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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 16:44:13瀏覽829|回應2|推薦11 | |
馬英九罕見的主動要求提出臨時會,要求國民黨在立法院強勢通過地制法,引起了不少的爭議。 旅人不是專家,因此對地制法裡的條文如何,沒有資格表達意見,也不能給出什麼建議。這博文主要表達的,是在看到了其中一個爭議,轉任的郷鎮長能否固定領月薪45000元。行政院版本是支持的,但非議者認為這是一種政治綁椿,是在給椿腳好處。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這些非議者,包含了廣大的治國專家,好像有不少人都曾經罵過馬英九不通世事,有政治潔癖,理想性過高,..... 總之,就是馬英九不懂做人的道理。 但看了這個爭議,我實在想笑,怎麼情況反了過來,變成了不懂事的馬英九懂事了,懂事的治國專家變不懂事了? 稍有社會經驗的人來看這一條,就會明白,對一個做到郷鎮長的人而言,一個月45000元,實在不是什麼大錢,要說這點小錢,就能買到他們的忠誠,我旅人是不太相信。只有月入不到4萬,一輩子沒有見過大錢的人,才會對這45000感恩載德,誓死效忠吧。 甚至,我在想,這些民選出來的鎮長,聽到這數字,搞不好還很不爽呢,心裡想才這麼一點點,連他們一個月的紅白帖子錢都不夠。 旅人雖然自認聰明,但也不會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為這個發現只有我才慧眼獨具,我才看得出來。(是不是治國專家,從這裡可以判斷)那些成天在政治圈裡泡的政治人物,名嘴,記者,會不明白?旅人還是不相信。 如果明白了,那還說這是用來綁椿,那這只能讓人感到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了。 撇開這一點不談。就從人情事故上來看,當初這群人千辛萬苦的當上了郷鎮長,現在一個法令改變,他們全都沒了,這也太說不過去了。政府要拆人家地,都要給個補償費呢,何況讓別人失業?就算是政府違約,付給這些郷鎮長的違約金,也是說得過去的。這個如果在民營企業,公司因為要做變革,有些人位子變成了落日職務,多少都是要多付些薪水的。而且,這絕對不是企業主心甘情願的,而是勞基法就有了明文規定。 民營企業是人,公務員難道不是人?不能有個安心的退職計劃給他們? 到底是那些反對的人不通世事,還是馬英九不通世事?是反對者死抱教條不放,還是馬英九死抱教條不放? 我們一堆博客罵那些政客,名嘴和評論家及記者,不是沒有道理的。把這些人講的話翻出來看看。前言不對後語,邏輯錯亂,標準不一的事,層出不窮,這樣子要讓人信任,怎麼可能呢? 我一直相信社會上有一群沈默的大多數,這些大多數,不去做治國專家,不去多參與政治,但在關鍵時刻,就會出來為台灣的未來扶上一把。他們不屬藍,不屬綠,只屬於台灣。補選他們不出來,因為那無關緊要。我雖然不是很贊同黃創夏的觀點,但黃在今天的博客上倒是說對了,馬英九再選總統,還是會上。不因為黃的獨生子理論,而是這群不屬任何顏色的沈默大多數,心中雪亮的很,誰在做實事,點滴在心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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