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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23:15:26瀏覽545|回應0|推薦0 | |
健保實施迄今15年,外界批評最不公平的就是六類、十四目的分類,造成「高薪低報」的投保不公現象。因為以現行的職業分類,不少「假窮人」利用投機納保的巧門,荷包滿滿,每月只繳最低的健保費,其中不乏富太太、醫師娘,或坐擁多筆農地的「田僑仔」。 衛生署遵照長官指示,提出的二代健保改良版,號稱將擴大費基,新增股息、紅利、執行業務所得等收入;但六類十四目不廢,就難以杜絕投機納保的現象。 健保目前將投保人分為一般上班族、職業工會、農漁民、軍人、低收入戶、無法歸類的地區人口等六大類,民眾可依不同身分繳不同的保費,例如藝人可用第一、第二、第六類身分投保,保費就差很大。 年薪數千萬的名模林志玲,民國94年在大陸墜馬受傷返台就醫,被發現她是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加保,每個月只繳最低的保費604元,比一般上班族繳的還少,健保局只好訂出「林志玲條款」,輔導她變更身分,轉為第一類自營雇主納保,保費月繳5992元,暴增近十倍。 「高收入、低保費」不只名模藝人,有錢人節稅有道,也深諳節省保費的巧門,曾有富太太不惜提出假離婚證明,保費從原本5900多元的眷屬保費,變成只要月繳6百多元。 除了第六類之外,健保第三類農漁民的投保類別,也成了不少富人以合法掩護節省健保費的藏身所,只要買一塊夠大的土地,在上面蓋個農舍,即可取得自耕農的資格,再以農民身分加保,一個月只要繳2、3百元健保費。 省保費的巧門,還包括退休人員選擇在區公所投保,不依附高收入子女納保;也有醫師娘在職業工會加保,不隨高所得的先生繳交高額健保費。高收入的包租公包租婆也可以第六類地區人口繳最低的保費。 在夜市擺小吃攤的攤販,月收入比上班族多好幾倍,但無一定雇主,以第二類職業工會投保,一個月只要繳651元的健保費,比第六類的失業人口的659元還要少。 種種取巧作法,對於遵守規定,以實際收入納保或無法選擇較低費率身分的納保者,極不公平,改良版的「二代健保」在一代六類十四目的分類下,再怎麼改,都還是不公又荒謬。 當年健保匆促開辦,有人形容如同是在腐爛的根基上蓋大樓,事隔15年,難道要繼續在爛泥上蓋高樓,這樣的健保如何永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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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