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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 18:45:48瀏覽1581|回應5|推薦34 | |
之前預告過有空想分享友人藝術管理博士MusicD跟檳榔西施過招的趣事,忙中偷閒,補記幾筆: MusicD敎一門藝術產業的大學課程,讓學生自選一種文化創意產業上台報告,輪到某些三四男女學生一組,女代表滔滔不絕,熱情宣揚〔檳榔西施蔚為台灣本土獨特的文化創意產業〕,MusicD聽了皺起眉頭,但繼續耐心聽完口頭報告。 (上圖: 鷹農格主在某教育單位擔任全時教職,但他告訴格友他每年要飛到香港高達100次談生意。我們教育部法條規定像鷹農所擔任那種全時教職者, 在校外兼差每週不得超過4小時, 印象如此,細節尚待詳查,因此不是鷹農誇大不實,就是他違法兼差,鷹農留言當時,直到兩個月後,都沒有說他這是在開玩笑。) <<攝影家陳敬寶...拍攝對象之一的檳榔西施宛萱曾表示,她盼望大家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她們,她說:「我們賣的是商品,穿得漂亮,是我們吸引顧客的方法,我們是活的看板。」【記者趙慧琳/台北報導】 【2003/04/12 聯合報】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YouthLibFront/YouthSubculture/Teengirlsrevolution/tr13.htm>> 等到Q&A時,MusicD設法循循善誘,因為當今老師若直接擺出權威架式,容易招致反彈。她問學生: 檳榔西施是為了增加檳榔銷售的行銷活動,還是增加本身清涼養眼打扮時裝的銷售量? 學生:不要用異樣眼光看檳榔西施,我們親自跑去走訪檳榔西施,他們已經打出台灣在地文化的知名度,當然是文化創意。 MusicD: 檳榔西施到底是幫忙賣檳榔,還是賣自己? 學生:賣檳榔 MusicD:那就對了,產品是檳榔,屬於一種食品產業。 以我個人看法,檳榔西施廣義來說,可看成檳榔產業的打零工(山寨版)代言人與門市部銷售員的混合產物,檳榔西施尚未專業化到有專業經紀人代理的時尚文化產業之地步,所以MusicD堅持要學生重選題目,截至目前為止站得住腳。下面把鏡頭交回〔部落閣棚內主播〕- - 傳說愛說謊話的皮氏玩偶,因謊話講越多,鼻子長越長。如果這童話故事異夢成真,今天部落格裡到底誰說謊(包括說自己沒說謊)的偽善程度高出平均值,大家就能夠看得一清二楚,相信台下看熱鬧,幫人氣紅不讓格主喊冤的諸位〔鼓裡族〕,屆時會滿地瞎摸眼鏡碎片。 關於鼻子的笑話聽過不只這樁, 老美男同學曾問我:你知道哪個族裔鼻子平均最高大嗎? 答說:不太確定,應該不是南歐移民。 老美男同學:猶太裔 因為新鮮空氣免費供應 (Because fresh air is free.)。 搞了半天,原來他暗自嘲笑既聰明又精明的猶太人,請不要誤會,我並不同意此笑話傳達的種族偏見。我遇到的猶太裔老美同學都很大方,其中一位準律師 (父親是電腦科學博士教授兼公司老闆, 媽媽是心理學博士教授,當時此同學早已考取美國律師執照)獲知我皮包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地鐵車上遭竊時,馬上掏出兩百元美金救急,還說不用歸還,如此熱心伸出援手,讓我感動莫名。 鷹農格主是大好人,寫小說昭告天下捐錢給窮人,號稱行俠仗義,他親口說他找律師幫忙解決生意糾紛 , 這不算替自己伸冤?不少人用自己的立場解釋 [寬容]等高調道德主張,自行引用經書的片段內容,就當成一切爭議的標準答案,以不變應萬變,鼓吹凡事不應該追究真相,裝作甚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寬容] 的真義在於內心深處的態度,並非凡事矇混過關,需要就事論事時,仍然有待依照公理 規範 甚至法律,根據證據與事由,判斷言行的是非曲直,並裁量當事人各自應得的權利和應負的責任或代價。 後記: 原來此文標題訂為長鼻子玩偶的未來不是夢,但閣門可羅雀,為使出吸睛大法,才改名為〔檳榔西施〕的未來不是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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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