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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蘭欽條款”嗎?
2014/05/30 08:48:49瀏覽3114|回應21|推薦57

所謂“范蘭欽條款”就是公務員不是公民,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公務員不能有政治立場,公務員即使是下班後以筆名發表政治言論,也要懲戒,去職,掠奪其退休金,發配邊疆,並得由政客媒體追殺他一輩子。

中央研究院的副研究員是公務員嗎?國立大學的教授等是公務員嗎?鼓動,參加,幕後指導暴民佔領立法院,攻擊行政院,偷吃太陽餅,自稱太陽花卻粗口打著穿著“fuck the government”旗號/t-shirt上電視,是執行公務嗎?是享受公民的言論自由嗎?

(因為多數媒體人不懂英文,show off一下fuck,就是“操”。這口號,fuck the government,雖美其名譯為“自己的國家自己救”,本意是操你馬英九政府”。在國外它本來就國際無政府主義者,好巧,也都穿愛黑衫,黨人的在街頭暴動的口號。我們的中研院及國立大學社會研究所學者們,在海外留學真是學有專精,也都盡忠職守傳授給台灣的暴民學生。)

鼓動仇恨,謾罵外省人“支那賤畜”,倡導無政府主義,指導學生“操馬英九政府”是公務員的言論自由?是公務員該做的嗎?這些比批評台灣是“鬼島”,更言論自由嗎?

 “泛蘭欽條款”說公務員不是公民,也不是人,沒有人權,沒有言論自由,否則政客及媒體得追殺之,公懲會與監察院,應該去除其公職,掠奪他的退休金,即使發配邊疆,仍可繼續追殺,使其永無寧日。

難道“范蘭欽條款”只是衝著郭冠英來的?只適用於外省人(台譯:支那賤畜)?只是為台獨反統而設的嗎?

如果不是,監察院公懲會現在怎麼還不辦案呢?政客媒體們還不開始追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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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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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13
佩服老兄熱心腸,多多保重。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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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條款”="朕即天下"
2014/06/01 16:23
范蘭欽當 『公務員』二十多年, 一向如此,
文章發成百,上千,
貪污扁執政八年, 他還升官!

因為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何況已經解嚴多年?

"范蘭欽”是藍皮馬向綠軍效忠,

與測試國民黨的派系的祭品!

只是得意忘形,

殺王金平,竟全軍覆沒!

可見還有天理!

「郭冠英就是太天真」李敖再度抱不平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6-03 21:38 回覆:
郭乃以傳統士人,下流的政客媒體不會放過他的。

亂世游俠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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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1 09:10
郭冠英有言論自由並沒有錯,但他被定罪是因為在他的辦公室機關的電腦內,被查出那些辱台言論,這才是事情大條的地方,他如果是在私人住所、網咖上網寫文章,都是他的個人自由。一但利用上班時間、公務電腦遂行個人言論,就已經涉及瀆職或貪污(如果投稿媒體有領取稿費)問題,被彈劾、免職已經是輕放,居然還敢回任公職,是視中華民國法律於無物。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6-03 21:37 回覆:
何患無辭!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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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不同
2014/05/31 21:33

老哥,我想情境不同怎可相提並論?

軍旅是直系指揮,洪案導致與旅長與副旅長簽核的命令,能不追究?

馬身為三軍統帥,沒能在第一時間重視這事,而任由軍令系統胡攪

才會導致15萬人上街!

我不知道何以您會認為太陽花“推動無政府主義,鼓動仇恨外省人”!

殊不知許多參與者本身就是外省後代!

僅以少數激烈反馬就全盤認定,有失謹慎。

范蘭欽條款?

您真以為是針對他個人?

這是全盤制度的思考,他只是最具代表性,也是最離譜的(不是他的言行,而是任用他的過程)!

說實話,如果不是因為他之前的言行,有哪個白目民代會去做這樣的文章?

酬庸的事,是絕對不分藍綠都會幹的事!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6-03 21:49 回覆:

河兄,相信自己寫的嗎?“范條款”根本是因人而定,什麼制度檢討?真是制度,怎麼不辦黃蔡?

至於洪案,鄭案等,都可以看出社會流行思考的無謬,拒絕接受個人行為的責任與後果。洪案責由自取,鄭殺人也是個人行為,不必強拉外在因素,要其長官入獄,父母下跪公審。

依照這神話似的思考邏輯,黃蔡及清華社會研究所的老師們,當然要為太陽餅們連帶負責!


襄樊散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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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1 10:37

老哥的疑问句大多数可以用肯定句定论。

顺便说一下,那个字是肏不是操。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6-03 21:51 回覆:
我們以前不可以寫那個字吧?現在是新時代了,屌都上報,更不必操了。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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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 不如意者, 十常八九, .....
2014/05/31 07:31

http://classic-blog.udn.com/mbr8879576/10064011

哭哭哭哭


懇請不吝賜教?

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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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1 03:09

你一定同意外省人都是“支那賤畜”了! OldMan - 風景線2014/05/31 02:06回覆

========

你為什麼一定要賴別人是種族主義者

來證明自己不是呢 !?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5-31 08:44 回覆:
為什麼不是佛教?你說的算嗎?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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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wo cents worth ? !
2014/05/30 23:50

范某 以筆名 中了文字獄, 証明 馬無能無擔當。  

老朽 同情其妻女。


懇請不吝賜教?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5-31 01:52 回覆:

癡想當“全民總統”,結果是父子騎驢,豬八戒照鏡子。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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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黃理由
2014/05/30 23:36

版主打黃,如若從深藍目前的做法,在下沒有意見

只不過,學生在久等不耐,寫出的標語,要算到黃身上,太過牽強

寫標語的是他學生?

就算是,他有多少學生,可以管控嗎?

在下教過的學生數千人,他們的行為,我如何承擔?

如果要這麼算,那教過鄭捷的老師是不是都該死?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5-31 02:03 回覆:

河兄,應該以一個標準追究個人行為的責任。

那洪案為什麼要抓旅長,罵馬英九?

太陽花都是大學生,當然也不負責(殺人都不是他的錯)何況推動無政府主義,鼓動仇恨外省人。不能指責這些“稚氣的大男孩”?當然要責怪他們的家長,老師,

你低估我了,我怎麼會反黃?我支持所有人(包括你的)的言論自由,不管他姓郭,黃,還是蔡。

我反的是“范蘭欽條款”,既然政客媒體為了政治正確性,要追殺郭,何不繼續伸張仇恨,繼續追殺黃,蔡等吃公家飯的?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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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
2014/05/30 23:28

1、以范蘭欽的行為放諸各國(即便共產)都不會容許

2、在下教書從未因他的省級而有所差異,因為我教的是學生,不是畜生,只有畜生才會分高級、低級!

3、台灣的閩南人沒有人自稱閩南人

4、台灣的世系不稱代,而稱世

有本事打藍旗就不要遮遮掩掩,學著範蘭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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