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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1 01:55:20瀏覽3793|回應0|推薦0 | |
2003年的11月當時還被稱為工運沙漠的台中市,誕生了行使罷工權後仍屹立不搖的第一個自主性工會;但好景不長,2個月後,2004年的元月,公司易主,這工會遇上自稱「工會殺手」的新雇主,整肅工會的手段,以「無法無天、暗無天日」都不足以形容之,工會幹部陸續離職,這工頭堅持到最後一刻,半年後,2004年的7月,新雇主共記這工頭113支大過並予解僱,最後這工頭也離職了,工會隨即落入資方的手中,不過,這已是另一個故事了,不在話下。 ………………………………………………………………………………...................
第二個故事的主角名叫顏坤泉,他曾是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的對手,以下的故事摘錄自趙剛的著作,為求白話,文字稍作修改,不影響原意,內文為摘錄非全文。 南台灣島上戰鬥的工人—顏坤泉的故事/1992.5.1/趙剛/台灣時報 顏坤泉是台灣1980年代下半期工運發展史上的平地一聲雷。 從1987年自主工會運動開始,像顏坤泉這般完全投入工運,把工運視作畢生志業的工人,都面臨了雙重的壓迫:一是生活的,一是司法的。被解雇又有案在身,對這些工運先鋒而言,似乎是共同的身份識別證。但顏坤泉則是這些工人當中,被「處罰」的最嚴厲的一位。他在1989年底帶著一群高雄加工出口區內,因老闆惡性關廠而生活立即陷入無助的400名女工到勞委會抗議,而被以「妨害秩序」、「違反集會遊行法」、「聚眾施暴」等罪名判刑一年十個月。這是解嚴後因從事工運而被判刑最重的一個案子。 顏坤泉,1955年生,台南下營鄉人,老家務農,有一個哥哥,三個弟弟。家裡還有三分地。曾文高工電子科畢業,1978年結婚,有兩個小孩。全家四口住在高雄市有名的違建貧民區—草衙—的一間 坤泉工作了十多年卻沒有法子靠自己的力量買一幢房子,富有的小市民的反應是他不夠努力工作。但這個論調放在顏坤泉(還有成千上萬類似他的人)身上,就一點也說不通。「很奇怪,從小我就有兩種工作的命。」顏坤泉說:「國小、國中階段,我一面讀書,一面撿蕃薯;還有做農場的工作。高中時候,我白天讀書,晚上需到電器行做工。到南亞以後,又到碼頭兼差。所以我這一生中似乎只有當兵時最輕鬆,因為沒有兼差。」 坤泉退伍後,離開農村的家來到高雄發展。起先和他哥哥學建築,但那時建築不景氣,就轉到一個塑膠工廠工作。做了三個月,他母親發生車禍,於是辭掉工作,專心照顧他母親達兩個月。那時南亞塑膠在徵電子科技術工,坤泉第一名考進去。那一梯次一共進去了60餘人,都是以技術人員的名義考進去的,但是進去以後馬上變成沒技術的操作員,坤泉回憶。 「我民國66年進南亞。整個公司有好多問題:第一,對女性歧視:結婚一定要辭去工作,從66年到70年都是如此。第二,員工靠關係升遷,而不是靠本事。第三,獎懲制度、管理方式都是在剝削。一個人本來可以看1輛射出成型機,結果變成2輛,然後提高到3輛、4輛。現在南亞嘉義廠,1個工人要看12輛。而且這個機器和以前一人一輛時一模一樣。」 南亞塑膠提高生產力的訣竅之一即是主管輪調制。充分利用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原理提高生產力。例如本來在一個課長下面,生產力從每小時40件升到60件。他無法再進一步要求時。因此,就換一個課長來,一下子提升到80個……再100個。然後調出去的課長兩、三年後又再調回來。 但是儘管在這樣的勞動條件下,工人並沒有想到以集體的力量來阻止這一無止盡的剝削。請假、休假也都是困難重重。「在台塑企業,尤其是南亞這個下游工業,每次過年都看人家帶妻小快快樂樂地過年,閩南語俗諺說做牛做馬,到年底也要休息。但我們比牛馬還不如,過年還要上班。每次都聽鄰居在講:賺錢要賺給他死啊!」。 但是南亞企業並不是沒有工會,只不過沒有作用罷了。坤泉一直等到在南亞做了7、8年之後(1984年),才知道他們「有」工會。而這是因為那時候南亞擴充產量,部分員工要被調到新建的嘉義廠。由於很多人不願意離開高雄,因此想到了工會。但是反應到工會,工會卻要他們不要爭,「人家可以過,你也可以過。」。 對於御用工會的徹底失望,使得坤泉和他的工人兄弟們(尤其是他那一期一起進去的)決定要在1987年8月的工會改選中,把工會拿下,讓它真正名符其實,能為工人做一些事情。 1987年3月份,那時還沒解嚴,坤泉就和他的弟兄們開始部署準備。6月底發出了第一張文宣「勞工們醒來吧!」。文宣都是利用上班之前或下班的時間發出去的。大多數時候,都是坤泉一個人在發,因為那時尚未解嚴,很多工人仍然對「政治」很戒懼。文宣發出去後,馬上引起很大的反應。工人方面很支持,因為文宣的一些訴求打進了他們的心坎。管理方面則是異常緊張如臨大敵,「文宣發出去後,公司主管開始約我喝茶、咖啡。天天上班,天天都被盯。整天叫我到廠長室。工作都不必做了。」。我那時實在很單純,完全想不透工會改選和公司有什麼關係,又不影響秩序,為什麼小題大作?我那時真不清楚。我問他們,工會選舉跟公司有什麼關係?他們不談這個,老是問我的背景;他們問我跟哪些人認識,與什麼人交往。」。 『該員為達個人目的不擇手段雖經勸導毫無悔意,一再造謠生事煽動勞資對立,嚴重擾亂廠內安寧及秩序,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4款以及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16條第7款等規定應予免職處分。』 坤泉本來即預感到公司可能會採取某種方式處罰他。但是沒想到會這麼快、這麼絕。工人們大都很驚慌,坤泉淡淡地表示沒關係,一切照計畫來。第二天即將解職令當文宣散發。資方雖然以廠房為私有財產為由禁止坤泉進入,但是票開出來,資方人馬完全落敗,勞方工會改革派人馬全部上壘;坤泉獲得了最高票。這個「為達個人目的不擇手段雖經勸導毫無悔意」的顏坤泉失去了工作,卻贏得了多數勞工兄弟的肯定與支持。 ※台灣工運發展史上的平地一聲雷(下) http://classic-blog.udn.com/tpa285/364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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