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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問答2】工會法該不該修法?
2009/11/19 05:15:36瀏覽569|回應1|推薦0

       關係勞工權益的勞動法令有很多,屈指算算約有十來類別,有勞動基準類、勞工安全衛生類、勞工組織類、勞資關係類、勞工保險類等,民法、憲法裡也都有條文規範到。

        一般勞工(受雇者)最切身感受的是勞基法,其他的勞動法令好似與自身很遙遠或者沒關係,但目前勞工團體及工會團體,最關心的勞動法令不是勞基法,而是有關工會三權的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而這三部法令裡又以工會法最為大家所關切,至今仍在立法院修法中。

        工會法的確是所有勞動法令中,最核心的一部法令,因為它關係到勞工的層面很廣,包括勞動權益能否落實、改善、提升,也關係到勞動法令的修法能否越來越有利於勞工,甚至勞工能否自己出來立法,更進一步的,台灣是否能夠像波蘭這個國家一樣,選出一個工人來當總統。

        工會法真就是有這樣的本領,若大家瞭解了工會法的精神 (工會存在的意義)之後,就能清楚明白我們不是在空口說白話。

        與一般勞工(受雇者)最貼切的勞基法,規定的是勞工最低標準的勞動條件,但擺在眼前的,不管是有工會或沒工會的企業,90%以上的僱主都沒在遵守,最明顯的是才剛發生不久的無薪假就是最好的例子,政府公佈實施了勞基法又如何?雇主不守法,官方也沒辦法,甚至還著手進行修法或行解釋函幫資方解套,或者只是要勞工去申請調解或是去訴訟。

        但是,若今天台灣所有的受雇者,100%都能籌組、參加工會,而且能夠百分之百落實工會法的規定行事,那麼,勞工自己就會有辦法、有能力解決問題了;甚至不只如此,工會的力量若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工人自己組黨、參選、立法等都不再是不可能的任務。

        只是,台灣目前的工會(產業工會)籌組率不到4%4%實不足以撼動官方、資方或社會,台灣的勞工只好被官、資聯手牽著鼻子走,做牛做馬還經常沒糧草可吃,或是用完就被放生,讓勞工自生自滅。

        目前的工會法到底該不該修?我們認為若是勞工自身都還沒認識到工會存在的意義及重要性,其實修不修法都無妨,因為多數的勞工也用不著它,但哪一天,工人都覺悟到非有工會不可時,到那時,大家團結起來去勞委會、行政院、總統府展現自身的實力,不只是工會法,許多法令,我們真就可以依照我們自己的意思修法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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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工會是勞工的保障
2009/11/19 17:41
好!好見解,勞工應該認真想清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