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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教授?
2011/11/16 01:25:52瀏覽336|回應2|推薦7

這種文章出自台大政治系的教授之筆,台大休矣? 

(有人會問,你老頭算啥?  有資格批評人家嗎? 我先畫下萬兒:正如我是意大利麵權威,老頭我,大學政治系出生,公行所碩士,威斯康辛政治學博士班研究,全有資格批這位石教授。)

這位石蛋頭 (Egghead,教授之意,不是罵人),除了犯了極大的邏輯錯誤,更是論理沒有事實根據,只憑看法 (perception),政治學雖不是純科學,但也要以事實 (fact)為基,闡述理論。  這教授,只憑印象,邏輯層次混亂,差亦。  文旨,不過煽動民族主義與民粹態度,更差亦。

美軍虐囚,違法犯紀,何止是大大不該,更是傷害國家榮譽。 可是少數後備軍人的惡行劣跡,怎麼能代表美軍的整體的精神與軍紀?  各級長官督導不力使然, 怎麼也不能變成他國防部長在虐囚,或授權虐囚。

你有什麼證據寫“美國律師公會主席甚至呼籲各國政府起訴他”?  “虐待大量外國人的美國人”?    你能引出原始資料來支持你寫的嗎? 

虐人,虐囚,虐傭,具是違法行為,只要證據有,一律要法辦。 決不能說,因為美國人犯法,外國人也可以在美國犯法。  就如美國有人殺人,外國人就可在美國殺人。  那美國人虐囚,台灣人就可以虐傭。

美國發起伊拉克戰爭,爭議極大,可是倫是非兒,一人能定案?  你不當台大政治系教授,略知美國政治的制度與運作,也能用腳想得出來,不可能嘛!!

你台灣要贈勳於他,是台灣的外交手段。

FBI依法辦事,他不見得知道你台灣人這麼友善,還贈勳給一個過氣的政客,一定不會虐傭。 那 FBI 地方上的探員,一定只問過總部的律師,這劉某有豁免權嗎?  能抓嗎? 總部律師研究的結果是: 抓。  就如,白宮當時也問過司法部,我能用水刑取供嗎?  合法嗎?  司法部的律師們研究後,說:行。  

再說,你台灣贈勳一個過氣的政客,是你自己是非不明,也沒有美國人強要你的,更別說人家就欠你了。 

我在台灣聽人講笑話: 一人在紐約看到一個乞丐,對他說,你幹嘛乞丐,到台灣去! 不但可以教英文·,還可以上電視,娶美女,立地翻身。  你請他來了台灣,難道是他的錯? 

更別說,現在是民主黨當政,你討好的不是美國人,是 Obama 的政敵啊!

至於, “包道格大剌剌闖進立法院,為美國的愛國者飛彈軍售案關說的作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殿堂,外國人可以不請自到,並且公然關說嗎?“  此事我不詳, 可能也是教授的主觀解釋。  倒是,台灣政府官員,人民團體,包括台獨組織,從來也沒少闖過美國國會,進行關說。 民主政治的運行就是如此嘛。  難道台灣不是民主國家?  遊說一定要私下搞黑金?  你教授,煽動民族主義,也超過了些吧? 

虐傭扯到伊拉克?  你不是想像力太豐富了? 

“馬英九授勳給世界級劊子手並自鳴得意”, 這是你自己的定論。  美國打伊拉克的功過,歷史自有討論,你一個 (我看似,不識美國政治,不讀美國歷史的)台大教授,說了不一定算。 

倒是授勳倫是非兒失德,並不是現在外交部才幹的。  我寫過,台灣為了拼外交,什麼惡人都交,早期的南非,後來還迷航去見恐怖分子的哥達費,胡志明的越南,暴君的北韓,沒見多少“德”!  外交部就是拼外交,德,不知哪一部管?  都不管吧。

你多教教台大人,別亂停車,對人與人性要尊重,無論她是菲傭還是泰勞。  美國人自有美國教授在教,不勞你費心。

虐囚虐傭 都該被唾棄

  • 2011-11-14
  • 中國時報
  • 【石之瑜】

 因為授權對伊拉克戰俘採取虐待手法而聲名狼藉的前美國國防部長倫斯斐爾德,雖然遭到世界媒體口誅筆伐,美國律師公會主席甚至呼籲各國政府起訴他,但他仍然在建國百年的國慶時節,來台接受馬英九對他敬禮並授予最高勳章。然而在另一方面,美國政府則以虐傭為由,逮捕了台灣在堪薩斯代表處的處長劉姍姍。同樣是虐待,台灣政府擁抱虐待大量外國人的美國人,美國政府則逮補虐待一名外國人的台灣人。如果說他們同罪,不無道理;但如果一個授勳而另一個逮捕,是何道理?

