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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部落客百傑賽後感言Part I --與動物有關的格子全數與十強無緣
2012/08/03 14:51:46瀏覽1330|回應12|推薦33

第五屆部落客百傑賽大概是我參加以來(連這屆總共兩次)辦得最有爭議性的一屆,舉凡參賽領域、評選項目、投票方法、評審名單和頒獎會場布置與流程……等等,處處顯現共同主辦單位欣傳媒雖立意甚佳,但總體考慮欠佳與執行力不足的缺點!我必須要說,若連報名這些區區連1500人都不到參賽者的活動都搞不定的話,還有什麼能力辦更大型的活動?!在幾個媒體鎂光燈下看似風光的頒獎典禮,其背後仍有許多令人詬病之處!

 

當然,部落客應當都知道,資策會主辦的部落客百傑賽向來都是以行銷為最主要的目的,但這次將行銷手法玩得可真令人不能認同!部落客百傑小編對部落客百傑賽與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比賽的區隔做了這樣的看法,他認為部落客百傑和全球華文部落格比賽是兩種不一樣的比賽,後者著重在文章的創作性,前者則著重在部落格長期的經營──不過,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不負責任與壟統的說法,哪個部落客在經營部落格不想長期經營的,即使是搞文創的!倒不如說是主辦單位有著商業利益的考量、部落客有長期商業經營的可能性,或看誰是玩臉書的高手為主要的考量還比較貼切些!

 

所以他們決定今年要以部落格的人氣力、傳播力、影響力與專業力四項指標來評比,今年更改以網路評選方式,以落實比賽的公正性,來達到公平公開的比賽……由以上部落客百傑小編所說的話來看,看似很有道理,但所有的報名、投票和評選方式都必須以臉書(Facebook)內的活動為主,這點惟獨嘉惠臉書的做法,主辦單位有什麼更好的理由服眾?這到底有何公正性可言?再加上從初賽到決賽的過程中,評定S Rank的系統不知當過幾百次了,恢復後的S Rank真有那麼準,那麼公平公開嗎?

 

獨力架設部落格的部落客沒得玩

有許多獨力架設部落格的優秀部落客均經營得有聲有色,並非屬於幾家有名的部落格平台,如無名小站、痞客邦、天空、Xuite或是新浪和udn。雖然這屆部落客百傑賽開放給所有部落客報名,但是那些屬於單打獨鬥的部落客仍是不敵這些知名部落格平台的參賽者,因為這些平台都會主動在自家的台子上吆喝所有格友替參賽者投票加油。然而,那些獨立參賽的部落客(包括使用blogspot的部落客)卻只能靠著自己平日長期經營下的讀者群或親友們的支持。不論是獨力架設部落格的部落客,或是使用部落格平台的部落客,若沒有自家平台內部的團體戰,或是玩臉書的高手,每一階段的比賽皆很辛苦!

 

從進入複賽的參賽者來看,還是以幾家有名部落格平台的為大宗,例如無名小站、痞客邦、天空、Xuiteudn,就連新浪和奇摩都和其他平台一樣,只有不到三位的參賽者。就連擁有近500名訂閱讀者、在「G+」有2000多名追蹤者、使用blogspot和喜歡玩plurk的大名鼎鼎的黑貘/Black Tapir,參與這次部落客百傑賽系統設計的他也只能到初賽就止步了!原因何在?大家不妨多想想!

 

若以黑貘/Black Tapir為標的,我在blogspot經營的格子《和平宣言》與之面臨相同的命運,就不以為憾了。不過,那也比較貼近真實經營部落格的我,不像這次我在udn的另一個部落格《在巷口遇見愛》,以我不玩小圈圈和臉書的個性,以及偶而不定時發文、很少與udn格友互動的習性,若無謹遵軍師筱蒨的教戰守則,共同參與udn格友的團體戰,恐怕連決賽都進入不了!

 

經過漫長兩個多月比賽的我,在比賽初期,就決定棄守《和平宣言》,讓另一個我(慕亞)成為Fufuma的最忠實支持者。在真實生活裡的我,卻身心俱疲,原因是白天上職訓局安排的課程,晚上利用短暫的時間發文並強迫自己在臉書裡活動,這搞得我這兩個月內每天睡眠不足,白天上課精神不濟猛打瞌睡。

 

人氣數如過眼雲煙 逛格賞文才是樂趣

在複賽尾聲,父親住院了,姨也生病了,為了照顧他們,我開始減少發文量,但仍不忘在臉書分享udn盟友的文章和回應──後來發現這才是玩部落格最大的好處──認識許多優秀的格友,多逛逛他們的格子賞文,並分享出去,我覺得這才是經營格子最大的樂趣!

 

後來進入決賽,一個長期與我友好並支持我的udn格友,竟因彼此意見不合而將我刪去好友,將我列入她的黑名單,雖我覺得有些得不償失,但也不會覺得太過遺憾,因為我認為由此認清一些事實也不算壞事!


