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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03:44:28瀏覽586|回應0|推薦0 | |
8個一、二十來歲的年輕受雇朋友從事服務業,因公司經營不善,發薪不正常,直到被雇主積欠2個月的薪資,才申請勞資爭議協調,要求雇主發給積欠薪資、資遣費及部份人未投勞健保之損失,她、他們表示因工作年資平均僅1-2年,只要能拿回2個月的工資及開給非自願離職書能請領失業給付就好。但雇主卻表示經營不善已歇業並負債累累,連發工資都相當困難,必須以分期付款方式償還,不為勞方所接受,協調不成立。 協調完畢後,問她們平常於工作場所中或下班後彼此之間有否聯誼活動?她們點點頭說,大家彼此的感情都很好,下班後也都有一起吃飯、聊天等活動,再問,妳們平常聯誼時都聊些什麼話題,她們答隨興聊,又問,妳們聊過工作現場的問題嗎?譬如,妳們8個人裡,有部份人沒被投勞健保的事,大家都知道嗎?她們搖搖頭,又譬如,6%勞退金有否提撥?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滿意?發薪不正常等等,妳們平常會拿出來當話題聊嗎?大家都沉默不語。 於是我們除了送給這8個勞工朋友ㄧ人ㄧ本勞基法外,並提醒大家,有關自身的勞動權益,平常於同仁之間就應當成話題來聊,彼此相互了解並協助爭取、解決,你幫我、我幫你,在公司還正常營運時,若就可如此相互了解勞動條件情況、幫忙解決的話,一方面可提醒雇主不要忽視員工的勞動權益,另方面也可幫助雇主不做違法的事(違反勞動法令),就不至於當公司發生營運困難時,出現勞動權益受損卻越補越大洞的現象。 同仁間平時就能關心彼此的勞動權益,並相互幫忙解決形成風氣後,當同仁人數到達30人時,就可以很快的推選ㄧ位平常最熱心的同仁,召集大家籌組工會,工會成立後可當勞資雙方的溝通橋樑,一方面促進勞資合諧,另一方面以保障大家的勞動權益。 要保勞動權益不受損,從平常時候著手,比臨時抱佛腳(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效果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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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