推諉塞責的話都能說出口,要這種利委有什麼用?難怪是蘭尾炎。 綠萎(幹事長講話,就代表全體綠萎了,不再指名)也好不到那裡去。這群滿腦子只想要爭奪政治權力的利委們,提出了更好笑的標準,由全體檢察官票選。 哈哈哈,要公司的CEO由全體員工票選,這公司要不了多久就肯定要倒了。為什麼?CEO能不能當,是看員工的意見,和股東沒有關係,那當上了CEO的人,還不是大把大把的去幫員工。假是天天有的放,獎金是領到手抽筋,薪水是月月加,反正倒楣的是股東,又不是用自己的錢來開公司。 你讓檢察官去票選自己的領導,這領導以後要怎麼去管底下的人? 這種聽起來很民主的作法,根本就是濫用票選制度,比蘭尾炎還要惡質。蘭尾炎好歹還有個大家看得到的評鑑標準和評鑑單位,而且在體系外,多少還有點客觀性。但綠萎卻是徹頭徹尾的丟給了圈內人去自己找長官,還有比這更不用大腦的想法嗎? 一方面大喊檢察官是政府的走狗,另一方面又把領頭狗的選擇權力交給了這群走狗,邏輯錯亂,真不愧是我天天罵的政黨,天才到了極點。有天出了問題,又可以拿來證明檢察官果然是政府的走狗,自己選出來的總長果然擺爛。這種甩責任的功力,又要比蘭尾炎更上一層樓,因為還可以倒打一耙,厲害吧!! 你說台灣的民主素養有這麼低嗎?連什麼是可以票選,什麼是不可以票選的東西都分不清楚。我們選總統,是因為總統要負責領導我們,而不是管理我們。總統不能指派工作給我們做,也不負責供我們飯吃,所以可以票選總統。 但檢察總長是什麼角色?能不能由檢察官票選,還不清楚嗎? 不是什麼都能票選的。就算要票選,也要弄清楚角色間的關係,做事情不用大腦,還做上了幹事長,這民進黨也就這水平了。 再來,設計上要立委們去使用同意權,就是要你們利用你們在民間的關係,來好好為這個重要職務把個關,看看有沒有選民知道他有不稱職的記錄,或是私下不為人知的錯誤,然後藉這個機會,把它挖出來。 如果大家都沒有,而且這候選人也是腦袋清楚,理念完整,那立委們行使同意權的意思,就是要幫這個檢察總長背書了,他要不好,同意的立委,也要一起負政治責任的。日後如果出事,自己不但要出來道歉,領銜支持的,按國外的習慣,也是要辭掉立委,以示負責。但我這裡也是說說而已啦,你我都明白,沒有那個利委會這麼幹,這也是他們現在拼命推責任玩手法的原因。 同意權的行使,是很神聖的事,現在大家看不起這個權力,實在是因為我們選出的立委,責任心奇差無比,只想要好處,不想要責任,藍綠有志一同的。 所以啊,我常覺得那幫腦子發熱在底下為藍綠吵到夫妻婚也離了的人,真是傻的可憐。人家只是利用你們好搞政治利益,但你們為了這群利委弄的連家都沒了,實在是可憐。還是那句老話,別再聽他們講的什麼藍綠差異了,都是台灣人,爭什麼呢。 最後,再喊一喊,請別濫用票選,會讓人看出你的民主認識,很淺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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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