與動物有關的格子全數與十強無緣 

其實,當我在看到評審名單後,就等於已經棄械投降了,因為我看到一個事實──那就是部落客百傑賽親子類仍將是人類家庭的天下,像我這種90%以上只寫狗寶貝的格子,是不會受到評審青睞的。果真如此,最後進入決賽包括我在內的三名專寫動物的部落客全部沒能進入十強!

 

(進入複賽與動物格子有關的參賽者,表格製作:Fufuma/慕亞

 

PS. 本文同時發表於《和平宣言》和《在巷口遇見愛》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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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eschahwang&aid=668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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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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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總成績公布
2012/08/07 12:15
今天剛剛在部落格百傑臉書公布決賽成績查詢,Fufuma總排名第13。


根據決賽評分標準雖評審佔40%,社群力(FB)30%、人氣與推薦投票各佔15%。據內幕消息指出,連評審評分表裡的社群力竟然也佔了30%非常重的比例!其他項目均在20%以下。所以這屆百傑賽比的是FB的社群經營力啦!社群力四大指標專業力、影響力、人氣力和傳播力,我落後其他決賽者的是後兩項,應該是落於十強外的主要原因吧!?


當然親子類評審可能不喜歡寵物類的文章和格子也是另一個原因吧?不然,翠雲社群力各項指標分數很高,人氣投票也很高,怎麼也會落入十強外呢?!

福福樂樂的媽媽


安安小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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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賽
2012/08/05 09:59

完畢後,我有被"綁架"的感覺,加上自己事情多,就不玩了~

回想那時,您在臉書上給我的眉批,回應,真是有閱讀的喜悅。

電老大在比賽前,還拿你的格子給我當範本哪!

批也司: 我眼睛不太好,每次想細讀你的文章,但你間隔好密,

           我只得半跳躍室閱讀,拍謝啦!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5 10:18 回覆:

是喔,我的格子是妳的範本,還是電老大給妳的--真讓我受寵若驚!

我的回應和留言都是真心真意的,絕對不是應付比賽的或應酬的。

我的文章文字間隔密,要怎麼改善?我來研究看看。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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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然耳
2012/08/05 02:19

至今, 小肉球不知道誰得獎, 看此文, 翠雲沒得獎, 她是俺心中的第一, 沒辦法嘛, 俺熱愛動物勝過人類.  Reed 姊得獎了沒?  俺喜歡看她的遊記.

* 幹嘛參與這型紅塵俗事沾惹塵埃?  讓喜歡熱鬧的人去玩, 咱們不反對, 不贊成.

* 幹嘛乖乖接受外界的制約?  例如比賽的分類和使用臉書.

* 幹嘛乖乖接受外界的價值?  在人間世, 得獎 ≠ 傑出.  中國有多少狀元是飯桶, 對不對?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5 10:14 回覆:

呵呵...小肉球千萬不要去買樂透喔!哩您喜歡的全沒得獎。

可見決賽的意見佔總成績的40%的評審與您不同,也和很多人不同。

小肉球的見解真是一針見血啊!


shine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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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是分享用~
2012/08/04 19:09

寫部落格是分享經驗or美景or資訊...

而比賽就必須靠人氣及文章數,

差很大ㄝ!所以好好玩部落格囉!又何必參賽???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4 22:59 回覆:

沒錯!Shine girl說的是,若比賽得靠數量和FB裡的S Rank決定一切,那不如不要比。

以後若要再參加比賽就要看清楚遊戲規則,不過寫部落格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參賽,是為了與大家分享所思所想所見所聞,我是這樣啦!

歡迎Shine Girl來訪與回應!可惜沒能早認識妳,否則我爸和我哥他們四月份去澎湖玩,一定去住妳們親戚家經營的民宿!


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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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8/04 11:22

G+很可惜的一點,我覺得是起步太慢。所以G+的社交圈概念,fb可以很快拿來變成朋友分類的概念。其實fb的朋友分類概念只是社交圈的功能之一,我在G+就很喜歡用社交圈功能收集所有我喜歡的文章或討論,不會向fb的塗鴉牆,訊息會很快速的被淹沒。G+的社交圈功能如果懂得善用,其實好用的程度會超過許多人的想像。

沒辦法,fb至少在台灣比較主流,所以我的G+就變成少數只跟幾個熟悉的朋友交流的園地了。

我真正大量使用fb的時間不算長,習慣上我還是喜歡看部落格的文章,比較有系統且資訊完整。所以以前我是用google閱讀器訂閱、分類並且做成聯播貼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上面,可以快速知道我訂閱的內容何時發佈最新文章。可惜的是google團隊換人之後,聯播功能就被拿掉了,也沒辦法新增分類製作聯播,不然原本我有想過利用新增udn部落格百傑分類的方式去改我的聯播語法,把聯播貼紙提供給大家張貼在部落格,更可以快速掌握每個參賽者的新文章。

無論如何比賽結束,s-rank獨厚fb的諸多問題也都浮出抬面。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我會很想看看往後的百傑會怎麼走?還是乾脆就不走?


