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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23:30:42瀏覽694|回應5|推薦20 | |
前文說,天龍國的檢察官,忘記自己的身份。檢察官是政府的律師,代表人民在法院發聲行走,執行法律與政策。各國(可能除了天龍國)的檢察官應該是案件如毛,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要受政策(民意)的指導,不能自由心證,更不能說我“獨立”辦案,不受干涉。 例如說,我隔州有一個法律,同性戀雞姦違法,可是幾十年了,沒有檢查官引用這個法條起訴任何人。為什麼呢?因為政府的政策(受民意影響)偏向同性戀合法化。州的檢察官,受到政策指示,不起訴同性戀者私人臥室的勾當。 譬如說,保守人士執政時,打擊犯罪,向毒藥宣戰。你賣一小包大麻,可能也去坐大牢。現在黑白馬,與他的非裔檢察長,受到票倉影響,說什麼黑小孩都關起來了?歧視啊!另外,監獄人滿為患,政府也養不起犯人,因此,最近檢察官對賣小包大麻的也不太起訴。 此例等,是小case。可是美國的民權運動,不都是甘乃迪的弟弟在任檢察長時,跟著詹森任內繼續起訴民權犯者,才定下今日美國各族平權的社會,不然黑白馬能當總統? 這說明,檢察官的起訴與不起訴任何案件,應該是執行政府(也是民意)的指導。 天龍國檢察官,如果說:“我獨立辦案,不受政治影響”,則似李敖在牢裡唱的“忘了我是誰?” 美國的檢查官,不敢亂唱“獨立”,亂唱“忘了我是誰”,因為他或者是民選的,或者是民選的行政首長派任的,時時提醒他,嘿,別忘了,你是政府的律師,是人民的律師。 問題是,如前文說過,天龍國的律師與民意無關,他是考試出生的! 回到黃案。 檢查官起訴與不起訴某一案件,應該受政策的指導。 檢察官不起訴(上訴)苛,是政策指導嗎?不是吧! 國民黨的執政方向之一是肅貪,當然要代表人民繼續上訴貪官。可是有檢察官被關說,居然不上訴貪官,檢察長向總統(注意不是向馬英九)報告,怎麼變成違法,違憲,又洩密的被告了? 現在居然有檢察官起訴黃,又是哪門子的政策指導呢?這不是好像我隔壁州的一個白目檢察官,突然去抓同性戀犯法吧? 總統要制止“關說”,是大是大非,可是被無知下流媒體描成“九月政爭”,反對黨當然見縫插針,繼續胡鬧亂打。一般傻民,當然大哭大喊:大人吵架,沒有人煮飯給我吃,等等。這時地方檢察官起訴中央特檢“洩密”,難道是執行政黨亂鬥,民粹橫行,烏賊戰術,是非不分的政治指導? 可見天龍國的檢察官真是特立獨行?非也。這些白目檢察官不就只是跟著“政爭”起舞,繼續打鬧胡纏,反正他司法獨立,也沒有人(希望有)來干涉關說。另一方面,地方法院還開合議庭,浪費民脂民膏,繼續搞政治肥皂劇,提供媒體炒飯題材,民嘴表演舞台,大家樂此不疲,勝過綜藝娛樂節目。 政客媒體又老說要拼經濟,因為台灣經濟悶什麼的,我看有錢都花在肥皂劇上,悶屁! 還好老頭我不繳台灣稅,養這些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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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