 其間道理與「竊國者侯,竊鉤者誅」是一樣的。倫斯斐爾德捏造伊拉克境內有大規模殺傷武器的假證據,發動侵略戰爭,攻城掠地,台灣視為是功勞,所以馬英九以領導世界反恐的理由授勳給他。現在,台灣想用外交豁免權的說辭,來保護劉姍姍不受到聯邦調查局的起訴,如何取信?對於造成伊拉克生靈塗炭、國家主權淪喪的罪魁禍首,台灣都擁抱了,國家主權可比外交豁免權嚴重多了吧?那現在怎麼還會用外交豁免權這樣一個相對渺小的主張,來為一個虐傭這樣受害範圍相對有限的犯行,試圖關說?

 記不記得包道格大剌剌闖進立法院,為美國的愛國者飛彈軍售案關說的作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殿堂,外國人可以不請自到,並且公然關說嗎?這次聯邦調查局講得清楚明白,台灣不是主權國家,所以劉姍姍虐傭不受外交豁免權保護。各界聞之錯愕之餘,卻沒有想到包道格也好,楊甦棣也好,從來沒有把台灣當成是主權國家來對待,台灣各界卻向來甘之如飴,寧願當附庸,爭相獻媚,也才會有馬英九授勳給世界級劊子手並自鳴得意的荒誕情節。更才會有台灣家庭長期以來歧視東南亞傭工,毫不反省的文化。劉姍姍被逮捕,如果引發台北朝野關注台灣人歧視菲傭印傭越傭所反映的自卑,也許是好事。

 能尊重外傭,亦即尊重人性,才能體恤伊拉克人民的災難,進而檢討授勳倫斯斐爾德的附庸心態。同理,勇於檢討授勳倫斯斐爾德的失德之舉,才能開始懂得人性超越主權,並檢討自己對外傭的歧視。外交豁免權不是真正的大事,劉姍姍虐傭之類的事在台灣更不新鮮。奴才與附庸心態不會因為有了外交豁免權就得以化解,反而外交豁免權還是劉姍姍對待東南亞傭工會變本加厲的原因。

 劉姍姍事件讓台灣舉國上下感覺受辱,但更為侮辱台灣人的,其實是授勳給倫斯斐爾德這樣的自我作踐。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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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 授勳 倫斯斐, 說明 鐵桿深藍 應該集中力量, 繼續挺馬
2011/11/20 08:31
所以今後, 一直罵馬 獨台 的人, 可以停歇了. 分析如下.

馬政府 授勳 倫斯斐, 表揚其制定 攻伊政策, 率領手下強將強兵,
用多年時間, 把伊拉克炸個稀巴爛, 至今千瘡百孔難以復原.

馬政府 授勳 倫斯斐, 其 背後代表的意義 是, 充份肯定大國, 如果
編得出一套逼真動人的說詞與劇本, 就可以揮軍外侵, 把想打的目標
打個稀巴爛. 這是完全有正當性, 值得肯定與表揚的.

所以, 如果 中國大陸 將來反制 台獨軍政權 發動 台獨人民戰爭,
展開 攻台獨共和國 軍事行動, 這可用的 說詞與劇本, 當然是多如
牛毛. 因此, 中國大陸 討伐 台獨軍政權, 以完成 祖國統一大業,
當然是100%符合 授勳倫斯斐, 所彰顯的含意與理念, 與 美國內戰
時代就建立的 普世價值 - 敢獨立的州(省), 我就把你打個稀巴爛.

馬政府 授勳 倫斯斐, 為反制 台獨分裂勢力 的 有關行動, 建立了
合理性與正當性 的基礎, 這種人, 絕對不可能是 獨台份子, 因此
有關方面與廣大深藍選民, 可以充份放心, 繼續票投馬英九, 不要
將票源分散了.

OldMan - 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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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03:35

我不太了解,不便決定是否同意。  這“附庸”二字定義為何?   為何你如此武斷認為台灣是美日“附庸“?

你要當 ”中國人“ 自己去,不必罵那些不願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