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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11:15:39瀏覽896|回應1|推薦2 | |
台灣的媒體人政客,最近喜歡用“正義”一詞。 最近流行的一個例子是 “居住正義”。 什麼意思? 有錢沒錢,我要有房子住,否則,就是沒有正義? “工作正義”? 有才無才,肯幹偷懶,我要有工作,否則就是這社會沒有正義? 小孩最愛說的一句話是 "Its not fair". 我們小時候也常說,不公平! 長大的過程就是漸漸學會了,這個世界不會 fair, 也不會公平。 在現實社會中,最能近乎公平,還不100%保證,就是努力工作,自求多福。 “正義”是一個法律的概念, 不是經濟的“均富”或“共產”。 在一個法治國家,人人在法律前平等,有錢沒錢,法律保護每一個人,那是“正義”。 台灣要追求的是法律的“正義”,而不是,神話的其他所謂的“正義”。 執法不公,無論是行政措施,還是法庭辦案,就是不正義。 政府官員腐敗受賄,警调法官獄卒,要錢辦案,抹殺人權,就是不正義。 最近的江國慶案,東海之狼案,甚至,海關貪污案等,都是不正義。 問問每一個老百姓,台灣社會的“潛規距”,還會不知道哪一個衙門要錢,那一行要怎麼辦事嗎? 調查局的部建,在台灣這幾十年,可謂無孔不入, 還不知道誰在做什麼嗎? 要不,那麼多的調查員,也像王院長講的,只拿錢,不做事,都是詐欺犯? 何須再設什麼廉政署? 媒體為第四權,為什麼都不去主動調查呢? 西方媒體有investigative reporter,像偵探一樣在挖糞, 台灣的媒體喜歡坐在電腦前,大談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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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