夕陽依舊那麼美麗,明天還是好天氣^^

http://jac3158.com/blog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4 14:15 回覆:

需仁大哥果真是網路使用者的老前輩!

我也覺得G+比FB功能好太多了!很無奈的是臺灣人喜歡用FB,可說到了瘋狂的地步--特別是智慧型手機出現後,無時無地無時無刻都在上FB。

我覺得現在很可惜的是像黑米(hemidemi)這樣的分享書籤已退流行了,真的很受不了一副FB就是王道的樣子!

百傑啊除非資策會喊停,否則還會繼續辦下去吧!辦活動資策會才能申請到經費補助啊!


溫哥華 千里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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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注意到您提起的現象
2012/08/03 23:59

我也注意到您提起的現象。

動物/寵物格,不受青睞。遺珠。憾!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4 08:02 回覆:

唉!

不受百傑青睞沒關係,受您的青睞最重要!足感心耶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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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主辦單位真是百變天王
2012/08/03 23:06

報名後又馬上更改起迄期間為2011年7月~2012年6月,

多出來的3個月讓大家疲於奔命不說,臨時又將決賽名單由10名增為30名,

說好聽是讓更多格子有機會見評審,其實還是被S Rank牽著鼻子走,怒吼

各組多出20名墊背的廉價苦力,被綁架幫臉書沖人氣及點擊率!無奈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4 08:00 回覆:

Reed姐的火大也是眾人之聲啊!

下次若要參加比賽的話,恐怕得看共同主辦單位有沒有一個叫欣傳媒的了!怒怒怒


沙漠之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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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所言!
2012/08/03 20:25
如妳所言,有機會認識其它格友才是這回參賽的最佳奬品。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3 21:51 回覆:
沒有這團體戰我真的甚少機會能認識到你們這群優秀的寫手,我早就訂閱了你們大家的最新文章,這樣我就不會錯過逛你們格子賞文的機會啦!

韋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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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瑕疵的比賽
2012/08/03 17:57

從參賽之初,我也習慣於埋頭寫作文章,雖然我參加「親子類」(因為我不知我的部落格還能選擇哪一類),但我原本寫的卻是我跟學生的互動,到後來我才寫我跟我的父母親的故事,我跟我兄長的童年故事(孩子都唸大學了),偶爾穿插我跟孩子的互動...不過,從我知道參賽者彼此間有攻訐事情開始,我就很後悔參加這個比賽(我第一次參賽),因為我覺得主辦單位沒盡責去說明這些紛爭的處理方式:

比賽期間,參賽者對其他參賽者的作為有質疑時,主辦單位就該以最迅速的方式在「隱其名」下作出說明,並在官網公告讓大家知道這些質疑是否成立,好讓大家有所依循。但事實好像不是如此,就當比賽終了槍聲響起,公告某些獎項時,還是有人一直在攻擊其他當事者。我常在想,如果主辦單位並沒有告訴我這樣子做是違法的,那為何要得獎者承受這近乎毀滅性的攻擊言論?要責怪的是主辦單位才對,參賽者以自己認知去呈現他最好的一面,如果違反比賽辦法相關規定,那就先告知,不改就直接取消參賽資格啊!為何等成績公告後還會有這麼多不平事發生?讓「領先者」承受莫名的攻擊?

最後,我對官網說會在7.5之後公告R-Rank(有公告)、推薦票與人氣的相關分數換算卻遲遲沒有下文(到比賽頒獎結束後仍未公開)很不以為然,我想,站在參賽者的角度,我當然很想知道我在這些評審專家眼中我的部落格值幾文錢?但事實上主辦單位卻沒勇氣公佈...

不好意思我也發牢騷了...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3 21:48 回覆:

對啊!這也正是我所參賽領域分得不夠細之故,當然也看到他們拿掉文學創意類就知道這個比賽不比創作性。說實話,我認同的是華文部落格大賽的分類,有『美食情報』、『休閒旅遊』、『美容時尚』、『生活綜合』、『親子家庭』、『興趣嗜好』、『藝術文化』、『原創作品』、『教育應用』、『訊息觀點』、『商業應用』、『公共參與』等。

再說您說的官網對爭議事件的處理態度是很弱雞與鴕鳥的,我真的覺得這個欣傳媒把這屆部落格百傑賽辦得太爛了!只能怪他們小孩玩大車吧!

不要在意那些評審的意見,那些評審中大概只有少數才真正稱得上是專家,可以讓我們心服口服吧!最重要的您拿到獎牌了!您的努力沒有白費,雖然我也很想知道最後的相關分數換算總成績。

恭喜您進入十強!獎牌還真漂亮說,金光閃閃的。閃


竹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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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部落客百傑賽
2012/08/03 16:44

所以,我這次是傷很大!

以後,再也不會參加了~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8-03 17:16 回覆:

這樣的比賽制度參加一次就夠了,除非改進,否則我也不參加了。

竹子的獎牌還真的很好看,寫格子能得獎牌還真的很值得!

總算辛苦是有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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